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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買賣合同 (15篇)

合同協議 閲讀(3.11W)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水泥買賣合同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水泥買賣合同 (15篇)

水泥買賣合同 1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使用區域

第二條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原則上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量月均交(提)貨,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協商。買受人提貨量特殊時,應提前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儘可能滿足買受人的需求;出賣人遇特殊原因(如設備大修、電力供應不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不能正常生產影響供貨能力而不能完全按合同約定數量供貨時,應及時通知買受人,並雙方協商對交(提)貨數量作相應調整。每天實際交提貨數量,買受人提前一天電話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質量標準:符合_______《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規定的`質量要求。

第四條標的物驗收、檢驗標準、方式:按_______國標規定,委託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籤封后保存90天。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疑問時,應當自提貨之日起90天內提出,買賣雙方將籤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如檢驗不合格,出賣人將賠償買受人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檢驗費用;如檢驗合格,檢費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質量按________國家標準檢驗,以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的檢驗結果為驗收依據。出賣人應在每批水泥出廠時向買受人出具3天強度報告,並及時補報28天強度報告。

第五條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式:散裝水泥以出賣人地磅計量實數為準。買受人有異議可共同利用第三方貿易磅進行磅差檢驗。損耗按浙江省散辦規定執行(合理損耗≤3‰)。

第六條交(提)貨地點:由買受人自行到出賣人公司內提貨。

(注:買受人可委託運輸人負責提貨,並與運輸人簽訂運輸合同,由買受人向出賣人辦理委託書等文書,交貨地點為買受人使用地點。)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單價為暫定單價,如遇廠家價格上調,按雙方同意的單價結算。

2、雙方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每月最後一天為結算截止日,結算憑據為雙方確認的訂貨清單、現場收貨人簽字的送貨驗收單。出賣人在貨款結清後出具正規税務發票給買受人。買受人需在每月10日前將前月結算貨款支付給出賣人90%,餘額在最後一次結算後,一個月內付清。

3、買受人若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拖欠款不能超過60天,如發生超期拖欠,其拖欠部分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買受人不按約付款;

2、買賣雙方對水泥價格調整無法一致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並在解除合同的七天內結清貨款。為此雙方互不承擔調價產生的其他責任。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因不可抗力(如遇颱風地震火災戰爭等)因素形成時,雙方享有不履行合同的免責權。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雙方蓋章後生效。

出賣人買受人

買受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水泥買賣合同 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水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1、標的物品種、數量、單價、金額

1.1水泥採購:

1.2合同總價的調整:上述第1款表內的單價一欄不得調整;數量一欄為暫定量,結算數量按照甲方實際接受的數量為準。結算時的合同總價(結算總價)按照單價乘以結算數量計算。

1.3上述合同單價及據此計算出的合同總價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為完成包裝、裝卸、運輸、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費用,同時也包括髮票、税金費用。 2、水泥交付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2.1合同約定交貨時間: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每月水泥計劃用量暫定_________噸,具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實際需要數量為準。甲方應於供貨前一天的17:00之前電話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運輸車輛,保證及時供貨。乙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內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

2.2交貨地點為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工地庫房。

2.3乙方提供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

2.4乙方運輸過程中,應確保車輛整潔,不得遺撒、污染環境,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合理損耗計算方式及分攤方式

若雙方水泥稱重數量出現磅差,當磅差在1‰之內時,以乙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當出現超過1‰的異常磅差時,以甲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

4、貨款的結算:

4.1乙方按照一千噸為一個批次向甲方供貨,達到批次供貨量時,甲方及時給乙方結算,不得拖欠貨款。

4.2結算程序:根據每一批貨物驗收合格的結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單,甲方收到結算單後,由甲方在三日內審查完畢並按結算噸數向乙方支付貨款,如果結算數量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查對送貨小票。屬於結算單據及和其有關的函件,均須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4.3支付方式:

5、質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水泥需符合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

6、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貨物按照國家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的8.1、8.4、8.5.3及GB12573—1990標準驗收。由乙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並檢驗,水泥籤封后保存三個月。如甲方對乙方同期同編號水泥檢驗報告認可,以乙方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乙方提供的.樣品品質應達到該條上述規定的標準);如甲方有異議,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內向乙方提出,並委託有關檢驗機構對試樣重新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為最終結果。到場時貨物必須在現場地磅驗收重量,且雙方在磅單上確認,乙方可對磅碼結果進行場外第三方複核,場外驗收的重量如無誤,其磅費用由乙方承擔。

7、違約責任

7.1乙方遲延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7.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7.3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向乙方支付應付貨款的百分之三做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

7.4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賠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7.5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大窪縣或盤錦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其他約定事項

禁止權利轉讓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並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

水泥買賣合同 3

出賣人: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使用區域

第二條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原則上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量月均交(提)貨,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協商。買受人提貨量特殊時,應提前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儘可能滿足買受人的需求;出賣人遇特殊原因(如設備大修、電力供應不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不能正常生產影響供貨能力而不能完全按合同約定數量供貨時,應及時通知買受人,並雙方協商對交(提)貨數量作相應調整。每天實際交提貨數量,買受人提前一天電話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 質量標準:符合GB/175-20_《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規定的質量要求。

第四條標的物驗收、檢驗標準、方式:按GB/175-20_國標規定,委託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籤封后保存90天。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疑問時,應當自提貨之日起90天內提出,買賣雙方將籤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如檢驗不合格,出賣人將賠償買受人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檢驗費用;如檢驗合格,檢費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質量按GB/175-20_國家標準檢驗,以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的檢驗結果為驗收依據。出賣人應在每批水泥出廠時向買受人出具3天強度報告,並及時補報28天強度報告。

第五條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式:散裝水泥以出賣人地磅計量實數為準。買受人有異議可共同利用第三方貿易磅進行磅差檢驗。損耗按浙江省散辦規定執行(合理損耗≤3‰)。

