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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精選11篇)

職場 閲讀(1.72W)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精選11篇)

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 1

1、涉外活動中,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既要熱情友好、以禮相待,又要提高警惕,防範各種可能出現的情報收集活動;

2、對外接待要實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對外接待活動中,應從實際出發,規定參觀區域、路線,有禁區的要明確標明禁區,向參觀人員介紹情況不得涉及國家祕密。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和安排,任何涉密單位不得擅自接待境外人員參觀訪問;

3、同境外人員洽談業務不得涉及國家祕密。在業務洽談中,除特殊情況經主管部門或主管領導批准外,不得超出或改變洽談範圍,更改洽談口徑;

4、如有境外組織、機構和人員來電、來函或來人瞭解情況、索取資料時,屬於保密部分的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保密部門請示,不得擅自回覆,更不得在回覆中涉及國家祕密。對外交往與合作中確需提供國家祕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事先經過批准,並通過一定的形式要求對方承擔保密義務,所提供的祕密事項應當有文字記錄;

5、凡因工作需要,外出考察、學習的人員必須經過審查,並在出國前接受保密教育,出國時不得擅自攜帶祕密文件、資料、物品等,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應按照國家海關和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6、出國期間應保持高度警惕,嚴格遵守我國保密法規,不在不

利於保密的場合談論或處理涉及國家祕密事項;

7、涉外工作人員要熱愛祖國,保持民族氣節,不做有損國格人格的事;嚴守紀律,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拿原則作交易,不利用職權謀私利,自覺抵制腐朽思想侵蝕;懂得涉外保密知識和防間諜知識,具有應變能力。

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院涉外保密管理,防止涉外活動中發生失泄密事件,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我院各部門涉外交流、合作與談判等的保密管理。

第三條 涉外管理,指以各種方式與境外組織、機構和人員開展交往活動中的保密管理工作,涉及與境外機構或人員開展項目合作、舉辦有境外人員參加的各項會議以及涉密人員出境等各項業務活動的保密管理。

第四條 保密提醒制度,是指對參與涉外活動人員適時提出保密要求,指出問題,及時制止的措施。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 科技處負責涉外活動審查工作。

第六條 人事教育處負責出國出境管理。

第七條 保密辦公室負責審核涉外活動管理方案和重要涉外活動的現場監督。

第八條 組織外事活動的部門負責根據業務工作需要,組織開展涉外接待、涉外會議、交流的過程管理和實施。

第三章 制度內容及要求

第九條 涉外活動的種類。

(一)根據涉外活動的性質,涉外活動主要分為:

1.因公出國(境):含參觀訪問、開展交流、合作和談判等;

2.因私出國(境):見《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涉密人員管理制度》;

3.因公涉外接待:含參觀訪問、開展交流、合作和談判等;

4.召開涉外會議:含開展交流、合作和談判等;

5.提供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給國(境)外人員;

6.其他與境外人員進行接觸的涉外活動。

(二)根據涉外活動的重要程度,涉外活動分為:

1.重要涉外活動:根據我院實際情況,重要涉外活動界定為國(境)外人員參與人數多、涉及面廣、在政治、軍事、外交等方面較為敏感的涉外活動;以及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涉密涉外活動。

2.一般涉外活動:除重要涉外活動以外的其它涉外活動。

第十條 涉外保密管理策劃

(一)各類涉外活動應經過審批後才能實施。因公出國(境),組織部門和出國人員應熟知《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出國(境)保密提醒》內容(具體見《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涉密人員管理制度》相關內容);涉外接待、涉外會議等活動,組織或主要參與人員應熟知《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涉外活動保密提醒要求》(見附件1)。

(二)組織部門應根據批准的涉外活動,組織制訂《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涉外活動保密方案》(以下簡稱《保密方案》,見附件2),明確保密事項,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執行保密提醒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涉外活動全過程的保密管理。

(三)對重要涉外活動,由保密辦公室負責進行保密檢查,參與現場監督。

(四)《保密方案》的內容一般包括:任務性質、交流談判的內容和口徑、責任分工、保密措施和具體要求(活動事由、活動路線、參觀項目、提供資料等)。

第十一條 涉外保密管理實施

(一)涉外接待

1.接待外籍人員(包括外國人、外籍華人、華僑以及港澳台人員)參觀訪問,或開展交流、合作、談判等,負責接待的部門須填寫《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因公接待外籍人員審批表》(見附件3),經有關部門審核,主管院領導批准後實施。

2.涉外接待必須制定《保密方案》,經批准後執行。在制訂和執行《保密方案》過程中必須注意以下問題:

(1)接待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保密方案》,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改變;

(2)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將境外人員帶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和其它不對外開放的場所;

