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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銷售合作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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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食品銷售合作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食品銷售合作協議書

食品銷售合作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丁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丁四方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出資和公司所有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第一章.合作基礎

第一條.公司名稱及性質:

①.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於___.年___.月___.日,屬合夥經營企業;

②.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④.本協議生效後,原公司《股東合作協議》中的股東權益和義務僅對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協議生效後,所有簽訂各方均為公司的股東之一,原《股東合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如與本協議衝突的地方,則公司事宜以本協議為基準;

⑥.本協議經過《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第_____號決議》全票通過;

第二條.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合作各方各自的資金、場地和技術優勢,合法經營,取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三條.公司經營範圍是:____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支持、技術培訓,專利轉讓。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第二章.投資總額及各方持股

第四條.本協議生效後,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第五條.本協議生效後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認繳出資:人民幣.萬元;出資方式:.;持股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認繳出資:人民幣.萬元;出資方式:.;持股比例:____%;

丙方:_________;認繳出資:人民幣.萬元;出資方式:.;持股比例:____%;

丁方:_________;認繳出資:人民幣.萬元;出資方式:.;持股比例:____%;

第六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三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七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和《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各方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將各自出資金額匯入公司統一賬户。

第八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按照規定,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成為公司管理人員的權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權;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八)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權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按期繳納認繳的出資額,並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責任;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財產為他人或自己的債務設置抵押、質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為他人出具擔保書;

(五)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資金、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一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二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後,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三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八)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四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五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六條.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十七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章.執行懂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執行懂事和監事。

第一節.執行董事

第十八條.公司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十九條.《公司法》第146條、第147條等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條.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_____三年。執行董事_____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_____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一條.執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執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_____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二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三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監事

第二十四條.《公司法》第146條、第147條等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五條.監事每屆_____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六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五)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八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三節.總經理

第二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股東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三十條.《公司法》第146條、第147條等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每屆_____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二條.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等高層管理者;

(七)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三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股東會的要求,向股東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15%(含15%)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15%(含15%)的單項貸款。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30%(含3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必須提前5日向董事會提交投資報告。

第三十四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可以在_____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五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三十六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七條.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三十八條.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三十九條.公司從税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税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税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第四十條.股東會或者執行董事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第六章.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四十二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三條.清算組成立後,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六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四十七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八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_____費用;

(三)交納所欠税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四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五十條.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五十一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五十二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_____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三條.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協議約定依期足額繳納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_____日仍未繳納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五十四條.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如本協議一方有其他違約行為給公司或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章.爭議的處理

第五十五條.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第五十六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合同修改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第五十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東各方均持一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食品銷售合作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就結成長期商務合作關係,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

_____________

二、合作內容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貨源;

2、甲方有權瞭解銷售運營的基本狀況

3、甲方有權具體瞭解資金的流動情況;

4、甲方有權獲取屬於自己的資金(除去乙方所得利潤)

5、向乙方提供銷售所用車輛,有權收取乙方車輛租金。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向甲方提供交易詳情(交易價格、訂單詳情)

2、向甲方提供銷售運營的具體情況

3、向甲方及時支付所銷售的貨款

4、乙方有權向甲方獲取貨源

5、向甲方提供車輛租金: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甲乙雙方共同的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不得向第三方本合作項目的商業機密。

2、雙方在每週的週末共同對本週銷售情況進行總結,包括資金的流動。

3、本合作項目今後的發展計劃須由雙方協定認同後予以實施。

4、雙方應相互信任,坦誠相待,共同為今後的發展而努力。

5、如果雙方有不同意見,應積極協商,尋求最佳方案,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6、雙方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

甲:_________________除去成本(副食品採購)所得利潤的50%(甲方所得利潤的50%是因為甲方提供車輛、採購)

乙:_________________除去成本(甲方副食品採購、運輸、銷售成本)所得利潤的50%.