第六條 交(提)貨地點:由買受人自行到出賣人公司內提貨。

(注:買受人可委託運輸人負責提貨,並與運輸人簽訂運輸合同,由買受人向出賣人辦理委託書等文書,交貨地點為買受人使用地點。)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單價為暫定單價,如遇廠家價格上調,按雙方同意的單價結算

。2、雙方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每月最後一天為結算截止日,結算憑據為雙方確認的訂貨清單、現場收貨人簽字的送貨驗收單。出賣人在貨款結清後出具正規税務發票給買受人。買受人需在每月10日前將前月結算貨款支付給出賣人90%,餘額在最後一次結算後,一個月內付清。

3、買受人若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拖欠款不能超過60天,如發生超期拖欠,其拖欠部分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買受人不按約付款;

2、買賣雙方對水泥價格調整無法一致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並在解除合同的七天內結清貨款。為此雙方互不承擔調價產生的其他責任。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因不可抗力(如遇颱風地震火災戰爭等)因素形成時,雙方享有不履行合同的免責權。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雙方蓋章後生效。

出 賣 人 買 受 人

買受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水泥買賣合同 4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需方(甲方):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水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標的物品種、數量、單價、金額。水泥採購:

1.2合同總價的調整:上述第款表內的單價一欄不得調整;數量一欄為暫定量,結算數量按照甲方實際接受的數量為準,但總量不超過本合同總量,超量部分甲方有權拒付。結算時的合同總價(結算總價)按照單價乘以結算數量計算。

1.3上述合同單價及據此計算出的合同總價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為完成包裝、運輸、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費用。

2、水泥交付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2.合同約定交貨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每月水泥計劃用量暫定噸,具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實際需要數量為準。甲方應於供貨前一天的7:00之前電話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運輸車輛,保證及時供貨。乙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內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

2.2交貨地點為位於的甲方庫房。

2.3乙方提供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

2.4乙方運輸過程中,應確保車輛整潔,不得遺撒、污染環境,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合理損耗計算方式及分攤方式

若雙方水泥稱重數量出現磅差,當磅差在3‰之內時,以乙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當出現超過3‰的異常磅差時,以甲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

4、貨款的結算:

4.結算程序:根據每一批貨物驗收合格的結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甲方收到結算報告後,由甲方項目相關人員在5日內審查完畢並簽署意見,同時將簽署意見的報告送交甲方物資部及審計部,審核確認後,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額度支付貨款。貨物供應完畢,雙方最終應以書面形式,辦理結算手續,未經雙方結算確認的,甲方有權停止支付餘款。屬於結算單據及和其有關的函件,均須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4.2支付方式:

4.3應以下列第______種方式進行:①匯兑(信匯或電匯)、②票據(支票或匯票)、③現金。

4.4付款地為甲方營業地。

4.5乙方指定其員工(須持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為從甲方領取本合同款項的唯一有權代理人,當該代理人發生變更時,乙方應當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5、質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水泥需符合GB75-999、GB344-999水泥標準。

6、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貨物按照國家GB75-999、GB344-999水泥標準的8.1、8.4、8.5.3及GB2573-990標準驗收。由乙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並檢驗,水泥籤封后保存三個月。如甲方對乙方同期同編號水泥檢驗報告認可,以乙方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乙方提供的樣品品質應達到該條上述規定的標準);如甲方有異議,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內向乙方提出,並有權委託北京市有關檢驗機構對試樣重新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為最終結果。到場時貨物必須在現場地磅驗收重量,且雙方在磅單上確認,乙方可對磅碼結果進行場外第三方複核,場外驗收的重量如無誤,其磅碼費用由乙方承擔。

7、違約責任

7.乙方遲延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7.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7.3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價的百分之三。

7.4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賠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7.5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50%的違約金。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第壹種: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仲裁規則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拘束力;

第貳種: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其他約定事項禁止權利轉讓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並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標的額0%的違約金。

買受人向出賣人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及指令,按以下出賣人提供的聯繫方式均應被認為已經送至出賣人。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單位地址郵政編碼

單位地址郵政編碼

日期:

水泥買賣合同 5

供方:

需方:

一、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運費及金額

二、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按GB175-20xx執行。

三、 數量評定:

①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標準;

②散裝水泥以供方過磅為準。

四、 提貨地點、方式及費用承擔:按需方指定地址送貨,如送貨地址變更則另行定價(以供需雙方簽字確認的運費單為準),運費由需方承擔。

五、 結算方式及期限:

□預付貨款,先付款後發貨,發貨數量以實際付款為準。

□以自然月為結算週期,每月 日為結算截止日,結算當月實際買賣數量及金額,結算後3日內支付價款。

□預付 的合同價款,發貨後支付 的合同價款,確認收貨後3日內,付清全部款項。

供方自收到預付款後開始發貨。

六、 違約責任

1、需方逾期付款的,應當每日按照合同金額的 %向供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供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2、如供方以書面形式確認拒絕供貨,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合同,違約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自願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八、合同的變更: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條款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由雙方以書面形式共同確認,變更權限與合同主體一致;

對價款調整時,可以使用"水泥調價函"方式,在調價起始日前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若以傳真確認者,事後應補辦正式簽字蓋章手續,在其中一方未確認但已到調價起始日,供方有權暫不予發貨。

九、其他條款:

1、關於貨物簽收:合同簽訂後交貨前,需方向供方提供代表需方簽收貨物的人員的書面授權書(加蓋需方公司公章),內容包括簽收人員的姓名、身份證明、聯繫電話等;由簽收人員代表需方履行正常簽收手續;若需方簽收人員變更,需方應以同樣程序書面通知供方,並得到供方知會的確認,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由需方承擔。

2、關於發票: 若需方要求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時,應提供如下材料:税號、賬號、單位全稱、地址、公司電話、開户行。

3、需方指定現場管理人員 (電話: )負責收料,計劃提前一天報。

十、其他約定事項: 。

十一、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供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需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水泥買賣合同 6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 月日

