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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這點俗事-愛情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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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記得,那個柳絮翻飛的午後,陽光暖暖的,風温柔地撫摸着你酒窩停留好看的側臉。

愛情這點俗事-愛情作文

——題記

從來都覺得自己是個理智的女孩,現在,在愛情上更不會過分的偏執,也許是明白情感總是很難純粹,也可能是害怕容易引來傷害,擔心讓自己陷入進去,所以淡淡的。女孩是捉摸不透,應該我也是個很矛盾的人。我喜歡精彩活力的自己,卻寧願這樣情調單一的生活,可能大學就是人生裏最後一個還算純潔的地方,離社會越近,越無能為力。想要有豐富的閲歷,高的情商,少一點茫然可以更好掌握自己的人生,也因此,喜歡傾聽,喜歡品味;也期待能有一份滿意的愛情,在人生的一處簡簡單單發芽、長大、安好,這些都是平凡女子所向往的吧。

曾經,跟一個老同學聊天,我問他,隔離那麼長的時間為什麼突然想聯繫我,他很直白的説:“因為以前喜歡過你。”我就不明白了,那是以前的事,跟我這問題沒聯繫啊,其實我更想問,那現在呢,但沒問,不知是出於女孩子的矜持還是怕他誤會我也對他有意思。若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我,可能會開始對他採取迴避,但那時的我已然看開很多事情,就覺得沒什麼了,在人的一生,會有很多人喜歡你,你也會喜歡很多人,而對於他的喜歡,在我看來,只是單純的理解為欣賞。其實我對愛情理解很獨到,我想人的感情本來就是錯綜複雜,正的愛情很少,人們把欣賞、習慣、好奇、佔有等歸入其中是我不待見的。

最近在聽很多懷舊的歌,記得八年級的時候,我喜歡班裏一個男生,應該是喜歡的,看他笑的樣子我會不自覺的開心起來。我們也算是好友,或者説是知己,他對我挺好,記憶裏和他故事蠻多的。那個男生很算是優秀,但那時羞澀的我,各種形式的告白都不敢,我唯一採取的方式就是躲避感情,當我發現我在乎他的時候,我就沒和他多接近,就連在校園偶遇,我也會馬上轉彎或另選一條路走。其實那時我很羨慕那些對於感情很坦然的人,可是我就是做不到。九年級我們不再同班,有一次我終於鼓起勇氣,寫了一封信想給他,鼓勵他要好好學習,但最終還是沒給他,撕碎扔在垃圾箱裏。對於年輕那顆容易受傷又懦弱的心,我選擇了忘記,因為這個詞,整整消沉了一年,每天晚上都是聽着原來愛情這麼傷,心壓抑難過着,睡着的。

人很奇怪,有時會因為時間地點的原因,而去美化一個人,那時我只覺得他很受人喜歡,長的好,品行好,成績很好,體育很好,家境好,他就是我見過最好的,九年級一年,很怕別人提及到他。只是有時別人一不小心提到他的'時候,我會莫名的難受起來,直到高中某一天,在同學合照中找到他,當時嚇一跳,啊,怎麼突然變成這樣,在人羣中的他,怎麼顯得那麼普通,呵呵,看起來怎麼那麼沒精神,僅僅是人海中的一粒塵埃……那時我開始懷疑了,這就是我日日夜夜想念的人嗎?很神奇,從那刻起,我不再想念那個人了,一個我喜歡很久的人就這麼像是從沒在心裏過。

後來兩年沒見,再見到他,是大學聯考的時候,巧的是他坐在我前桌考,我已沒有一絲尷尬,笑着和他招呼,看他陰鬱不少,也沒了曾有的心疼,我就是這樣,一旦不在意了,就會徹徹底底。

或者人都是這樣,當喜歡一個人的時候,覺得他就是全世界最優秀的,沒有理由。原本平庸的他突然高大起來,把他每一點都儘可能美化,你開始害怕失去,心會糾結,慢慢把他規劃為自己的所有物,即便只是單戀,他去到哪裏,你也會擔心他會不會“紅杏出牆”,其實他就是一個大俗人,沒那麼大魅力,與其這樣,還不如把自己變優秀起來,讓他來迷戀你,對吧!

我不知道是不是青春裏的很多人,也都曾深深迷戀過一個人。或許若干年以後,當你同我一樣再見到這個人的時候,也會懷疑自己的眼光,但無論怎樣,我都覺得應該要謝謝這個人,或許就是因為這人,我才學會珍惜,學會很多。

每個人都是美麗的,只是欣賞你的人才會看到你的閃光點。

寫,寫給未來的你,我希望能遇到你……那個你,或許我們從未見過;或許我曾拒絕過你,現在你優秀了,我來追你;或許你曾讓我心碎,而再次遇見你,我的心依然在你那;或許……或許……

後記:

所有的結局都已寫好,所有的感傷也都啟程,卻忽然忘了是怎麼樣的一個開始。在那個古老的不再回來的夏日,無論我如何地去追索,往事只如那雲影掠過,那抹微笑極淺極淡。逐漸隱沒在羅日後的羣嵐,遂翻開那發黃的扉頁,命運將它裝訂得極為粗劣,不得不承認,愛情是本太倉促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