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食品銷售合作協議書3

立協議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棄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開發、生產、經營"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協議。

一、_________系採用高新技術開發的新一代純天然保健食品,其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市場前景預測,已得到雙方確認。

二、_________系列產品的生產配方由乙方提供,作價萬元,並以此作為出資的一部分。

產品配方在作為出資提供後,其所有權歸雙方共同享有。

三、雙方出資比例各佔投資總額的%,其中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乙方以現金和技術出資。

四、甲、乙雙方按投資比例分配利潤,承擔對外債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在未經對方同意及清算前提出退出合作。

五、_________系列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以甲方名義進行,其運作模式按甲方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執行。

如需另行吸收股東組建公司,按《公司法》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訂立補充協議,以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七、本律師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應信守。如有違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本着有利於事業發展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可訴諸法院。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在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

乙方:_______

代表:_______

年月日:_______

食品銷售合作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保障公司未來穩步發展,取得更好的業績。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合作、優勢互補、互惠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基本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作為本公司的業務代表,乙方負責管理甲方公司的所有新老客户。工作內容包括:客户訂單管理、客户關係維護、新客户開拓、產品成本核算。乙方負責訂單上的業務往來工作,訂單交付工作。不參與公司內的車間或倉庫工作,訂單交接生產部門負責全權生產。(注:交貨量大或乙方工作繁忙時,甲方需派司機等人員配合送貨工作。)

二、合作形式和待遇

1、乙方幫甲方管理公司業務,甲方給予乙方固定月底薪工資,另加業績提成。

2、甲方給予乙方固定月底薪工資:人民幣2500元正。

3、提成計算方法:舊客户提成按照舊客户的總營業總額的2%作為提成;新客户提成按照新客户的`總營業額的2%~5%作為提成(注:按新客户利潤高低來區分提成,利潤在20%時提成2%,在30%時提成3%,在40%時提成4%,在50%時提成5%,在50%以上時超過部分由甲方、乙方、客户方三等份分成)。甲方介紹的客户或訂單,提成按照固定2%計算。

4、提成支付週期:按季度結算(1-3月份的提成在4月底前支付清;4-6月份的提成在7月底前支付清;7-9月份的提成在10月底支付清;10-12月份的提成在1月底前支付清)

5、客户提成結算由甲乙雙方核算,每月支付一次(特殊開支註明)。

三、業務開支

1、日常業務開支:與新老客户業務往來所產生的應酬等費用,按全年營業額的平均月營業額的1%作為業務開支(例如20__年營業額480萬,平均每月營業額40萬*1%=4000元/月的業務開支費用)。

2、節日開支:凡是中秋節、農曆新年等節日,需要給客户封紅包、送禮品、贊助費等所需要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在業務開支預算內。

四、過失費用

乙方在訂單傳遞與交接的過程中,因乙方過失導致產品報廢或退貨不能使用的,按產品開料出來的價格和人工成本,再扣除報廢產品賣掉的廢料錢,餘下的成品由:甲方承擔70%,乙方承擔30%。

五、甲乙雙方應積極合作、共同發展,做大做強。

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書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日。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甲方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乙方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食品銷售合作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

1、甲方為本協議產品供應商,具有生產及銷售本協議約定產品的資質。

2、乙方是一家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法設立的經銷書籍、電子產品的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協助甲方對丙方進行維護和管理。

3、丙方是一家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法經銷書籍、電子產品並具有銷售本協議約定產品資質的單位。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相信任、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就甲方授權乙方及丙方在指定行政區域內甲方系列品產品的經銷權簽訂本協議,三方共同信守。

一、協議宗旨

1、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定甲方為供貨商、乙方為一級經銷商、丙方為二級經銷商的法律關係;在丙方成為甲方二級經銷商後,甲方確保乙方對丙方的區域市場範圍、供貨安排及銷售定價,以促進及提高產品在上述指定區域的銷售。