第一條 標的物、生產廠家、商標、強度等級、包裝形式、數量、單價、合同總金額

注:數量為暫定,最終以實際到場的經簽字認可收貨憑據的為準. 第二條 交(提)貨時間

買受人應在每月2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供次月度用量計劃。具體日需求計劃提交辦法為:車運,買受人應於每次用貨前不少於3天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 質量標準

1、普通硅酸鹽水泥、複合硅酸鹽水泥、礦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按GB175-20xx標準執行。

2、買受人應按水泥產品的強度等級、特徵妥善保管儲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儲存情況下水泥產品保質期為一個月。若因買受人保管不當或其它過錯造成貨物變質、減少、滅失,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1、 袋裝水泥按國家標準執行,包裝袋不回收。

2、 散裝水泥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若有磅差,當磅差在3‰之內(含3‰),其磅差全部由買受人承擔;當磅差在3-6‰之內(含6‰),其中3‰的磅差由買受人承擔,超過3‰的磅差由出賣人承擔;當磅差超過6‰時,雙方應查明原因(雙方有異議時,請國家法定計量部門檢驗)由責任方承擔全部磅差,無法查明原因或確定責任方的,由雙方均擔。雙方對磅差有異議時,由國家法定計量部門進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均擔。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交(提)貨方式及地點為下述第( )種方式:

1、 買受人自運:交貨地點為出賣人工廠,由買受人自行組織提貨,水泥出廠交單(放行聯)時視為交貨。

2、 出賣人代辦運輸(出賣人僅作為買受人的代理人聯繫承運人,由買受人與承運人建立運輸合

同關係):交貨地點為 ,運費及下車費 元/噸,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授權為收貨人,其中任一人在《簡陽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發貨磅單》上簽字確認視為交貨。出賣人代辦運輸交貨地點為多個工程的,每個

單一工程由買受人出據《收貨人授權委託書》,買受人應指定不少於兩個授權代表,其中任一人簽字視為交貨。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

1、貨物所有權及任何風險均自交貨時起轉移,即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代辦運輸的,貨物所有權及風險自貨交第一承運人時轉移。) 第七條 驗收方式、期限、地點

1、水泥質量驗收以水泥廠同編號水泥的檢驗結果為依據

2、買受人委託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

按照國家水泥質量標準規定,水泥質量的驗收以出賣人同編號的水泥質檢報告為驗收依據,並委託出賣人抽樣、籤封、保存,如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應在交貨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出,並由雙方將水泥封存樣送 市水泥質檢中心檢驗仲裁。否則視為買受人認可出賣人的產品質量。

第八條 雙方同意選擇第 種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先款後貨,款到發貨。

2、 先貨後款,出賣人供貨滿噸,次日結付清全部貨款。

雙方同意買受人以轉帳支票或現金結算貨款及運費,貨物數量以買受方 任一人簽字認可的數量為準。(若已對賬,以對賬單為準。) 第九條 對帳

買受人負有每月核對出賣人出具的對賬單,並在對賬單上進行簽章的義務。如買受人不履行該義務,則買受人的收貨數量以出賣人提供的經買受人或買受人授權提貨人簽字確認的發貨磅單上記載的水泥數量為準,並可要求買受人立即結清全部貨款。 第十條 發票的開具

出賣人只能將水泥發票開具給買受人,買受人應書面提供開具發票所需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 當買賣雙方有其中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即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 如買方連續30個日未提貨,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 若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則出賣人有權停止供貨。並且買受人應按本合同貨款總額的10%或欠款金額每日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並按銀行同期最高貸款利率向出賣人支付利息。

2、 因出賣人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且未及時通知買受人,或供貨不及時而給買受人工程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若遇不可抗力、停電、設備故障、意外事件、買受人過錯等因素除外),買受人應向出賣人出具其直接經濟損失的證據。

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的供應計劃或經出賣人書面同意外,買受人不得購買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立即結清所有應付出賣人的款項、按出賣人已供全部水泥總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賠償出賣人的預期利益損失。

4、 除上述規定外,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買賣雙方確實無法協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簽訂單價雙方一致同意隨行就市,若遇市場行情變化,價格調整以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作為本合同價格變更執行的依據。買受人須按照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要求的`時間及內容予以書面回覆,否則出賣人可停止供貨,一切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2、 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時期以內,若無出賣人的蓋章確認,買受人不得私自接受出賣人銷售

代表或委託代理人以私人名義出具欠貨憑據,該憑據對出賣人無任何約束力,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 買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賣人產品時,不能混用其它廠家生產的水泥,否則產生的一切質量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當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供貨需求時,買受人可以選擇其它廠家水泥。

4、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完善。

5、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6、 本合同陳述之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及其直接送達方式,如系郵寄,則寄出之日為送達日;如系傳真,則以發出日為送達日;如系直接送達,則以對方簽收日為送達日,雙方可任意選擇前述任何傳達方式。

7、 本合同陳列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如任一方欲變更前述情況,須於該變更確定之日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依變更前的地址,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發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為由提出抗辯。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可簽訂書面協議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發生的爭執由出賣人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自簽訂之日起1個月之內未提貨,則該合同自動失效。結束日期為暫定,最終以供貨完畢為準。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3份,出賣人執 2份,買受人執 1份,鑑(公)證部門執/份。

水泥買賣合同 7

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定日期:

簽定地點:

因甲方負責施工___山鎮___新城房建工程需要,現向乙方採購水泥,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市____縣___山鎮___新城房建

二、三期工程

二、、產品型號規格、數量、單價

三、技術標準:水泥質量按國家、____省規範要求及本工程設計要求。

四、貨到工地後,甲方派管理人員按要求驗收合格後,點清數量、簽好送貨回單。

五、供貨期限及運輸方式: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施工要求確保水泥正常供應;運輸由乙方負責將水泥送至施工現場。

六、驗收質量標準、資料提供:甲方按國家、____省規範要求及本工程設計要求進行驗收;乙方及時提供水泥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資料。

