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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風險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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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債務風險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債務風險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

債務風險專項整治方案1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相關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區政府債務風險,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

嚴格遵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財政部、省財政廳等相關文件要求,依法依規處置政府性債務風險。

(二)分級負責原則

成立由區委書記沈裕謀任組長的開福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按照“誰舉債、誰償還、誰負責”的原則,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區本級具體工作;金霞經濟開發區成立相應領導小組,負責本園區具體工作。

(三)平等協商原則

在政府與社會資本方談判中,遵循平等協商、長期合作、公開透明的原則。

(四)分類施策原則

針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及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等涉及財政責任的重大債務問題進行分類,逐項整改。優先解決財預〔20xx〕50號、財預〔20xx〕87號、財辦金〔20xx〕92號文件發佈後新舉借的債務產生的風險。

(五)穩妥處置原則

避免盲目進行突擊整改,防止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動貸款置換期限長、利率低的貸款等。

二、目標任務

逐年穩妥消化存量,依法嚴格控制增量,確保我區政府債務可承受、可持續,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三、任務分工

(一)妥善化解存量

1、鎖定存量債務

區發改局牽頭,對照政府年度投資計劃,逐項清理核實存量在建政府投資項目和資金落實情況。

區審計局牽頭,按照政府性債務、隱性債務和其他債務的口徑,逐筆清理存量政府債務情況,分類鎖定政府與平台公司的債務。

2、分類籌措資金

區財政局牽頭,將存量政府債務中政府應承擔的資金分年足額納入預算,並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按比例新設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應急專項;指導平台公司按市場化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妥善處置其應承擔的存量債務;按照資產規模、變現價值、變現時序等口徑和要求,逐項清理核對其管理的國有資產情況,制定資產盤活和處置方案。

3、繼續完成整改

區財政局牽頭,按照《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xx〕50號)、《財政部關於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財預〔20xx〕87號)要求,繼續整改違法擔保,糾正政府投資基金以及政府購買服務中的不規範行為,確保將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區法制辦牽頭,進一步提高部門、單位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切實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

區金融辦牽頭,協調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確保必要的在建項目可持續融資,避免因盲目抽貸壓貸停貸出現資金斷鏈,防範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

(二)嚴格控制增量

區發改局牽頭,制定政府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科學論證和編制新建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對於無法落實資金來源或難以實現資金平衡的項目,不得批准立項和開工建設。

區財政局牽頭,強化新建PPP項目的“兩評”論證;強化政府投資項目施工圖預算(招標上限值)、工程變更、結算和決算的審核,積極介入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編制審查。

區金融辦牽頭,指導平台公司依法依規開展項目融資。

(三)規範平台發展

區委辦牽頭,進一步釐清政府與平台公司的邊界,嚴格控制新設平台公司,加快整合現有平台公司,推進平台公司市場化轉型。

(四)強化考核問責

區審計局牽頭,對政府債務進行年度審計,查處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

區績效辦牽頭,將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區對各級各部門績效考核範圍。

區委督查室牽頭,督促審計查處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整改,並商請有關部門,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後出現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黨政幹部進行嚴肅問責。

四、工作要求

(一)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協調,強化督導,定期召開各責任部門(單位)工作調度會,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

(二)區直各責任部門(單位)、平台要統一思想、強化擔當,抽調精幹力量,建立主要領導負責制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本部門(單位)防控化解政府債務的工作。結合牽頭任務和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並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金霞經濟開發區領導小組制定本地區具體工作方案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債務風險專項整治方案2

一、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建設

(一)加強公司治理、機構設置建設

按照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建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形成監督、制衡的約束機制;建立高效運行的機構設置,保證各機構間的信息暢通、確保各機構高效運行。使公司的重大決策都能通過集體決策進行,並且能得到有效執行,規避決策和執行過程中的風險,強化債務管理事項,完善制度流程,明確各部門及人員的審批權限,加強債務審批流程的管理。