2、訂立本協議並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丙方為甲方公司的受僱人,乙方、丙方不得依據本協議以甲方名義行使各種權利。

二、產品

本協議項下,甲方授權乙方、丙方銷售的產品包括:。經甲、乙、丙方共同書面確認,可對上述銷售產品的範圍進行調整。

三、授權區域及協議期限

1、本協議就甲方指定品牌產品(以下簡稱“產品”)依法確立各方之間的經銷關係,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作為地區甲方產品一級經銷商,同意授權丙方作為地區縣(鎮)內該產品的二級經銷商。乙方、丙方接受該項授權並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履行本協議。

2、協議期間:自日至年協議已提前終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延長協議有效期之書面申請,經各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協議有效期。

四、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部分:

1、甲方提供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產品質量標準按國家和行業標準執行,保證產品質量。

2、甲方將根據公司的銷售政策和實際情況對乙方、丙方的展台、貨架陳列、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等持積極配合的`態度,並根據乙方、丙方的銷售狀況提供相應的支持。

3、甲方應與乙方、丙方保持通暢、有效溝通。甲方應將有關產品、價格、新品投放、市場推廣等信息及時傳遞給乙方、丙方,並及時提供產品和有關資料。

4、甲方負責對乙方、丙方進行必要的產品、市場推廣培訓等工作,並有權每季度對乙方、丙方銷售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5、甲方負責所轄區域市場監控、協調,及時查處竄貨、亂價行為,以保障乙方、丙方權益不受損害。

乙方部分:

乙方除根據與甲方簽署的《區域經銷協議》履行權利義務外,還須就本協議項下二級經銷商(丙方)的管理負以下義務:

1、乙方有義務幫助丙方宣傳推廣公司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對丙方市場拓展進行指導,對於校園營銷進行幫扶,做到校園資源充分使用。

2、乙方有責任維護公司產品的市場秩序,對丙方進行監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蒐集丙方的包括但不限於經營資質變化、經營情況等的重要資料,並及時向甲方彙報。

3、乙方應監督丙方不得跨區域進貨和串貨,監督丙方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網絡、電視媒體銷售。如丙方違反,經查實,應立即報告甲方,由甲方取消丙方的二級經銷商資格;乙方應立即報告甲方,甲方、乙方有權停止向丙方供貨,並由甲方取消丙方的二級經銷商資格。

4、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約定,根據丙方訂貨要求向甲方訂貨併為丙方安排發貨,不得拖延。

5、乙方應就向甲方的訂貨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6、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的銷售政策並在收到該等銷售政策的日內,及時傳達給丙方,如因乙方未及時向丙方傳達銷售政策導致的丙方按照原銷售政策銷售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丙方部分:

1、丙方有義務宣傳推廣甲方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對乙方提供的校園資源做到合理使用,並維護好客户關係。

2、丙方須向甲方、乙方提供本年度工商部門年檢過的營業執照副本,税務登記證(國税)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如有變動應及時提交書面變更説明及變更後的相關證件。

3、丙方須保證其具有經銷本協議約定產品的經銷資質,如因丙方不具備相應資質而給甲方、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賠償。

4、丙方應有專門的經營場地,銷售推廣人員,並保證足夠的資金經營協議約定產品,同時建立建全所轄區域內縣、鄉(鎮)銷售網絡,維護好公司品牌形象。

5、丙方須配合向甲方、乙方及時上報月庫存報表(每月最後一天)、每週實銷數量,競爭品牌市場動態價格等資料信息,建立緊密的合作伙伴關係,共同創造良好的合作環境,增強溝通,不斷合作推出各種營銷策略,擴大市場份額。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取消丙方的二級經銷商資格:

(1)丙方超出本協議指定區域以任何形式銷售、推廣標的產品的;

(2)丙方未嚴格執行標的產品的銷售政策,擅自降價、提價銷售的;

(3)未經甲方同意,丙方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訂貨並銷售的;