(3)對涉外參觀路線中不允許境外人員參觀的涉密物品和部門部位採取迴避、轉移或覆蓋等措施。對不允許拍照的部門部位,接待部門應設置“請勿拍照”的中外文標誌;

(4)對聘請的外國專家、顧問以及合作項目中的外方人員,經科技處和保密辦公室進行保密審查、保密委員會審批後,可提供其工作範圍之內必需的文件資料,並與其簽訂《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涉外活動保密承諾書》(見附件4);

(5)涉外接待活動中要注意保護我院與其他合作方的祕密。應將有關保密事項納入合作或協作合同中。嚴禁將我院與第二方合作事宜、接觸渠道以及在合作協議下進行的其它合作事項泄露給第三方;

(6)接待人員不得在涉外接待活動辦理境外人員和隨行人員託辦的與工作有關的其他事宜,嚴禁在接待境外人員的會議室或辦公室存放涉密文件資料和其它國家祕密載體。

(二)因公出國(境)

1.我院各類人員因公出國(境)參加對外科技交流、合作談判等涉外活動,須填寫《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職工出國(境)審批表》(見附件5),經相關部門審核,主管院領導批准後才能實施。

2.我院各類人員因公出國(境)必須制定《保密方案》,經批准後執行。制訂和執行出國(境)《保密方案》過程中必須注意以下問題:

(1)因公出國(境)應推薦政治思想過硬,業務能力和保密觀念強的.同志參加,並按照國家和我院有關規定辦理因公出國(境)手續,執行保密提醒制度。保密提醒內容包括:愛國主義教育、外事紀律須知、保密法規知識、保密法律責任、密品密件管理、通信保密和緊急情況處置等;

(2)未經國家相關部門批准,出國(境)人員不得攜帶國家祕密載體出國(境)。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攜帶國家祕密載體出國(境),必須使用保險箱隨身攜帶,且至少兩人同行;

(3)出席國際會議和出國學術交流、講學、進修,所攜帶或郵寄出的非涉密業務文件資料、論文、講稿,以及為國外刊物撰寫的稿件,不得涉及國家祕密,在外出或郵寄前必須按照《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宣傳報道保密管理制度》相關要求進行保密審查;

(4)出國人員在國外期間要嚴防被竊-聽、竊照,不得在旅館、飯店、車船以及其它公共場所談論涉及國家祕密的事項;

(5)我院職工與國外同行建立學術交流關係,須報請主管院領導批准。

(三)召開涉外會議

1.負責組織召開或承辦涉外會議的部門,須按照我院會議管理的有關要求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審核,主管院領導批准後才能實施。

2.召開涉外會議必須制定《保密方案》,經批准後執行。在制訂和執行涉外會議《保密方案》的過程中必須注意以下問題:

(1)嚴格執行我院關於涉外接待的一系列保密管理規定;

(2)涉外會議內容不得涉及國家祕密。如召開涉及國家祕密的涉外會議,必須取得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涉密會議保密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3)提供涉外會議的對外宣傳報道材料應執行《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宣傳報道保密管理制度》有關保密審查的規定;

(4)組織召開或承辦涉外會議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涉外會議《保密方案》,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改變。未經事先批准,涉外會議主辦或承辦部門不得安排國(境)外人員到我院參觀或從事其它活動。

(四)對外提供文件資料或物品的管理

1.因工作需要對外提供文件資料和物品,不得涉及國家祕密。其內容必須經科技處和保密辦公室進行嚴格的保密審查,並報主管院領導批准,明確發放人員、發放數量,以及回收和銷燬的要求。

2.對外提供涉密文件資料和物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

3.涉外活動組織或參與部門未經批准,不得對外提供任何文件資料和物品,不得攜帶任何國家祕密載體或密品參加涉外活動。

第十二條 涉外保密管理總結。涉外活動完成後,組織或主要參與部門要收集整理涉外活動中的文件資料,編制《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涉外活動總結報告》(見附件6),彙總總結涉外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涉外泄密事件處理。

(一)涉外活動中要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嚴格防止泄密事件的發生。

(二)在涉外活動中如疑似發生或已經發生泄密事件,按照《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保密突發事件的報告和應急處理制度》執行。

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 3

1、目的

為保證公司所有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保密工作,維護公司權益,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參照東旭集團《保密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公司所有保密信息外流。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人員。

3、職責

質量管理部負責對生產技術、產品認證、工藝參數等負有保密責任。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對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視會、總經理辦公會、工作協調會、集團召集的.各項專題會等重要會議內容,公司重大決策中祕密事項等負有保密責任。

生產部負責對生產過程中的原始記錄、過程統計表、過程分析總結資料、生產試驗記錄等負有保密責任。

設備物資部對公司所有生產設備參數及技術文件負有保密責任。

採購物流部對招投標文件、採購、銷售、合作等合同,協議和意向書,競爭對手和供應商信息等負有保密責任。

人力資源部對公司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收入、薪酬體系,分配方案等的負有保密責任。

