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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轉讓合同彙總八篇

合同協議 閲讀(4.66K)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轉讓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轉讓合同彙總八篇

轉讓合同 篇1

受讓方: (以下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轉讓方: (以下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和控制的機器設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設備包括顯示器生產設備、注塑生產設備、供電設備、運輸設備及其它設備,具體詳見(設備明細表),設備原值 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 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生效後七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其餘價款在 年度以後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內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後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條 設備交付時間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 萬後 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設備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 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乙方將為正常使用本協議項下的設備而形成的專利技術或非專利技術(包括管理訣竅或技術訣竅)。

第五條 陳述保證承諾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讓設備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甲方受讓乙方的設備,已按公司章程規定召開股東會並作出同意受讓決議;

4、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設備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5、甲方保證有能力支付全部轉讓價款,並執行本協議規定的甲方義務;

6、甲方保證受讓乙方設備用於在設備地設立新公司;

7、甲方保證受讓乙方設備後用於在XX市的開展生產經營,由其自行承擔。

8、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轉讓設備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包括設備的外觀、性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陳述、説明,沒有其他保留;

4、乙方為設備而引起的債權債務,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讓甲方的資產,是為設立新公司,開展計算機顯示器生產之用,為此,乙方交付轉讓設備的同時,保留生產廠的現狀,為甲方收購資產並以該資產設立新公司、開展計算機顯示器業務須辦理的各項政府主要部門的登記註冊、審批手續等提供便利,並給予積極的協助。

第六條 交接驗收

在 年 月 日至本協議生效前,乙方允許甲方無償使用設備及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同時,甲、乙雙方應組織有關人員辦理轉讓設備的交接手續,甲方對設備的各種要求見交接清單,該清單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方為有效。

第七條 費用負擔

轉讓設備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變更海關監管對象及撤銷監管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後,未依期交付資產,按未依期部分的資產價值每天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 天內不交付資產,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回已收乙方款項,並按轉讓價款總額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乙方交付資產中,屬海關監管部分,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海關的處罰,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該部分設備的價值,按發票價扣除折舊由乙方返還相應價款給甲方;

4、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未能按約定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按每天 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逾期 天,視乙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按本協議轉讓價款總額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餘下轉讓金,按逾期支付轉讓金價款每日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並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

①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為;

②火災、水災、颱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雙方認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義務而使對方蒙受的任何損害以及增加

的費用和損失承擔責任。

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採取適當方法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合理期限內設法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 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應將本合同及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細節,雙方之間的相互聯繫及提供的文件作為祕密資料對待。

除系本次設備轉讓需要之目的外,其餘未經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雙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關中介機構、金融機構及監管機構披露有關本合同資料則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條 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締約雙方相互之間所必須之正式聯繫、通知與信息傳遞等事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

緊急情況下,通知方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被通知方,並在合理期限內向其發出書面通知。

2、本合同確定的書面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形式。

3、各項書面通知應送達對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②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4、合同任一方變更其地址或電子信箱,應在新地址(電子信箱)啟用 日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與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只能採取書面形式,並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第十四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廣東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2、爭議解決期間,合同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事項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項約定。

第十六條 其它事項

1、本協議以中文製作,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設備明細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協議各方: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轉讓合同 篇2

甲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在本協議簽訂前,丙方與甲方已於20xx年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現就甲方與丙方所生之權利義務,三方經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

一、 原甲丙雙方合同權利義務承受

1、三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基於原甲丙雙方合同所享有或承

擔之全部權利、義務,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轉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原甲丙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除甲方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予乙方及本協議另有約定的條款外,合同項下的其它條款不變,對乙方與丙方均具有約束力。

3、在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依原甲丙雙方合同已向丙方支付房租,則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該款項視同乙方支付,丙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4、本協議生效前已發生之甲方應履行義務或責任,不論甲方是否已履行完

畢,均自本協議生效日起由乙方承受。本協議生效後,丙方不得基於原甲丙雙方合同再對甲方行任何主張。

二、 各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三、本《轉讓協議》與原甲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一同構成有效的合約文件,二者缺一不可。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雙執一份,經三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日期 :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轉讓方)

乙方: (承接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檔口轉讓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鞍山市鐵東區文化街四隆集團景子街1號樓租賃的4F722#小百區檔口(檔口使用面積為4.19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為23000元(其中含保證金838元,三個月租金2270元,所含租金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檔口是合法的直接租賃者,並具有合法的轉讓權利。

