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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道養殖污染治理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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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堅定共建“生態”的信心和決心。為激發我鎮全體人員深入持久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改善我鎮水體環境,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河道養殖污染治理工作計劃:

2018年河道養殖污染治理工作計劃

一、整治目標

按照市十六屆市政府4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市畜牧養殖管理實施辦法》,列入4條主要江河河道為全市重點整治目標,其中,流經我鎮的青白江為我鎮的重點整治目標。

(一)河道水域及沿岸500米範圍內全面禁養畜禽

(二)河道及沿河現有養殖場限期關閉或搬遷

二、整治措施

(一)限期關閉、拆除現有河道養殖場。對全鎮河道水域及沿岸500米範圍內的現有養殖場限期搬遷、拆除。

(二)實施圈養。一是對沿岸散養户實施圈養,嚴禁糞污排入水體;二是對沿岸未建設糞污處理設施的.規模養殖户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達標的堅決予以關閉。

(三)合理佈局,嚴格建場審批。一是對新建養殖實施嚴格審查審批,對在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和主要河流兩岸500米範圍內建設養殖場一律不審批;二是對符合養殖規劃和已要求修建的養殖場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三是對河道沿岸500米以外的現有養殖場未辦理”環評“手續的,責令其限期補辦”環評“相關手續。

三、計劃安排

(一)年2月13日至19日:對河道養殖狀況進行清理,制定河道養殖污染治理工作計劃。

(二)年2月20日至28日:發佈河道禁養公告,對整治對象送達告知書,與各村委簽定責任書。

(三)年3月1日至24日:全面整治,主要工作徹底拆除河道內現有的一切養殖設施。

(四)年3月25日至31日:鞏固提高,定期或不定期到禁養區巡查,堅決制止河道內返養現象的發生,確保整治取得的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加大宣傳引導

(三)強化監督檢查

(四)注重信息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