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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土牆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總結

工作總結 閲讀(1.67W)

1、人工挖基作業時,從基坑內拋上的土方應邊挖邊運。用土台分層拋擲傳運出土時,台階寬度不得小於0。7m,高度不得大於1。5m。基坑上邊緣暫時堆放的土方至少應距坑邊0。8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5m。

擋土牆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總結

2、擋牆挖基應視土質、濕度和挖掘的深度設放安全邊坡,否則應設置相適應的圍壁支撐。

3、砌石工程必須自下而上砌築。片石改小,不得在腳手架上進行。護牆砌築時,牆下嚴禁站人。抬運石塊上架,跑板應堅固,並設防滑條。

4、抹面、勾縫作業必須先上後下。嚴禁在砌築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須用爬梯。架上作業時,架下不準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築,下面勾縫。

5、拌和砂漿時,拌和機應安置穩妥,開機前必須確認傳動及各部裝置牢固可靠,操作靈活。運輸中不得用手或木棒等伸進筒內清理筒口的'灰漿。

6、作業中如發生砂漿拌和機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並將筒內砂漿倒出並清洗乾淨。

7、邊坡防護作業,必須搭設牢固的腳手架。

8、在施工過程中,拌好的砂漿停滯時間不宜太長,否則,應將其再次拌和,方可使用。

9、在運輸過程中,要預防斗車把手擠壓或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