七、付款及結算方式:甲方每月____日按實進行計量,次月(15-25)日支付乙方全額貨款(乙方需出據相關發票及收據等手續)。

八、運輸方式、地點和費用負擔:乙方負責送至____市____縣僰王山鎮僰王新城房建

二、三期工程;水泥運輸費及裝卸至甲方指定現場施工位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九、其它約定事項:

(1)乙方負責辦理運輸車輛運水泥至甲方施工指定地點所需通行證等相關證件,按甲方施工要求保證水泥正常供應;凡因乙方水泥供應原因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將推遲付3個月支付乙方本月的'全額貨款)。

(2)因水泥質量原因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的責任和損失;

(3)乙方供水泥時隨帶出廠合格證和有關資料,如因水泥質保資料影響工程驗收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保證水泥供應做到保質保量;若經甲方發現乙方水泥供應水泥存在數量不足、虛報數量等不誠信現象,甲方有權處於乙方該車水泥供應量四倍數量罰款。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發生後雙方應另行商定解決並形成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可在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執二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全部貨款結清為止。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開户行:農村信用社

賬號: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買賣合同 8

合同編號:漳(尚)CG010-20xx

需方(甲方):永同昌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許一傑

上述需方因建設"漳浦尚城豪庭西區45#--51#樓"項目需要,工程地點:漳浦縣綏安鎮工業南路,擬向供方購買 袋裝白水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基於自願、公平和誠實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訂立如下購銷合同。

一、文字定義

本合同所稱的“合同” 、“本合同” 均特指目前供需雙方簽訂之產品購銷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

二、合同標的:

1、產品名稱:白水泥

2、品 牌:粵鵬牌

3、規格型號:70斤/包

4、購買數量: 約2500包

5、產品質量標準: 達到國家、地方或行業規定 合格及以上標準,標準內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標準高的為準。

6、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出廠合格證、產品質保書、檢測報告複印件,以需方要求為準。

三、交(提)貨方式、運輸方式、地點、費用承擔和供貨時間

1、運輸方式:由供方安排車輛送貨到工地,,由供方安排工人卸貨、,如有二次轉運,費用由甲方自行處理。貨到工地後甲方指派人員驗收並簽字。

2、送達地點:送達地點為需方工地,並卸貨至工地現場需方指定施工電梯入口處及其他指定地點。

3、交(提)貨方式及費用承擔:由供方負責產品裝卸及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運輸途中的風險及產品破損由供方負責。

四、備貨和收貨

1、備貨、供貨時間:需方提前 叁 天通知供方備貨(包括規格及數量),供方收到需方備貨通知後 叁 天內按合同約定方式發貨,最後由供方與需方形成《對賬單》,《對賬單》上需方不少於兩人(指定接收人、需方項目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簽字確認。

2、收貨:

需方指派 劉延旗(身份證號:/、聯繫電話:15260518186)為指定

收貨員,收貨單必須經需方指定收貨員簽收,最後由供方與需方形成《對賬單》【《對賬單》上需方不少於兩人(指定收貨人、需方項目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簽字確認】,雙方確認以收貨單和《對賬單》作為供貨數量和結算貨款的依據。

五、合同單價和結算

1、本合同採用的貨幣為人民幣、金額單位: 元 。

2、暫定合同總價: 67500元

3、合同單價: 27元/包

4、合同款支付方式:

(1)貨到後根據現場實際簽收量付款。

(2)轉賬或現金支付。

5、關於合同款支付的規定

(1)供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要求供貨,需方有權延緩或拒絕支付合同款。

(2 )合同款或結算款支付前,供方應提供以下資料:

a)《備貨單》(如有);b)收貨單;b)對賬單;d)發票(按合同約定)。d)其它:按需方要求

六、質量標準、技術標準及驗收

1、產品質量標準、技術標準:

(1)產品質量標準、技術標準:

2、驗收標準、方法:

(1)質量驗收:

七、違約和爭議

1、供方提供材料未達到產品出廠檢測標準或合同約定的標準,供方應在需方限定時間內為需方免費更換為合同指定品牌、規格及質量等級的產品並配送至需方指定送達地點,其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供方承擔【包括不限於不合格產品的退場、擬更換產品貨到工地發生的裝卸費、運輸費用、報關費(如有)及其它支出等所有費用】。

2、需方如果對產品質量有疑異,應在收貨後七個工作日內提出,並以書面形式或電話形式通知供方。

3、若合同任何一方中途終止合同,均需支付另一方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4、供方未按約定時間內供貨,供方按供貨批次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五每日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5、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項和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不願協商或未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按以下指定方式解決:向需方企業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特約事項

1、需方指定的物流公司要求供方提供的數量、規格、單價等所需材料,供方必須配合提供,以便需方能夠順利報關(如有)。

2、根據實際需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在合同簽署之前後限定的時間內向需方提供產品樣品並封存,供方保證供貨材料標準不低於樣品標準,否則一切責任均由供方供方承擔。

九、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協議。

2、需方未能按時付款,經供方催促後仍拒絕付款的,供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供方未能按時供貨,在需方催促後仍未能在需方限定時間內供貨的,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2)因一方違約致使協議無法履行。

5、依據前述條款約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可以依本合同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後,已供貨且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設備,雙方按合同約定結算及進行質量保修,已經訂貨但未發貨的材料設備的退貨以及由此造成的其它損失均由供方承擔或自行協調解決,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合同生效和終止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按協議內容履行完畢,合同自行終止。

3、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叁份,供方壹份,簽章後生效。

十一、附件

附件1 供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如有)、供方身份證複印件

供方(簽章): 需方(簽章):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聯 系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電 話: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日 期: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水泥買賣合同 9

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為一方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為另一方雙方代表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按甲方提供的“憑規格買賣”,提供型氣墊船_____艘,每艘________萬美元。於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預付款後__個月內交船。交船技術條件按本合同附件規定。關於本合同各期付款的日期,以簽訂本合同日期算起。