(二)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控制

資金管理是公司財務管理的核心內容,資金一旦出問題便是大問題,籌資不當、資本結構不合理、無效籌資等都可能導致籌資成本過高或是發生債務危機。因此要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控制,建立完善的籌資活動業務流程,提出籌資方案、籌資方案論證、籌資方案審批、計劃的編寫與執行、籌資活動的監督、評價和追責、籌資活動的會計控制,從這幾個環節設計科學的籌資內控制度,有效的進行籌資環節的風險防控。

(三)加強擔保業務的審核

擔保業務屬於企業的一項非常規業務,它會使企業面臨一定風險,形成企業的或有負債,因此對於擔保業務要尤其謹慎。對擔保申請人的整體實力、經營狀況、信用水平等都要仔細調查,資信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必須充分,對每項擔保業務進行嚴格的審批,重大擔保業務要實行集體決策。

二、加強公司預算管理

有條件的公司應該建立全面預算管理體系,建立合理、科學的預算系統,指導公司的正常運營。一般的大額融資都是用於投資項目,我們要加強對專項投資的預算,事前對投資項目進行詳盡的預算,以預算結果來指導投資行為,只有預算盈利的項目才允許進行籌資,預算不過關的項目不允許籌集資金,儘量降低企業的融資規模,嚴格控制超出預算、預算外項目的新增債務。

三、正視當前的經濟形勢,嚴禁盲目投資,努力降低融資規模

有些國有企業盲目追求經營規模,未經仔細研究便盲目投資,導致很多投資項目經營失敗,這也是引發債務風險的一個主要原因,對於投資項目要進行詳盡的可行性研究,新增投資要量力而行,謹慎投資,不要因為不合理的投資行為而盲目舉債,努力縮小融資規模,進行去槓桿化,降低財務風險。

四、採取積極措施努力降低融資成本

目前部分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過高,很多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超過了6%,融資的高成本也使本來效益就不好的國有企業雪上加霜,所以企業要嚴格控制融資成本,規避高息債務的發生。有些國有企業是集團公司性質,可以利用這一優勢,從集團公司角度進行融資的籌劃,加強“總對總”戰略對接合作等方式,從企業集團的角度統一與銀行談合作,大的企業集團具備更高的談判資本,可以爭取到長期、穩定、低成本的信貸支持。這樣就可以為整個企業集團的下屬企業爭取到更低的融資成本率,也可以為企業爭取到更多的信貸優惠政策,也就可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企業自身要加強信用等級管理,使企業整體的信用水平得以提升,這樣又可以進一步增強融資能力和議價能力,不斷降低融資成本,使企業輕裝上陣。

五、加快體制改革、激發企業活力

國有企業效率低、效益差主要還是由於與市場脱節、企業活力不夠,歸根結底還是體制問題。國有企業體制、機制問題已成為國有企業發展的重大障礙,國有企業生產運營、市場銷售、人力資源等各方面都沒有完全的市場化,在現在的市場經濟體制下,以需求為導向的經營模式下,國有企業的運營模式顯得格格不入,其市場主體地位未得到確立。因此我們要加大國有企業的體制、機制改革,使其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遵循市場經濟發展規律,激發企業活力,加快國有企業的戰略重組,通過“四個一批”促進國有企業中的殭屍企業退出,對於那些長期虧損、扭虧無望、資不抵債的投資項目或企業,要加大清理力度,結合國家“出清一批”、“出讓一批”工作,實現“瘦身強體”,減少競爭性不強、效益低下、高負債業務板塊的投資,從根源上清理對外債務,壓縮債務規模。另一方面把國有資本推向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結合“混改一批”和“上市一批”工作,加強企業的資本運作,積極引入戰略投資者,通過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資、政府注資等方式增加權益性融資比重,優化資本結構,提高企業資產的證券化水平,降低債務性融資規模。

六、努力開源節流,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

我們一直在強調國有企業要降本增效,但是很多國有企業對成本問題不夠重視導致企業的成本長期居高不下。因此我們要加強成本意識,改變國有企業成本管理理念落後的現狀,引進精益製造、精細化管理、作業成本、目標成本等管理理念,從製造成本到期間費用全方位的降低成本費用,助力企業發展。企業成本費用的降低,可以為企業擠出利潤,讓企業有更大的利潤空間去應對債務成本負擔,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債務風險的降低。  打仗還要自身硬,單位經營好壞是關鍵。面臨當前經濟下行、消費疲軟的現狀,我們要採取多種舉措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按照政府提出的供給側改革,提高供給質量、供給效率,改善產品供給,努力開拓市場、擴大銷售;不斷提升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通過不斷創新增加企業動力、催生企業活力。努力改變企業借新債還舊債的惡性循環,使企業進入良性發展軌道。另一方面還要優化企業的資產,加大對資產的管控力度,加大對不良存貨和應收賬款的清理力度,提高資產週轉率,提升資產的使用效率,盤活存量資產,加快現金流的收回。

