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照片: 二張(一張貼在表格上,另一張供掃描用)。
照片應符合下列要求:
兩寸, 彩色, 白底 的三個月內的近照;
正面免冠(如按特殊宗教或風俗要求戴帽或配飾,帽子或配飾不得掩蓋申請者面部特徵)。
另附:
簽證重要注意事項
1、申請表格可下載。
2、申請材料原件在簽證窗口審核後會立即返還給申請者。
3、未填好的表格、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導致拒籤或推遲受理。
4、簽證申請是否被批准,及批准的有效期限都由簽證官根據申請者個別情況決定。
5、申請者應在簽證批准後再購買機票。凡因提前購買機票而簽證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本館對此不負責任。
6、簽證的`簽發日期一般是簽證的申請日, 簽證一旦被簽發其有效期將不再變更。 申請者不應過早遞交申請材料。 若簽證已過期,申請者須重新遞交申請材料。申請者在領取簽證時,應仔細核對簽發日期及簽證有效期。建議申請者在出國前一至二週遞交申請。
7、簽證持有者並不一定可以入境新加坡。 簽證持有人須符合入境規定方可准許入境,如有效護照,足夠的資金和往返機票。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官員有權決定其是否可入境。
8、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官員在簽證持有者入境時決定其停留天數。申請者應留意護照的入境章和批准的停留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