二、乙方首付給甲方檔口轉讓費壹萬捌仟元人民幣,(從乙方交付甲方轉讓費之日起開始計算,甲方應在3日內將檔口倒出,並將檔口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的轉讓費餘額(伍仟元人民幣),待甲乙雙方更名過户後一次性付清。

三、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將檔口交付乙方使用,並不能及時更名過户,所發生的一切後果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如果甲方違反本轉讓協議悔約,須按轉讓成交價格的二倍賠償乙方的損失。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年 月日

轉讓合同 篇4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合作原則,就休閒冷飲廳及枱球廳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於▁▁▁▁▁▁▁▁▁▁▁▁▁▁▁▁▁▁▁的一樓休閒冷飲廳及二樓的枱球廳店面轉讓給乙方使用,面積為188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轉讓後該店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各種設施及其所有的配套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

三、轉讓後的經營活動歸乙方所有,經營中發生的所有事故及責任都屬於乙方,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接手前該店面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不得存在任何其他潛在的或可能的債務。

五、乙方在20xx年12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萬元整(¥▁▁▁▁),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二條所述的裝修、裝飾、各種設施、所有的配套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費用。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有效。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做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20xx年12月▁▁▁▁日

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兩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於 年 月 日支付甲方訂金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於處理完貨物後將店鋪交給乙方。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三、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四、轉讓後店鋪的掛衣杆 個,衣架 個,褲架 個,模特 個,桌子 個,凳子 個,玻璃 塊全部 元歸乙方所有。

五、甲方在店鋪交給乙方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户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轉讓合同 篇6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房產買賣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工業國有土地廠房轉讓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簽訂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 房地產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號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

(三) 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四) 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________】方式獲得;

(六) 房屋內附屬設施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附件二);

(七) 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_______幣)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__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___次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附件三)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_____款辦理。

(一) 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行驗收交割。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交付(轉移佔有)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價____倍】【價值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甲方】【委託_______________】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户手續。

除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户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户申請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户時,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税、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書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視作乙方無異議。甲方可以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書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視作甲方無異議。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預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持一份。

轉讓合同 篇7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歌神”KTV店鋪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所有,轉讓金額為800000元,大寫:捌拾萬元整。

二、該店鋪的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暫由甲方使用,但相關費用全部付清時方可過户給乙方,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轉移相關手續(法人過户)。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承擔,與乙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後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

三、乙方在接手經營後,可對該店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與甲方無關。

四、合同未轉讓時,如因自然災害和人為造成的損失和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轉讓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有一片與縣林業局聯營和自種的杉木林,現將該片杉木林全部賣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經協商一致,特成達如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屬於本户所有的杉木林位於馬魯坡、卡妹坡、哄捧坡、過龍坡、拉巖坡、拉布坡、拉巖王坡、哄丫沒坡、哄丁懷坡、哄立猛坡、巴六有坡、哄好坡、紅山地坡、紅過龍坡等2600畝的杉木林全部賣給乙方。

二、杉木價格按長4.2米、尾徑4公分以上每棵壹拾捌元整(¥18.00元)計算,杉木數量以雙方共同清點所得的數量為準。

三、乙方預付 元定金,待乙方辦理好砍伐證後雙方共同清點,最後以清點的數量一次性付清杉木款。

四、若與第三方聯營的,甲方只能按聯營中甲方所佔有的股份賣給乙方。

五、甲方將杉木賣給乙方後,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無償幫甲方修建一條屯級路(從 至 ),屯級路的修建要求以縣發改局的屯級道路實施。若乙方不修建屯級路,乙方已付給甲方的定金甲方將不退回,若乙方修建屯級道路後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對杉木林進行全部經營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屯級路施工過程中,若有糾紛、爭議、賠償等情況的,由甲方負責協調,所產生費用由甲方自理,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砍伐時間按縣林業局發放的砍證為準。

八、除修建至甲方寨子以外,乙方還需要修通乙方所購買的林區,凡修建所佔用甲方的土地一律不作賠償。

九、違約責任:若甲方反悔合同規定擅自終止本合同的,甲方除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外,還需退回乙方已付的定金並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林木銷售款總額的20%計算全部賠償給乙方。若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甲方將不退回乙方已付的定金。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在場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