七、加強上級單位管控

國有企業上級單位要加強對債務的管控,要求各下級單位建立詳盡的債務管理台賬,對下級各單位的負債情況定期要求其彙總上報,對大額籌資項目加強管控,通過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機構加大監管力度,監督其籌資前的預算分析是否到位,監控其籌資活動的審批流程是否合規、合法,監管其籌資後資金的運用是否脱離預算等,特別是對於即將到期的債務要重點關注,關注其是否具備到期償付能力,通過全方位的監管避免債務風險的發生。

八、優化融資結構

很多國有企業對於新型的融資模式應用很少,企業融資模式單一,以我所在的單位為例,資產負債表中只有短期借款有餘額,單位對銀行的借貸只採用短期借款方式,企業應根據業務需求均衡、優化融資期限和融資結構,通過短期債務與長期債務的合理設置來有效解決“短貸長投”和債務的期限錯配。合理安排籌資計劃,以分散大額單筆債務,減少債務的集中還款壓力。企業要根據產業性質、資本結構與償債能力,通過多種渠道、多個品種的融資組合來鞏固資金鍊,科學確定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規模,確保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比例適當。單一的融資結構不能有效地規避風險也不利於融資成本的降低,只有設置科學、合理的融資結構才能有效地降低融資成本、規避債務風險。

在當前的經濟新常態下,我國經濟發展面臨嚴峻的挑戰,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發揮着重要作用,為過我國經濟的平穩運行提供了重要支撐。國有企業更應該加大力度防控債務風險,通過提質增效、瘦身健體、苦練內功來渡過難關、抵禦債務風險,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債務風險專項整治方案3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縣有關會議精神,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確保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市、縣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部署,按照“摸清舊債、嚴控新債、落實責任、分類處置、逐步化解”思路,堅持依法依規、依靠羣眾、因村制宜、規範管理,將化解村級債務與加強鄉村治理、發展集體經濟、規範“三資”管理相結合,把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作為治本之策,做到化存量與控增量兩手抓、兩手硬,減負、增能、提效並舉,為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夯實經濟基礎。

二、工作目標

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實現債務清零;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內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全鄉債務清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清理核實。結合年度資產清查工作,對全鄉農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務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按照債務形成的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物限、經手人,審批人,分門別類、登記造冊。清查結果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後,以村為單位公佈,接受羣眾監督。對已確認的村級債務,利用“全國村級債務摸底調查管理系統”,鎖定債務數額,精準確定化債範圍,精準制定化債方案,報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備案。

(二)剝離經營性債務。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理甄別經營性債務,逐村建立台賬,鄉級統一管理。對有明確來源和化解途徑的經營性債務,村級組織要制定還款計劃,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動態監管,督促及時還款。對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舉債、形成不良經營性債務的,按照“誰批准、誰負責,誰借錢、誰償還”的原則,落實化債責任,明確償還期限,確保按期化解。

(三)依法清收債權。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清收債權用於還債。對農户税改前的應繳税費欠款,可採取先掛賬的辦法,待承受力明顯增強後再作處理。對農户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可採取對衝方式處理。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幹部職工的欠款,採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歸還。對企業欠款,按合同協議據實清收,確有困難的,可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對債務單位撤銷、債務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虛(空)賬債權,依法予以核銷。

(四)落實減免政策。對村級公益性事業負債,按照有關政策依法依規給予政策臧免和資金支持。對税改前村集體欠微税費形成的債務予以豁免,對村集體拖欠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形成的債務,確實無力償還的,積極與相關單位協商減免;金融機構應制定優惠政策,對税改前的村級貸款,相應機構從未主張過債權、且符合《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呆賬核銷條件的,按程序予以核銷;一直主張債權的,可依法予以減息免息。對在村級債務化解過程中發生的特殊情況,報鄉政府一事一議集體研究決策。