(4)未經甲方同意,丙方進行任何形式的網絡、電視或其他媒體銷售的。

如丙方被取消二級經銷商資格,需將現有客户信息告知甲方,並按照甲方規定完成與甲方新指定經銷商的交接工作。

如丙方在指定經銷區域外進行標的產品銷售的,甲方可要求丙方賠償甲方及其他經銷商的經濟損失。

7、丙方應積極保護標的產品的知識產權,如發現任何第三方的侵權行為,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乙方;

8、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標的產品的促銷推廣活動。

9、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職責的,丙方可向甲方報告,由甲方協調處理。

五、付款及發貨

1、丙方向乙方訂貨,應當提前將訂貨單送達乙方,經乙方確認後,雙方按照訂貨單的約定安排付款和發貨。除經乙方特別書面確認外,發貨前,丙方需將貨款全額支付給乙方,即款到發貨。如經乙方同意採取賒銷方式向丙方供貨的,乙方在丙方支付賒銷貨款總額30%的預付款並簽署還款保證書後七日內發貨。丙方應在收到貨物的三個月後結清全部欠款,如丙方未能按時結清欠款,每日需按所欠貨款金額的3‰向乙方加付違約金。

乙方的收款賬户信息如下:

2、乙方向甲方訂貨(含訂貨用於自銷及轉銷丙方的),應當按照甲乙雙方簽署的《區域經銷協議》的約定,安排付款及發貨。

3、丙方自行將訂貨單直接發送給甲方的,視為無效訂貨單,甲方不予處理,此,導致的任何法律責任,甲方不予承擔。除已經甲方同意外,丙方亦不得將貨款直接支付給甲方,否則,甲方將該等貨款返還付款賬户。

六、運輸條款

1、甲方不承擔乙方、丙方訂購產品的物流運輸費用,乙方向丙方派送產品的運輸費用由丙方承擔。

食品銷售合作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共同經營杭州市_________商行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雙方決定合作經營杭州市下城區_________商行,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

二、考慮經營的`方便,雙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出面申辦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營業場地為杭州XX大堂北側。

五、經營過程中需聘用的員工,由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並共同決定報酬等事項。

六、經營期暫定為壹年,期滿後甲、乙雙方另行商定終止或續營事宜。

七、經營過程中諸如進貨、批發等重大事項,由雙方共同協商決定,並相互通報經營進展情況。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從有利於商場經營的角度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

食品銷售合作協議書7

第一章

(一)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和四方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出資和公司所有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股東各方以第二章為準)

(一)合作基礎

公司名稱及性質:

① 公司名稱為: ,成立於 年 月 日,屬合夥經營企業;

② 公司住所為:;

③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

④ 本協議生效後,原公司《股東合作協議》中的股東權益和義務僅對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 本協議生效後,所有簽訂各方均為公司的股東之一,原《股東合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協議為基準;

⑥ 本協議經過《有限公司股東會第號決議》全票通過;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身份證:,住址:

乙方:,身份證:,住址:

丙方:,身份證:,住址:

丁方:,身份證:,住址: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資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rmb);

第七條 本協議生效後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持股比例:%;

乙方:;持股比例:%;

丙方:;持股比例:%;

丁方:;持股比例:%;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合作各方各自的資金、場地和技術優勢,合法經營,取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支持、技術培訓,專利轉讓;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和《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

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各方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將各自出資金額匯入公司統一賬户。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按照規定,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成為公司管理人員的權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八)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並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責任;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財產為他人或自己的債務設置抵押、質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為他人出具擔保書;

(五)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資金、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後,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八)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次。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執行懂事和監事。

第一節 執行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146條、第147條等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 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

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執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

執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

股東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條 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等高層管理者;

(七)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股東會的要求,向股東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

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15%(含15%)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15%(含15%)的單項貸款。

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30%(含3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必須提前5日向董事會提交投資報告。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