第二條本合同雙方議定的總金額為_____...該金額為___艘型氣墊船的價格。即在_______港口的交貨價。總金額中不包括燃料、食品和培訓等費用,但總金額包括下列費用:型氣墊船的價格型氣墊船的繫泊試驗費,航行試驗費及建造期間至簽署交船證書之前的停泊碼頭費、船塢費和保險費等。

第三條

3.1.凡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發生在甲方境內的税收、關税手續費等由甲方負擔。

3.2.凡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所有銀行費用及在甲方國境以外的税收、關税、運輸、保險、手續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保證甲方能夠連續進行生產,並履行合同規定的支付進度,乙方同意下列付條款中規定的義務。

4.1.本合同的總金額以美元現匯支付。本合同的總金額的支付時間和美元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

4.2.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個月內,即不遲於19___年__月___日前支付總金額__%的預付款__________

4.3.第一期付款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_個月內,即不遲於19____年__月__日支付總金額__%的貨款,計________

4.4.第二期付款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個月內,即不遲於19_____年__月__日支付總金額__%的貨款,計____________

4.5.第三期付款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_個月內,即不遲於19_____年__月__日支付總金額__%的貨款,計__________

4.6.每期付款乙方在二週前委託乙方銀行開立經甲方銀行通知的'以_________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乙方根據甲方即期匯票支付每期貨款。

第五條

5.1.本合同的型氣墊船在建造過程中的檢驗,由甲方檢驗部門負責。甲方將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派代表參加試航驗收。如乙方屆時不能派出代表參加試航,甲方將驗收證件交予乙方,驗收證件對雙方均有效。

5.2.本合同的型氣墊船在完成試航和驗收,以及乙方在履行了合同規定的義務之後,雙方代表即簽署交船證書。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並由甲方申請辦理海關放行手續。此時,型氣墊船轉移至乙方,此後所發生的風險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6.1.本合同型氣墊船的船體,機電設備在正常運行和維修保養條件下,保證期為十二個月,自型氣墊船交船證書籤字之日算起。

6.2.在保證期內,凡屬製造質量和所用材料而產生的缺陷,甲方負責進行修理,或更換有缺陷部分。

6.3.甲方對於正常合理磨損和使用不當所造成的損壞,均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7.1.雙方有義務對本合同保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將本合同內容泄露給第三國。乙方保證不向別國轉讓合同規定的產品和資料。

7.2.凡屬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函電,應採用祕密方式,通過住在本國的____________渠道直接送交本合同有關方面之機構。

第八條

8.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對發生的任何意見分歧均應以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8.2.本合同用英文書就正本兩份,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8.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水泥買賣合同 10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水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1、標的物品種、數量、單價、金額水泥採購:

合同總價的調整:上述第1款表內的單價一欄不得調整;數量一欄為暫定量,結算數量按照甲方實際接受的數量為準。結算時的合同總價(結算總價)按照單價乘以結算數量計算。

述合同單價及據此計算出的合同總價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為完成包裝、裝卸、運輸、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費用,同時也包括髮票、税金費用。

2、水泥交付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合同約定交貨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每月水泥計劃用量暫定噸,具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實際需要數量為準。甲方應於供貨前一天的17:00之前電話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運輸車輛,保證及時供貨。乙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內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

交貨地點為位於大窪縣新興鎮坨子裏分場的甲方工地庫房。乙方提供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

乙方運輸過程中,應確保車輛整潔,不得遺撒、污染環境,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合理損耗計算方式及分攤方式

若雙方水泥稱重數量出現磅差,當磅差在1‰之時,以乙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當出現超過1‰的異常磅差時,以甲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

4、貨款的結算:

乙方按照一千噸為一個批次向甲方供貨,達到批次供貨量時,甲方及時給乙方結算,不得拖欠貨款。

結算程序:根據每一批貨物驗收合格的結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單,甲方收到結算單後,由甲方在三日內審查完畢並按結算噸數向乙方支付貨款,如果結算數量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查對送貨小票。屬於結算單據及和其有關的函件,均須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支付方式:

5、質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水泥需符合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

6、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貨物按照國家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的、、及GB-1990標準驗收。由乙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並檢驗,水泥籤封后保存三個月。如甲方對乙方同期同編號水泥檢驗報告認可,以乙方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乙方提供的樣品品質應達到該條上述規定的標準);如甲方有異議,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內向乙方提出,並委託有關檢驗機構對試樣重新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為最終結果。到場時貨物必須在現場地磅驗收重量,且雙方在磅單上確認,乙方可對磅碼結果進行場外第三方複核,場外驗收的重量如無誤,其磅費用由乙方承擔。

7、違約責任

乙方遲延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向乙方支付應付貨款的百分之三做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賠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大窪縣或盤錦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其他約定事項禁止權利轉讓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

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並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

水泥買賣合同 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

上述需方因建設"漳浦尚城豪庭西區45#——51#樓"項目需要,工程地點:,擬向供方購買袋裝白水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基於自願、公平和誠實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訂立如下購銷合同。

一、文字定義

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供需雙方簽訂之產品購銷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

二、合同標的:

1、產品名稱:___________

2、品牌:___________

3、規格型號:___________

4、購買數量:___________

5、產品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地方或行業規定合格及以上標準,標準內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標準高的為準。

6、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出廠合格證、產品質保書、檢測報告複印件,以需方要求為準。

三、交(提)貨方式、運輸方式、地點、費用承擔和供貨時間

1、運輸方式:由供方安排車輛送貨到工地,,由供方安排工人卸貨、,如有二次轉運,費用由甲方自行處理。貨到工地後甲方指派人員驗收並簽字。

2、送達地點:送達地點為需方工地,並卸貨至工地現場需方指定施工電梯入口處及其他指定地點。

3、交(提)貨方式及費用承擔:由供方負責產品裝卸及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運輸途中的風險及產品破損由供方負責。

四、備貨和收貨

1、備貨、供貨時間:需方提前叁天通知供方備貨(包括規格及數量),供方收到需方備貨通知後叁天內按合同約定方式發貨,最後由供方與需方形成《對賬單》,《對賬單》上需方不少於兩人(指定接收人、需方項目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簽字確認。