財務部對財務預算、成本計算、決算報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財務制度等負有保密責任。

工程動力部對工程項目及動力設施相關技術文件、資料、圖紙等負有保密責任。

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 4

一、本制度是處理涉及機密的文件及其機要事項而制定。

二、本規定中所稱機要是指不得泄露事項,凡符合下列條款之一者均屬於此。

1、關於重要決策或計劃。

2、關於人事問題。

3、關於會議重要的討論事項。

4、關於業主或租户的.檔案資料。

5、契約、協定或根據協商而決定的事項。

6、特別指定的事項。

三、機要文件按保密等級可分為以下三種:

1、祕密。不能向相關人員以外者公開。

2、機密。不能向外公開。

3、絕密。不能向特別指名的最小範圍內的工作人員以及承辦人員以外者公開。

四、機要文件、機要事項及其種類的認定,原則上由所管部門的負責人負責。

五、機要文件由其制發部門製成正、副本兩份,一份由制發部門分類加以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門的負責人保管。

六、機要文件的制發部門應備有發文簿,文件發至有關部門時,必須有收件人簽字。

七、機要文件來往傳遞(包括傳真),應指定專人傳接或採取親啟信函方式進行。

八、機要文件須經制發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複製。機要文件複製時,制發部門應將複製件數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詳細記錄,並在發文簿上記載複製件的去向。

九、祕密文件或公司外祕密文件以及祕密事項,由制發部門負責人負責,由專人進行分發和傳送。

十、機要文件及其相關草案、其他無用資料的銷燬,由所管負責人負責銷燬。

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 5

為加強計算機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絕泄密隱患,確保國家祕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各單位信息中心負責計算機網絡的統一建設和管理,維護網絡正常運轉。

第二條 國家祕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互聯網聯網的計算機中存儲、處理、傳遞。涉密的網絡必須與國際互聯網物理隔離。各單位接涉密網絡的`計算機不得上國際互聯網。

第三條 凡是上國際互聯網的信息要經單位分管領導審批。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網、上網的信息不涉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加強上網人員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網人員的保密觀念,增強防範意識,自覺執行有關規定。

第四條 使用電子郵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郵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祕密信息。

第五條 凡涉及國家祕密信息的計算機設備的維修,應保證儲存的國家祕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並派技術人員在現場負責監督。

第六條 如果發現計算機系統泄密後,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按規定在24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第七條 涉密的計算機信息在打印輸出時,打印出的文件應當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管理,打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銷燬。

第八條工作人員不按規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計算機造成泄密事件的,將依照法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 6

1、保守國家祕密關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國家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職責,各部室工作人員必須嚴守黨和國家的'祕密,遵守保密守則,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序依法辦事。

2、單位工作人員必須做到:不該説的祕密,絕對不説;不該問的祕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祕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祕密,絕對不記錄;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祕密;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祕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祕密;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祕密文件、資料;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祕密事項;不攜帶祕密材料遊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3,建立健全收發文制度,各部室要有專人負責履行文件登記、管理和清退工作,發現屬於國家祕級文件資料丟失、被竊、泄密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追查,力挽損失。

4,各部門年終清退與本部門無關的並無保存價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須進行銷燬或碎紙處理,不得擅自出售。

5、檔案專、兼職管理人員對祕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閲手續,如需借閲者,須經分管領導批准,並在檔案閲覽室內查閲,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利用範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6、涉密計算機確定專人負責日常的應用管理。凡祕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涉密文件的移動存儲介質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 7

第一條、為加強所和公司保密工作經費的管理,保障保密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標準》,結合昆明貴金屬研究所、z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所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保密工作經費分為保密管理工作經費和專項保密工作經費。

第三條、年度保密工作經費的預算

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經費的數額,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標準》的規定執行,保證基數為5萬元,不足部分按實際工作需要增補。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經費每年由保密辦按實際工作需要提出預算,財務部單獨列入保密辦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經費財務預算。專項保密工作經費,由保密辦根據具體專項保密工作需要做出經費預算,經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審批後單獨列入保密辦年度專項保密工作經費財務預算。

第四條、保密工作經費的使用,由保密辦提出申請,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批准,保密工作經費按實際需要予以保障。財務部指定一名財務工作人員具體負責保密工作經費的'管理。

第五條、保密管理工作經費用於所和公司保密辦日常管理工作,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單獨列支,主要用於:

一、組織保密教育、培訓。

二、進行保密業務諮詢。

三、開展保密方面的有關活動。

四、配備必要的保密技術檢查設備。

五、進行保密工作獎勵。

第六條、涉密人員和保密工作管理人員依照其涉密等級享受保密補貼,保密補貼在脱離涉密崗位後停發。

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 8

1、所有網絡用户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

2、網管員負責服務器設備的維護,定期對相應的網站信息進行審查、監控、備份,確保網站及校園網的正常運行。

3、網管員和信息員不得製作、複製、查閲和傳播違返國家政策法規、擾亂社會秩序、封建迷信以及有意影響學校穩定局面的.信息;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祕密等犯罪活動。

4、網管員在工作時間內監視網站信息,發現本單位計算機存有各類違反政策及不健康信息,應當及時清除,發現惡意攻擊行為,及時處理。

5、網絡管理員定期舉行網絡安全培訓,學習網絡法律、法規,提高聯網部門的保密意識,提高網絡安全保密水平。

6、學校教師、學生應積極配合網站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覺參加各種培訓強化網絡安全意識,增強守法觀念。

7、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户,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不允許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等。

8、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發布。

網站用户增強自己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不隨意把用户名給他人使用,否則,被授權者負全部責任。

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 9

(1)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的活動。

(2)如在網上發現反動、黃色的宣傳品和出版物,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依據有關規定處理。如發現泄露國家機密的情況,要及時報網絡管理員措施,同時向校領導報告。對違反規定造成後果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

(3)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開設BBS,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

(4)涉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絡聯網的計算機系統中存儲、處理和傳輸。

(5)對校園網內開設的合法論壇網絡管理員要實時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堅決取締未經批准開設的非法論壇。

(6)加強個人主頁管理,對於在個人主頁中張貼、傳播有害信息的責任人要依法處理,並刪除個人主頁。

(7)校內各機房要嚴格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引導學生開展健康、文明的網上活動,杜絕將電子閲覽室和計算機房變相為娛樂場所。

(8)對於問題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傳播的網站和網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和清除;對於製作、複製、印發和傳播有害信息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9)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網絡管理員要加強網絡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維護校內穩定。

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 10

1、進入公司區域人員只允許在規定區域內活動,嚴禁在其他場所隨意走動。

2、進入易燃易爆場所前必須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

3、進入生產區域不得隨意開動設備設施,不得隨意亂動電器開關;進入有行車吊裝作業場所,不得在吊物下走動或停留;

4、嚴禁焚燒廢紙垃圾。

5、嚴格遵守甲方門衞制度。

6、遵守進入場所的其他職業安全衞生管理要求。

7、公司區域內嚴禁隨意動火,確需動火作業,須事先告知甲方現場施工負責人,辦理相關動火審批手續。

8、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線,如需使用臨時線必須由甲方現場施工負責人辦理臨時線審批手續。

9、嚴禁在公司區域道路上隨意擺放建築材料、建築垃圾或其他物品,嚴禁佔用公司區域道路進行施工作業或輔助作業。確需佔用道路擺放物品或進行作業,必須徵得消防管理部門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如造成甲方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造成的`損失在工程款中扣除。

10、需要動土施工必須由甲方現場施工負責人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

11、施工結束必須清理施工現場,中午或晚上施工結束必須收好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如:氣瓶等),否則施工現場的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將由物資供應部以無主物品回收,若從物資供應部取回,每件須交100元管理費。

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 11

保密工作必須貫穿公司的各個環節,適用於各部門及全體組織成員,既針對各個部門負責人,又針對每一個員工。

1、公司各類資料要嚴格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保密範圍,並在規定的載體上予以註明。公司的所有資料(含文件、協議、證件、合同、報表、信息等)分機密、密級、非密級三級。機密級嚴禁張貼;密級原則不準張貼、傳閲;非密級可張貼、傳閲。

2、密級標準由資料的建立部門確定,經理核定。機密級必須明確閲讀者姓名;密級明確閲讀級別;非密級資料明確傳遞、張貼方式。

3、機密資料由經理統一保管或指定專人人保管;密級資料由人事行政部備案,使用部門保管;非密級資料由建立部門保管。機密資料和密級資料借閲、傳閲需辦理登記手續。

4、凡涉及公司機密的記錄本、筆記本、電腦、圖片等載體要由專人負責管理,無關人員不得動用或隨意查閲。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收藏、銷燬、出售涉及企業機密的文件、實物。

5、公司各級領導及機要保管人員調離公司時,必須按規定將其使用或保管的'機要資料、筆記本等移交給公司。否則,有關部門可拒絕為其辦理調動或離職手續。

6、各部門建立資料而不確定密級標準、保密期限、範圍,也不交經理核定,責任由建立部門負責。凡因泄密造成嚴重後果,將給予當事人行政處分,或追究其法律責任。

7、與保密制度同時執行的附件有《資料密級劃分標準》、《資料密級登記表》、《資料借閲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