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三十四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

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五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五)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三十九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四十一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

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組成立後,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

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三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四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

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四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七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税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四十八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四十九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五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五十一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份,股東各方均持一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丁方(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年 月 日

食品銷售合作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鑑於:

甲方是以研發、製造、銷售______及______為主的公司,並且擁有完善的銷售配套體系和較強的生產經營能力;乙方擁有完善的人際關係和市場開拓能力,能夠為甲方提供較好的市場開發支持。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秉承共同發展、誠信合作的宗旨,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宗旨:

1、甲、乙雙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慣例與默契是商業合作戰略伙伴關係的基礎,提高效率與共同發展是雙方合作的'目標和根本宗旨。

2、本協議的基本原則是自願、雙贏、互惠互利、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保守祕密、相互協作。

3、充分發揮雙方優勢,優勢互補,提高競爭力,共同開拓市場。

4、本協議為框架協議,是甲、乙雙方今後長期合作的指導性文件,也是雙方簽訂相關合同業務的基礎。

二、合作方式:

1、乙方依據不同客户的實際情況,參加招、投標和報價等;甲方為順利奪標和獲得訂單,根據競爭對手、投標、實際訂單及自己的實際情況積極配合乙方報出合理的價格和交貨期,支持乙方投標和報價。

2、乙方以甲方名義參與的所有項目所簽訂的合同應由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履行,否則視同無效。

3、甲方針對每個成功交易項目應支付給乙方服務費。服務費根據供貨出廠單價和銷售單價的差價及實際供貨數量計算所得。因此,每個交易項目甲、乙雙方將依據實際標的額,另行確認供貨價差表。供貨價差表為服務費計算的唯一依據。

4、服務費的支付方式按實際簽訂項目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方式執行。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組織項目合同訂單產品的生產和配送,並根據項目訂單計劃按時按量供應產品。

2、甲方負責項目合同履行時的技術工作處理,如材料送檢、抽檢等工作。

3、甲方應保障供貨產品的質量符合雙方約定標準,若出現不合格產品由甲方負責。

4、甲方應向乙方免費提供產品的銷售和促銷資料。

5、甲方應接待乙方客户的相關業務考察,甲方承諾乙方客户信息屬於商業祕密,未盡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泄露上述祕密。

6、甲方應及時迴應乙方的詢價和招標邀請。

四、乙方義務:

1、乙方主導各個項目合同的人際公關,自項目接觸至其完結,全部與項目有關事宜所產生的公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甲方做好項目合同貨款回收工作。

五、保密:

1、甲、乙雙方應對相互工作接觸及通過其他渠道獲知的有關對方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為履行本協議約定工作事項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複製對方的技術資料、商業信息及其他資料。

六、本協議有效期自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果甲、乙雙方對於彼此之間的合作感到滿意,經雙方同意,則本協議將自動延續壹年。

七、對於本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八、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食品銷售合作協議書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產品製造: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生產甲方已經生產的所有同型號產品,特殊情況雙方協商。

二、產品營銷:

1、雙方在銷售市場中必須避免不正當競爭,某一方在合作的客户另外一方不得干涉。否則,非違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銷售中所有甲方生產的產品,必須全部從甲方購買,乙方不得自行生產或向其他同行公司採購同型號產品,乙方須在貨到之日起 日內付款,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貨款的`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

3、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直接以甲方公司名義與客户合作,甲方根據銷售價給乙方提成,提成=協議價*0.03%+(銷售價-協議價)*0.4,以上計算方式不再去税,回款後甲方以現金,按月結方式給乙方。

4、乙方以甲方公司名義合作的客户,乙方承擔售前費用,甲方承擔售後費用,產生壞賬由乙方承擔協議價的85%。在銷售中甲方授予乙方公司員工身份,乙方不能做出有損甲方公司形象或者利益的行為與言論,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協議規定,20__年8月-12月乙方需完成銷售額20萬元,20__年完成銷售額120萬元,之後每年遞增10%。若乙方未完成約定的銷售額,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 萬元。