2、收貨:

需方指派(身份證號: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為指定

收貨員,收貨單必須經需方指定收貨員簽收,最後由供方與需方形成《對賬單》【《對賬單》上需方不少於兩人(指定收貨人、需方項目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簽字確認】,雙方確認以收貨單和《對賬單》作為供貨數量和結算貨款的依據。

五、合同單價和結算

1、本合同採用的貨幣為人民幣、金額單位:___________元。

2、暫定合同總價:___________元

3、合同單價:___________元/包

4、合同款支付方式:

(1)貨到後根據現場實際簽收量付款。

(2)轉賬或現金支付。

5、關於合同款支付的規定

(1)供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要求供貨,需方有權延緩或拒絕支付合同款。

(2)合同款或結算款支付前,供方應提供以下資料:

a)《備貨單》(如有);b)收貨單;b)對賬單;d)發票(按合同約定)。d)其它:按需方要求

六、質量標準、技術標準及驗收

1、產品質量標準、技術標準:___________

(1)產品質量標準、技術標準:___________

2、驗收標準、方法:___________

(1)質量驗收:___________

七、違約和爭議

1、供方提供材料未達到產品出廠檢測標準或合同約定的標準,供方應在需方限定時間內為需方免費更換為合同指定品牌、規格及質量等級的產品並配送至需方指定送達地點,其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供方承擔【包括不限於不合格產品的.退場、擬更換產品貨到工地發生的裝卸費、運輸費用、報關費(如有)及其它支出等所有費用】。

2、需方如果對產品質量有疑異,應在收貨後七個工作日內提出,並以書面形式或電話形式通知供方。

3、若合同任何一方中途終止合同,均需支付另一方合同總價%的違約金。

4、供方未按約定時間內供貨,供方按供貨批次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五每日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5、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未盡事項和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不願協商或未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按以下指定方式解決:向需方企業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特約事項

1、需方指定的物流公司要求供方提供的數量、規格、單價等所需材料,供方必須配合提供,以便需方能夠順利報關(如有)。

2、根據實際需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在合同簽署之前後限定的時間內向需方提供產品樣品並封存,供方保證供貨材料標準不低於樣品標準,否則一切責任均由供方供方承擔。

九、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協議。

2、需方未能按時付款,經供方催促後仍拒絕付款的,供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供方未能按時供貨,在需方催促後仍未能在需方限定時間內供貨的,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2)因一方違約致使協議無法履行。

5、依據前述條款約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可以依本合同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後,已供貨且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設備,雙方按合同約定結算及進行質量保修,已經訂貨但未發貨的材料設備的退貨以及由此造成的其它損失均由供方承擔或自行協調解決,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合同生效和終止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按協議內容履行完畢,合同自行終止。

3、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叁份,供方壹份,簽章後生效。

十一、附件

附件1供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如有)、供方身份證複印件

供方(簽章):___________需方(簽章):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水泥買賣合同 12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條標的物、生產廠家、商標、強度等級、包裝形式、數量、單價、合同總金額

注:數量為暫定,最終以實際到場的經簽字認可收貨憑據的為準。

第二條交(提)貨時間

買受人應在每月2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供次月度用量計劃。具體日需求計劃提交辦法為:車運,買受人應於每次用貨前不少於3天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質量標準

1、普通硅酸鹽水泥、複合硅酸鹽水泥、礦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按_______標準執行。

2、買受人應按水泥產品的強度等級、特徵妥善保管儲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儲存情況下水泥產品保質期為一個月。若因買受人保管不當或其它過錯造成貨物變質、減少、滅失,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1、袋裝水泥按國家標準執行,包裝袋不回收。

2、散裝水泥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若有磅差,當磅差在3‰之內(含3‰),其磅差全部由買受人承擔;當磅差在3—6‰之內(含6‰),其中3‰的磅差由買受人承擔,超過3‰的磅差由出賣人承擔;當磅差超過6‰時,雙方應查明原因(雙方有異議時,請國家法定計量部門檢驗)由責任方承擔全部磅差,無法查明原因或確定責任方的,由雙方均擔。雙方對磅差有異議時,由國家法定計量部門進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均擔。

第五條交(提)貨方式、地點交(提)貨方式及地點為下述第( )種方式:

1、買受人自運:交貨地點為出賣人工廠,由買受人自行組織提貨,水泥出廠交單(放行聯)時視為交貨。

2、出賣人代辦運輸(出賣人僅作為買受人的代理人聯繫承運人,由買受人與承運人建立運輸合同關係):交貨地點為_______,運費及下車費_______元/噸,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授權為收貨人,其中任一人在《簡陽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發貨磅單》上簽字確認視為交貨。出賣人代辦運輸交貨地點為多個工程的,每個單一工程由買受人出據《收貨人授權委託書》,買受人應指定不少於兩個授權代表,其中任一人簽字視為交貨。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

1、貨物所有權及任何風險均自交貨時起轉移,即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代辦運輸的,貨物所有權及風險自貨交第一承運人時轉移。)

第七條驗收方式、期限、地點

1、水泥質量驗收以水泥廠同編號水泥的'檢驗結果為依據。

2、買受人委託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按照國家水泥質量標準規定,水泥質量的驗收以出賣人同編號的水泥質檢報告為驗收依據,並委託出賣人抽樣、籤封、保存,如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應在交貨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出,並由雙方將水泥封存樣送市水泥質檢中心檢驗仲裁。否則視為買受人認可出賣人的產品質量。

第八條雙方同意選擇第種結算方式及期限

1、先款後貨,款到發貨。

2、先貨後款,出賣人供貨滿_______噸,次日結付清全部貨款。雙方同意買受人以轉帳支票或現金結算貨款及運費,貨物數量以買受方任一人簽字認可的數量為準。(若已對賬,以對賬單為準。)

