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地裏的學習離不開對地圖的運用,地圖知識的應用有離不開對其基本概念的瞭解。
地圖的基本特徵
數學法則、地圖概括、符號系統(地圖符號)、地理信息載體。
1。地圖必須遵循一定的數學法則。
地圖是繪製在平面上的,必須準確地反映它與客觀實體在位置、屬性等要素之間的關係。
2。地圖必須經過科學概括。
縮小了的地圖不可能容納地面所有的現象。
3。地圖具有完整的符號系統。
地圖表現的客體主要是地球。地球上具有數量極其龐大的,包括自然與社會經濟現象的地理信息。只有透過完整的符號系統,才能準確的表達這種現象。
4。地圖是地理信息的載體。
地圖容納和儲存了數量巨大的信息,而作為信息的.載體,可以是傳統概念上的紙質地圖、實體模型、可以是各種可視化屏幕影像、聲像地圖,也可以是觸覺地圖。
飾和註記的平面圖。
我們應當根據需要選擇常用地圖,查找所需的地理信息,養成在日常生活中運用地圖的好習慣。
地理地圖的基本知識2地圖的三要素:比例尺,方向,圖例。
⑴比例尺:表示圖上距離與實際距離縮小的程度。
比例尺的表達方式:文字式,數字式,線段式。
比例尺的大小比較:表示範圍,表示內容的關係:
大小:
①分子確定:分母小→比值大→比例尺大;分母大→比值小→比例尺小
②圖符相同:比例尺大→範圍小→內容詳;比例尺小→範圍大→內容略
⑵方向:在地圖上辨別方向
①指向標定向:指向標箭頭指示北方。
②經緯網:經線指示南北,緯線指示東西方向。③一般定向:上北下南左西右東(在無指向標,經緯網的情況下)
⑶圖例:地圖的語言,包括各種符號和文字説明,地理名稱和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