四、本協議有效期10年,如有一方違約,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全部欠款,並賠償雙方約定年完成銷售額5%的損失費。

五、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友好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附協議價格一份,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方生效。

甲方(蓋公章): 乙方(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食品銷售合作協議書10

第一條:甲方與乙方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事宜

鑑於甲乙雙方都具有明確的投資意願和投資意向,經友好協商,彼此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着眼於未來的投資進行融資,特簽訂本協議。

第三條:甲乙雙方基本權限

1、甲方全程謀略規劃投資項目,建設項目通路,提交項目執行方案;

2、乙方賦予甲方上述權利,進行項目投資,監督甲方項目執行情況。

第四條:融資項目

1、此協議不涵蓋具體的投資項目,屬風險投資資本運作範疇,由甲方主要負責調研市場,尋找投資機會,並在選擇合適的項目後與乙方協商投資事宜,啟動投資。

2、乙方接受甲方提出的融資要求,接受注資後(投資後)甲方對於資金的全盤運作。

3、甲方如與第三方合作,須提交與第三方的合同原件給乙方查看,同時提供複印件給乙方,並簽訂附加協議附在本協議後。

第五條:融資額度及打款

1、為最大限度保護甲乙雙方的權益最大化,甲方對融資額度設定最低金額,本次融資額度最低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簽訂融資協議後,乙方須一次性將資金打入雙方共同賬户,取款須經雙方簽字確認。

第六條:股權及利益分配

1、甲方佔全部股權的_________%;收益按_____%獲得,利益分配時間按照實際情況_____個月進行一次;乙方佔全部股權的_________%;收益按_____%獲得,利益分配時間按照實際情況_____個月進行一次。

2、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將資金一次性打入雙方共同户名的對公賬户,取款須經雙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任何時候都不允許單方面以各種理由將資金進行轉移,資金流動須經過雙方到銀行共同簽字辦理手續方有效。

4、如出現虧本,甲方不承擔相應責任,如出現超出投資額度的虧損,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牽涉第三方合同,乙方有權利索取查看甲方與第三方的合同原件,複印合同複印件,依此作為衡量利益分配的原始材料(或本合同附件);

2、牽涉第三方合作,乙方不得逾越甲方與第三方接觸談判,或與第三方直接簽訂相關協議,否則視為違約;

3、乙方的主要工作內容

(1)評估甲方提出的投資方案,具有一票否決權;

(2)全程跟蹤甲方方案的執行,提出合理化建議,督促甲方執行;

(3)甲方與第三方合同,須經過乙方的評估確認後,方可執行;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整個項目的尋找,前期可行性評估,為項目定位定性,提交充分的項目分析方案與乙方探討;

2、與第三方接洽談判,撰寫合同文本,合同文本須經過乙方評估;

3、對整個項目的執行情況負責,確保甲乙雙方的利益最大化;

4、解決與第三方合作中的.各種問題,確保合作順利;

第九條:費用支付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的三天內,甲乙雙方出具有效證件辦理共同賬户;

2、第四天至第十三天內(一週之內),乙方應將所有投資資金打入雙方共同賬户;

3、雙方指定_________銀行;

4、共同賬户名:_________;共同賬户號:_________。

第十條:雙方承諾

1、甲方應本着誠信、專業、高效的職業精神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投資服務;

2、甲方應確保提供的各種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從事有違國家法律法規的事情。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若甲方不履行誠信義務,想乙方隱瞞、虛報相關資料和數據,則甲方賠償乙方違約金5000元,本協議自動終止。

2、若乙方簽訂本協議後不按協議時間在共同賬户打入協議投資金額,賠償甲方違約金5000元,本協議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上訴;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協議若因第三方合作需要另外簽署協議,附在本協議後作為附件。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