第九條對帳

買受人負有每月核對出賣人出具的對賬單,並在對賬單上進行簽章的義務。如買受人不履行該義務,則買受人的收貨數量以出賣人提供的經買受人或買受人授權提貨人簽字確認的發貨磅單上記載的水泥數量為準,並可要求買受人立即結清全部貨款。

第十條發票的開具

出賣人只能將水泥發票開具給買受人,買受人應書面提供開具發票所需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買賣雙方有其中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即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如買方連續30個日未提貨,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若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則出賣人有權停止供貨。並且買受人應按本合同貨款總額的10%或欠款金額每日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並按銀行同期最高貸款利率向出賣人支付利息。

2、因出賣人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且未及時通知買受人,或供貨不及時而給買受人工程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若遇不可抗力、停電、設備故障、意外事件、買受人過錯等因素除外),買受人應向出賣人出具其直接經濟損失的證據。

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的供應計劃或經出賣人書面同意外,買受人不得購買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立即結清所有應付出賣人的款項、按出賣人已供全部水泥總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賠償出賣人的預期利益損失。

4、除上述規定外,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買賣雙方確實無法協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簽訂單價雙方一致同意隨行就市,若遇市場行情變化,價格調整以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作為本合同價格變更執行的依據。買受人須按照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要求的時間及內容予以書面回覆,否則出賣人可停止供貨,一切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2、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時期以內,若無出賣人的蓋章確認,買受人不得私自接受出賣人銷售代表或委託代理人以私人名義出具欠貨憑據,該憑據對出賣人無任何約束力,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買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賣人產品時,不能混用其它廠家生產的水泥,否則產生的一切質量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當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供貨需求時,買受人可以選擇其它廠家水泥。

4、其它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完善。

5、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6、本合同陳述之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及其直接送達方式,如系郵寄,則寄出之日為送達日;如系傳真,則以發出日為送達日;如系直接送達,則以對方簽收日為送達日,雙方可任意選擇前述任何傳達方式。

7、本合同陳列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如任一方欲變更前述情況,須於該變更確定之日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依變更前的地址,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發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為由提出抗辯。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可簽訂書面協議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發生的爭執由出賣人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自簽訂之日起1個月之內未提貨,則該合同自動失效。結束日期為暫定,最終以供貨完畢為準。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3份,出賣人執2份,買受人執1份,鑑(公)證部門執/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水泥買賣合同 1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長期合作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施工用所需的水泥採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下列文件應視為構成並作為閲讀和理解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合同、協議書及附件(含評標期間和合同談判過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補充資料);(2)中標通知書;(3)投標文件;(4)水泥技術要求;(5)採購數量及報價表;(6)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將互相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上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二、供應範圍、品牌、規格、包裝、數量、價格、運輸費用、金額:

3、合同金額:約人民幣

壹仟捌佰伍拾萬元正(小寫¥18500000.00元)

4、價格的約定:

①本綜合單價為工地交貨價,含税、含卸車費(其中各品種袋裝水泥卸車及費用由甲方負責)及其它相關費用。

②本水泥綜合單價為固定價格,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不作調整。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JTG

E30-20的要求;

2、符合GB

175-20《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

3、符合《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

GB175-20/XG1-20;

4、緩凝PC32.5水泥按設計要求初凝時間應大於或等於180分鐘;

終凝時間應大於或等於360分鐘。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

水泥小包裝需符合國家標準,包裝物不回收;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1、質量驗收以乙方工廠同編號出廠水泥的檢驗報告及產品質量合格證為依據,甲方委託乙方取樣,以每2400噸做為一個取樣單位,取樣應有代表性,樣品封存90天,由乙方保管。

在90天內,如甲方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時,則甲乙雙方將乙方籤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如檢驗不合格,乙方將賠償甲方相關損失及承擔檢驗費用;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水泥採用袋裝的,袋裝水泥每袋淨重不小於49.5kg,隨機抽取20包總重不小於1000公斤,如有異議,可到雙方認可的第三方地磅復磅,並以該重量為準,費用由責任方承擔,若乙方供貨的數量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則應補足短缺部分,並按短缺量的雙倍賠償甲方。

散裝水泥每車誤差在50Kg(含50Kg)以內時,以乙方出廠磅單數量為準;當每車誤差超出50Kg(含50Kg)時,則以甲方的地磅重量為準,如有異議,雙方可到第三方地磅復磅並以該重量為準,費用由責任方承擔;任何一方的磅秤均應獲得國家計量部門的認證,如有誤差,須及時較正。

3、乙方每車次產品須提供產品合格證書,並在三天和二十八天強度期滿後提供水泥的檢驗報告供甲方做資料。

六、供應方法及運輸要求:

1、甲方以書面或傳真等方式通知乙方供應數量的月度計劃,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水泥需求計劃後立即組織供貨,並安排足夠的運輸車輛負責甲方貨物運輸。

2、乙方接到甲方實際供貨通知後應於

24小時內將水泥運抵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甲方應及時配合乙方做好接貨準備工作。

3、乙方運輸單位應履行各項發貨手續,並根據甲方的需求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4、乙方應加強與沿途運管部門的日常協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須保證運輸通暢,按時供貨;

乙方在運輸途中出現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和事項。

5、乙方應確保運輸過程水泥不潮濕,袋裝水泥不破損。

6、合同執行期間,供貨數量以甲方工程進度需求的實際到貨數量為準,乙方應無條件配合,且不能因供應實際數量的增減作為向甲方索賠的依據。

七、付款及結算方式:

1、結算方式:乙方提供經甲方確認的'到貨憑證及彙總單據,核對無誤後提供有效的水泥發票和運輸單位開出有效的運雜費發票,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到貨憑證及發票進行結算。

2、每月25日為結算日,每月26日就本結算月乙方應結算送貨合格數量開具結算清單交甲方確認;

經甲方確認無誤後,乙方應於三個工作日內開具與之對應的銷售發票、運雜費發票隨結算清單原件提交到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銷售發票、運雜費發票和結算憑證後於5個工作日內將貨款支付給乙方;貨款及運費均匯往乙方帳户。

