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險計劃書
某企業打算建一新辦公樓進行搬遷,由於是工程風險很大,所以必須有所保險以提供他們完善支持,而現有法律規定他強制購買建築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或是建築工程一切險險種為三種:建築工程一切險,安裝工廠一切險第三方責任險。建築安裝工程一切險並非所有保險公司都提供
一旦遭遇意外,損失一般分為直接或相關物品損失,直接或第三方人員損失等。
建工險的賠償責任:在本保險期限內,因發生與本保險單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及鄰近區域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本公司按下列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只有當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人為疏失達到“重大過失”時,保險公司才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而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一般過失行為造成的損失,從條款上去理解和解釋,保險人還是要負賠償責任的。具體賠償以具體事例進行分析。
安工險負責部分
1 、因設計錯誤、鑄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本身的損失以及為換置、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點錯誤所支付的費用
2 、由於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弧、漏電、短路、大氣放電及其他電氣原因造成電氣設備或電氣用具本身的損失
3 、施工用機具、設備、機械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
4 、自然磨損、內在或潛在缺陷、物質本身變化、自燃、自熱、氧化、鏽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温)變化、正常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造成的保險財產自身的損失和費用
5 、維修保養或正常檢修的費用
6 、檔案、文件、帳薄、票據、現金、各種有價證券、圖表資料及包裝物料的損失;? 7 、盤點時發現的短缺
8 、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險予以保障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9 、除非另有約定,在保險工程開始以前已經存在或形成的位於工地範圍內或其周圍的屬於被保險人的財產的損失
10 、除非另有約定,在本保險單保險期限終止以前,保險財產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實際佔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對於第三者責任的除外責任
1 、本保險單物質損失項下或本應在該項下予以負責的損失及各種費用
1 )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關係方或他們所僱用的在工地現場從事與工程有關工作的職員、工人以及他們的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或疾病
2 )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關係方或他們所僱用的職員、工人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財產發生的損失
3 )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車輛、船舶、飛機造成的事故
4 )被保險人根據與他人的協議應支付的賠償或其他款項,但即使沒有這種協議,被保險人仍應承擔的責任不在此限。
總的除外責任
(一) 1 、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衝突、恐怖活動、謀反、政變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2 、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當局的沒收、徵用、銷燬或毀壞
3 、罷工、暴動、民眾騷亂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二)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三)核裂變、核聚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四)大氣、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種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五)工程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六)罰金、延誤、喪失合同及其他後果損失
(七)保險單明細表或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建築一切險的免責條款
(1)設計錯誤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2)自然磨損、內在或潛在的缺陷、物質本身的變化、自燃、自熱、氧化、鏽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温)變化、正常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造成的保險財產自身的損失和費用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本身的損失以及為換置、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點錯誤所支付的費用
(4)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氣裝置的本身損失,或施工用機具、設備、機械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
(5)維修保養或正常檢修的費用
(6)檔案、文件、帳簿、票據、現金、各種有價證券、圖表資料及包裝物料的損失
(7)盤點時發現的`短缺
(8)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險予以保障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9)除非另有約定,在保險工程開始以前已經存在或形成的位於工地範圍內或其周圍的屬於被保險人的財產損失
(10)除非另有約定,在本保險單保險期限終止以前,保險財產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簽發完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實際佔有或使用或接受的部分
責任部分
1、自然事件
建築工程保險所承保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海嘯、雷電、颶風、颱風、龍捲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陷下沉、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壞力強大的自然現象。
建築工程保險
2、意外事故
建築工程保險所承保的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並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爆炸、飛機墜毀或物體墜落等。
3、人為風險
建築工程保險承保的人為風險有盜竊、工人或技術人員缺乏經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為。
4、第三者責任部分的保險責任
第三者責任部分的保險責任是指在保險期間因建築工地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鄰近地區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以及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被保險人因此而支付的訴訟費用和其他費用
而如果希望提供較為完善的保險,因首推工程安裝一切險。可以完全避免各種風險的損失,並且價格比單保安工險和建工險的來得更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