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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財税優惠基本知識

能源審計師 閲讀(1.05W)

對於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必需獲得國家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備案,才能夠獲得財政獎勵和税收優惠。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能源管理財税優惠基本知識,歡迎大家閲讀瀏覽。

合同能源管理財税優惠基本知識

1. 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和節能服務公司備案暫停後,税收優惠政策還能繼續申請和享受嗎?

可以。

2. 不是備案節能服務公司可以合同能源管理申請税收優惠政策嗎?

只要符合財税[2010]110號對於節能服務公司的要求即可申請,是不是備案公司與能否申請合同能源管理税收優惠政策沒有關係。

3. 申請合同能源管理税收優惠的相關依據政策有哪些?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税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税[2010]110號)、國家税務總局國家發改委《關於落實節能服務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有關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國家發改委公告 2013年第77號)》。

4. 具體優惠政策是什麼?

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税應税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税。(營改增後,暫免徵收增值税)

節能服務公司實施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將項目中的增值税應税貨物轉讓給用能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税。

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企業所得税税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

5. 節能量保證型和能源費用託管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能申請税收優惠嗎?

不能。只有符合條件的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可以申請。

6. 節能服務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取得的效益分享收入,應開具何種發票?

如果希望根據財税[2010]110號文件享受增值税(原營業税)減免,應開具增值税普通發票。

節能服務公司也可選擇放棄免税,依照《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2013]37號)規定繳納增值税。放棄免税、減税後,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税、減税。放棄免税後,可以抵扣進項税。

7. 財税[2010]110號文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節能服務公司實施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將項目中的增值税應税貨物轉讓給用能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税,該如何理解?

合同期滿,設備所有權轉讓給用能企業時免徵增值税。

8. 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的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從何時開始享受企業所得税優惠?

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企業所得税税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税年度起。

9. 如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約定的分享期短於6年,按什麼時長享受優惠?中間可以間斷嗎?

按實際分享期享受優惠。享受優惠期不可間斷,應連續計算。

10. 何時申請企業所得税優惠?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優惠實行事前備案管理。節能服務企業享受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企業所得税優惠的,應向主管税務機關備案。涉及多個項目優惠的,應按各項目分別進行備案。節能服務企業應在項目取得第一筆收入的次年4個月內,完成項目享受優惠備案。

11. 節能服務服務公司應向哪個税務機構申請税收優惠?

應向節能服務公司註冊地主管税務機關申請。

12. 哪些機構可以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應納税所得額計算表》?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佈的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負責確認,並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情況確認表》。也可由政府節能主管部門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確認意見。

13. 辦理備案手續時應準備哪些材料?

1) 減免税備案申請;

2) 能源管理合同複印件;

3)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佈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情況確認表》(見《國家税務總局國家發改委公告 2013年第77號》附件1),或者政府節能主管部門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確認意見;

4)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應納税所得額計算表》(見《國家税務總局國家發改委公告 2013年第77號》附件2);

5) 項目第一筆收入的發票複印件;

6)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發生轉讓的,受讓節能服務企業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項目轉讓合同、項目原享受優惠的備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