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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協議書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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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抵押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抵押協議書通用15篇

抵押協議書1

甲方:

代表人:

通訊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人:

通訊地址:

電話:

為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乙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小寫____(大寫) ____ ,貸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甲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甲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 ____元,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第九條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單證由甲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甲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甲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借款人違約事件及處理

1、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甲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乙方在甲方開立的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2、逾期滯納金計算公式為:借款總金額×0.5%×逾期實際天數。

第十八條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甲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甲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電話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電話號碼: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電話號碼: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___元整(¥___元)。

二、借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三、借款期不足___天的按___天計息。

四、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轉到乙方指定賬户

五、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汽車(車牌號:

車駕號:___)作價___元抵押給甲方,

抵押期間,抵押物,甲方負有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於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若乙方在限定日期內不歸還全部金額,則由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説明,備註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人:

_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協議書3

甲方:______縣總工會:

代表:

乙方:工會辦公樓

施工方:喬_____

乙方已將承攬甲方的工會辦公樓(亦稱職工俱樂部工程)及附屬工程建成竣工,並已通過有關部門驗工審核,即將交付使用,為避免工程交付後在法定維護時間內雙方因維護事宜發生爭議,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建築過程的有關資料整理齊全交甲方一份保管。

二、甲方按有關規定從應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__萬元做為樓房維護的保證金。

三、乙方負擔維護工程的時間從交付使用至20__年底。

四、維修責任的劃分:屬於甲方責任或不可抗拒災害損壞的維護,乙方不負擔維修費。屬於自然損壞的由乙方負擔維修費。如對損壞責任有爭議,需由建築質監部門判明責任後按責負擔。

五、在乙方負擔維護工程的時間內,如有損壞需要維修,甲方必需要約乙方,甲方如無要約乙方,則視為無需乙方維修。如乙方在收到甲方要約7日內未動工維護,甲方有權另找工程隊進行維護。其維護費甲方從乙方留存的維護保證金中扣除。

六、如乙方無違背甲方要約,或在要約內進行了維護,甲方應於20__年底結算返還給乙方留下的維護保證金的一半,20__年底返還結算清。

七、為保證甲方如期將乙方的.維護保證金足額返還,甲方將臨街門洞門房上的兩間二層房及出行的樓梯,還有門洞的共有出路權向甲方作質押(本協議稱抵押或質押物)。

七、雙方承諾是合法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甲方保證抵押物不存在共有、租賃、抵押、質押、擔保、佔有、被封查、被扣押、被監管、被限制交易等任何權利限制,甲方所質押的物品,在此前未發生任何違法行為牽涉。

八、乙方在質押物質押期間,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損壞或自然損壞,乙方不負責其賠償。

九、本協議為質押性質,如質押到規定日,甲方未按本協議規定將應返還給乙方的維護保證金返還結清,可再給出甲方一個月的籌款時間,具體最晚至20__年_月__日__時仍返還不清,乙方開始擁有該物權即為該合同履行完畢。且此後乙方如對該房屋租賃,出讓,甲方應積極配合,包括出具委託、證明等資料。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蓋章或手印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本協議下的質押物附屬物品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閲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乙方:

日期:__年__月__日

抵押協議書4

甲方xx縣醫藥公司。住所地:xx縣城興寶路東段。

法定代表人王x,經理。

乙方xx縣xx農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xx縣城人民西路。

法定代表人趙xx,主任。

甲方於20xx年12月30日從乙方借款1筆,金額231萬元,用自己擁有合法權利的房屋等地上建築物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並在主管部門辦理了抵押物登記。後因城市建設需要,部分抵押房屋和土地列入拆遷範圍,拆遷主管部門與甲方達成協議,用即將建成的部分門面房置換進行補償。現甲乙雙方就拆遷補償門面房為貸款設定抵押的相關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甲方與縣拆遷主管部門達成的協議(見本協議書附件),對在建的位於xx縣城步行街中排北端東西各4間共8間門面房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擁有(包括但不限於轉讓、抵押在內)合法的權利。

二、甲乙雙方均同意甲方以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門面房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代替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權,為甲方20xx年12月30日從乙方的231萬元貸款提供補充抵押。

三、本協議約定的補充抵押,不影響未列入拆遷範圍房屋和土地使用權為甲方20xx年12月30日從乙方的231萬元貸款設定抵押的效力,未列入拆遷範圍房屋和土地使用權設定的抵押仍然有效。

四、本協議約定的'門面房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在竣工驗收辦理權利證書完畢之日起90日內,由甲乙雙方簽訂正式抵押擔保借款合同併到登記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五、本協議約定財產辦理抵押登記所需的評估、登記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約定財產抵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甲方對本協議約定財產不得預售、轉讓、抵押、出租等。

七、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六條約定的,除另行提供相當價值財產抵押外,須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1%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當事人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乙方主管部門寶豐縣農村信用聯社備案一份。

甲方xx縣醫藥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xx縣xx農村信用合作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二○xx年x月xx日

河南省平頂山市城市信用社·張要偉

抵押協議書5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

地址:______

抵押權人(貸款人):XX銀行分行

地址: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XX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釋義:______

