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全合夥經營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全合夥經營協議書1
合夥人(甲方):
姓名: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
姓名: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項目,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餐飲的經營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夥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合夥人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合夥人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雙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為合夥負責人。以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夥人選舉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夥人選舉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運營。
最全合夥經營協議書2
1.合夥人甲:性別:出生日期:
現住址:
合夥人乙:性別:出生日期:
現住址: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總投資為萬元,
甲出資萬元/相關設備,
乙出資萬元/相關設備,
各佔投資總額的'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乙雙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暫定為一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倆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注: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總額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無法完成的損失由造成無法完成一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份,合夥人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全合夥經營協議書3
合夥人甲:
性別:
出生日期:
現住址:
合夥人乙:
性別:
出生日期:
現住址: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總投資為x萬元,
甲出資x萬元/相關設備,
乙出資x萬元/相關設備,
各佔投資總額的'x%。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乙雙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暫定為一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倆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注: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總額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無法完成的損失由造成無法完成一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x份,合夥人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