八、不可抗力:

在本協議期限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不能履約,可視不可抗力規模的大小,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及時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發生的情況,並將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內(沒有盡職則不予免除責任),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0天內,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的證明文件給對方。任何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合同的約定。

否則,違約方需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貨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不能按期交貨,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遲交貨物的總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交貨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由於乙方產品質量問題或沒能按合同其他約定供貨的,乙方應一次性按該批貨物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實際損失超出該批貨物金額的以實際損失為準,並承擔法律責任;

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所產生的相關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5、如因甲方工地便道的不暢通直接造成的水泥運輸延誤,由此產生的責任乙方無需承擔。

十、廉政約定:

甲、乙雙方都必須廉潔自律,反對商業賄賂。甲方不得收受乙方的回扣、禮品或現金;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不得采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甲方的相關人員如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可致電:甲方總裁室電話:甲方審計監察部直線:。

十一、附則:

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持伍份,乙方持叁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有效限期為20年9月26日~20年3月25日止。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友好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

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 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

______年 ______ 月 _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日

水泥買賣合同 14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訂立合同如下,雙方將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物規格型號、數量、價款

1、乙方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下列表格所填內容向甲方購買水泥(貨物):

2、貨物數量以(甲方站台交貨時單據上記載的數量為準)甲方過磅單(交貨時雙方簽字的提貨單上)記載的數量為準。乙方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複驗。

3、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散裝按_________計算合理損耗;

第二條交貨方式、交貨地點

2.1交貨方式採取以下方式:

甲方負責水泥的.裝車和運輸,並承擔費用。

2.2乙方應至少提前48小時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取貨物的時間及具體數量,以使甲方合理安排供貨事宜(如一次提貨物的數量過大,應在合理的時間提前書面通知甲方)。

2.3交貨地點:若乙方自行負責運輸,交貨地點為甲方廠區;若乙方委託甲方運輸,交貨地點為乙方指定到達地點。

第三條質量檢驗標準、方法、期限

3.1甲方交付水泥的質量標準按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

3.2水泥質量驗收方式以甲方對同規格型號同批次水泥的品質檢驗報告為質量合格依據。水泥出廠時雙方應共同取樣封存樣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留存一份;若乙方不要求進行共同取樣封存,則以甲方留存的同規格型號同批次水泥的樣品為準。如乙方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應從乙方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建議為40日內,不要超過國家標準對水泥質量異議提出的期限)內書面提出,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有資質的省級以上的質量檢驗機構對水泥出廠時雙方共同取樣封存樣品或甲方留存同規格型號同批次水泥的樣品進行檢驗。

第四條結算價款結算方式

4.1結算價款採取以下AB兩種方式其中的_____:

A、實際結算時按合同第.條款表中所列總價款結算,結算價款不因市場行情變化而變化;

B、結算價款隨市場行情變化而變化,甲方可對水泥價格進行上調或下浮,實際結算時價格隨行就市。

4.2結算方式採取ABC三種方式其中的______:

A、採取一次性支付,在提取貨物之前,乙方將結算總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B、採取分批支付,根據每批實際需要提取的貨物數量,進行分批支付,在提取該批貨物之前將給皮價款支付給甲方;

C、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5.1合同期內,如甲方、乙方的主體發生變更,應由變更後的主體承接本合同內的全部權利、義務。

5.2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任何一方有嚴重違約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相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6.2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或終止履行合同,應按合同價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應按合同價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7、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合同任何乙方均可向合同簽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合同生效

8.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水泥買賣合同 15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____鎮___家苑售樓處

需方(甲方):供X(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水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1、標的物品種、數量、單價、金額

1.1水泥採購:

1.2合同總價的調整:上述第1款表內的單價一欄不得調整;數量一欄為暫定量,結算數量按照甲方實際接受的數量為準。結算時的合同總價(結算總價)按照單價乘以結算數量計算。

1.3上述合同單價及據此計算出的合同總價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為完成包裝、裝卸、運輸、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費用,同時也包括髮票、税金費用。

2、水泥交付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2.1合同約定交貨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每月水泥計劃用量暫定___噸,具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實際需要數量為準。甲方應於供貨前一天的.17:00之前電話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運輸車輛,保證及時供貨。乙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之日起的第____日內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

2.2交貨地點為位於____縣新____鎮坨子裏分場的甲方工地庫房。

2.3乙方提供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

2.4乙方運輸過程中,應確保車輛整潔,不得遺撒、污染環境,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合理損耗計算方式及分攤方式

若雙方水泥稱重數量出現磅差,當磅差在1之內時,以乙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當出現超過1的異常磅差時,以甲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

4、貨款的結算:

4.1乙方按照一千噸為一個批次向甲方供貨,達到批次供貨量時,甲方及時給乙方結算,不得拖欠貨款。

4.2結算程序:根據每一批貨物驗收合格的結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單,甲方收到結算單後,由甲方在____日內審查完畢並按結算噸數向乙方支付貨款,如果結算數量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查對送貨小票。屬於結算單據及和其有關的函件,均須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4.3支付方式:

5、質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水泥需符合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

6、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貨物按照國家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的8.1、8.4、8.5.3及GB12573-1990標準驗收。由乙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並檢驗,水泥籤封后保存三個月。如甲方對乙方同期同編號水泥檢驗報告認可,以乙方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乙方提供的樣品品質應達到該條上述規定的標準);如甲方有異議,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並委託有關檢驗機構對試樣重新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為最終結果。到場時貨物必須在現場地磅驗收重量,且雙方在磅單上確認,乙方可對磅碼結果進行場外第三方複核,場外驗收的重量如無誤,其磅費用由乙方承擔。

7、違約責任

7.1乙方遲延交付貨物的,每遲延____日,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7.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7.3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向乙方支付應付貨款的百分之三做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

7.4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賠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7.5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X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縣或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其他約定事項禁止權利轉讓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並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

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