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屬各國小:
為貫徹《教育部關於在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見附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各校要加強禁煙宣傳,統一在校門口及校園合適位置設立“無煙校園”或“禁止校內吸煙”等禁煙宣傳牌(4月上旬完成)。
2、教師及員工校內一律禁止相互敬煙、堅決杜絕抽遊煙或在學校公共區域或在他人面前吸煙,學校會議室等不得擺放煙具。並逐步達到教育部關於“學校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一律不準吸煙”的要求。
3、各校要做好校外人員進入校園時的禁煙解釋、勸導和管理工作。
吸煙有害健康。在校園裏吸煙,不利於廣大青少年學生從小養成良好行為習慣,也有損於營造教書育人的清新校園環境。希望全體教職員工自覺相應教育部號召。
靈芝鎮中心國小
2017-3-26
附:教育部關於在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