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後,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並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後,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______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房產商)購買的位於處的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的。該房產建築平方米銷售價為元,共元。抵押人已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並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併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並委託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並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託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並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於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後,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託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於還本付息。如有結餘,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______抵押權人: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代表: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簽字日期:______

見證日期: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

本協議一式份。

抵押協議書6

抵 押 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為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 日簽定的

(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特此聲明。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房產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債權人為: ,此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 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自行負責,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一次性給付乙方經濟賠償金

元,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其相應的後果由甲方自行負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果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的.權利。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優先償還乙方的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金及利息,又未能同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乙方有權自行處分該抵押房地

產,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進行干涉。乙方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甲乙雙方協商之後進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此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後,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總計三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公民身份證號碼: 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抵押協議書7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_________銀行個人消費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定的賬户之日起計算,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

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註明乙方為被保險人,並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

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存款賬

户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協議書8

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權人(貸款人):交通銀行 分行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 年 月 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釋義: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後,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並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後,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 (房產商)購買的位於 處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的 。該房產建築平方米銷售價為 元,共 元。抵押人已於 年 月 日與房產商簽訂了 ,並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併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並委託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並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託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並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於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後,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託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於還本付息。如有結餘,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簽字日期:

代表:

見證律師:

簽字日期:

見證日期:

簽字地點:

本協議一式 份。

抵押協議書9

甲方:(借款抵押人)身份證號碼:

住所:電話號碼:

乙方:(借款抵押權人)身份證號碼:

住所:電話號碼: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整(小寫: )。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

三、甲方將借款本金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大寫人民幣) 元,乙方;(簽字)以上已付清。

四、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汽車登記證號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無償使用,甲方應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檢查。如甲方在使用抵押物時所造成的撞車,撞人等一切後果均由甲方獨自承擔。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於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則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説明,備註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情況聲明:

抵押物:名稱:

抵押物的所有權號碼

備註:

對以上陳述,本人保證是真實的。如因陳述不實,導致抵押無效、抵押不足值等情形,致使抵押權人權利受損害的,本人願承擔一切法律後果。特此聲明!

抵押人簽字:

年月日

抵押協議書10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_________銀行個人消費借款協議書》(以下簡稱《借款協議書》)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協議書》規定的賬户之日起計算,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在本協議書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協議書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協議書,借款協議書無效不影響本協議書的效力。

第七條本協議書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

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註明乙方為被保險人,並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

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協議書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協議書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協議書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協議書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協議書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協議書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協議書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條協議書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協議書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書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本協議書“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協議書11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方現將牌照為 車輛抵押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一、車輛品牌 ,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顏色 ,抵押價格為 元。

二、抵押期限為 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還款,乙方有權處理該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三、甲方保證是上述車輛的原車主,享有該車輛的使用權和所有權,有權處理該車輛的使用權。

四、抵押車輛時甲方向乙方交付相關的'權屬,權利證書以及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該車輛以後不會變質為盜搶、詐騙、租賃、逃逸車輛,如發生的與保證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該車輛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七、該車輛抵押前,應當面把車內的貴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間甲方車內的遺留物品丟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者,24小時後,乙方將享有該抵押車的轉讓、出售、再次轉押以及其他方式的處理權和車輛使用權。

九、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是租賃、盜搶車輛,是屬於合法手續車輛,如出現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

年 月

乙方: 年 月 日 日

抵押協議書12

甲方:(債務人)

乙方:(債權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用於抵押借款___________元。為確保房屋抵押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得到有效履行,特定立協議如下:

一、經與協商,同意將該住房用於抵押借款___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間不再產生利息及其它費用。

二、抵押期限為一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的房屋將辦理他權手續給乙方,但乙方在一年抵押期內不得過户。在一年內還清借款後,甲方立即與乙方到市房管局辦理解除他權手續,房屋所有權仍歸原房主所有。

三、一年內甲方仍入住該房屋,入住期內不產生租金和其它任何費用。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打擾其正常生活。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一年內未還清借款,乙方有權自行對該房屋進行過户,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阻止其過户,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五、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此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在場人一份,公證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債務人)

乙方:(債權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協議書13

甲方(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使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 還款內容

1.還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期限:自簽訂此協議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將________________作為還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款項及利率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的單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將抵押物的單證完整交給甲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

2.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書。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給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第五條 本合同經________________見證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見證單位留存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協議書14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附:

號《抵押合同》項下

抵押協議書1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抵押物事項:

1)、房屋所有權證:x房權字第 號 房屋共有權證:x房共字第 號 土地使用權證: 字第 號

2)、名稱:

3)、座落:

4)、建築面積: m2 ;用地面積: m25)、抵押房地產價值:

2、抵押範圍:

3、借款金額: 元人民幣( ¥)。

4、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借款種類:

6、借款用途:

7、甲方以位於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xx市房地產管理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 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8、借款利率:

9、還款方式: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11、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12、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13、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管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方:中國________ 銀行_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借款方:____ (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____ 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由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年零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貸款金額

第一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二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三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3.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間利率

第一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二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三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有保證人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 約定條款

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載。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