(五)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鼓勵村級組織依託集體土地、山林、水面、廠房等資源,以入股、租賃等方式,與相關市場主體實現共建共享;支持村級組織依託集體經濟組織、股份經濟合作社,開展土地流轉、託管等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建立資產登記制度,全面掌握資產使用情況,有效保障農村集體資產安全;指導村級組織依法用好村級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開發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規用於償還債務。

(六)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充分利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盤活集體資產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清產核資中依法收回的資產、資源,經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招標、競價承包,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已經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的村,集體股收益按一定比例用於償還債務,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員可用分紅收益衝抵所欠債務。

(七)堅決制止新增債務。加強農村集休“三資”監管,健全監管制度,規範收支行為,從源頭防控新增債務。建立舉債審批和責任追究制度,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化解債務存量、嚴控債務增量。村級組織抓發展、搞建設,必須量入為出,不得超越自身實力。對違規舉債造成不良債務的,堅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八)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村集體是化解村級債務的責任主體,必須主動想辦法償還債務,不能“新官不理舊賬”。鄉鎮是化解村級債務的實施主體,針對各村債務產生的.不同情況,逐項制定債務化解方案,實行“一村一方案”。縣政府設立化解村級債務專項獎補資金,對按時保質完成化債任務的鄉鎮予以獎補。

(九)鼓勵企業“結對幫扶”。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國有和民營企業以及其他市場主體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結對幫扶”,支持村集體化解債務。充分調動和發揮“千企幫千村”示範引領作用,幫助村集體把資產、資源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以高質量“輸血”提高集體經濟文“造血”功能。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業務培訓(3月28日-4月10日)

積極開展多層次、全方位宣傳,提高人民羣眾對村級債務清理化解工作的知曉率、參與率,同時,對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重大意義、工作目標、方法措施、工作流程等組織專題培訓。

(二)制定方案,明確任務(4月11日-4月15日)

根據全鄉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債務化解的目標和時間表,按照時間節點全力推進。

(三)清理核實,鎖定債務(4月16日一6月10日)

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專班對每筆村級債務的形成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經手人、審批人進行清理核實,填寫《大悟縣村級債務情況自查明細表》、《大悟縣村級經營性債務自查明細表》,由村主要負責人、駐村幹部簽字上報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四)積極穩妥,化解債務(6月11日-11月30日)

針對每筆村級債務制定化解方案,明確化解責任人、化解時限、化解資金來源,確保化債效果。填寫《大悟縣村級債務化債登記表》,由村主要負責人、駐村幹部簽字上報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五)總結驗收,建章立制(12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化債責任制、舉債責任迫究制等相關制度,指導各村總結階段性的化債成果和經驗,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各村化債情況進行檢查驗收,並將驗收情況上報縣化債辦,做好迎接省、市檢查驗收準備。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責任落實。這次村級債務清理化解工作,既是省政府今年提出的三項硬夥硬結的工作之一,也是省紀委嚴格跟蹤督辦的事項,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政治自黨,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和務實高效的作風,紮實做好村級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在堅持現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前提下,積極尋求化解村級債務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穩節奏,防止急躁冒進,要制定應急預案,堅決防止因羣眾訴求久拖不決、草率處置而激化矛盾,引發羣體性的事件或嚴重事件。為積極穩妥推進村級債務的化解,黨委書記親自掛帥,分管負責人錢進同志要專抓此項工作。同時抽調專門力量,組成工作組,由鄉班子成員帶隊,分片包乾,責任到人,深入村組幫助開展工作。

(二)嚴格操作程序。為確保這次村級債務清理核實工作數據真實準確,要嚴格按照宣傳動員、培訓骨幹、調查研究、制定方案、清查核實、統計彙總、逐級審核、考核驗收的程序進行。具體工作中要做到“五統一”,即統一政策規定、統一培訓骨幹、統一時限要求、統一表冊格式,統一驗收標準。

(三)嚴格工作紀律。要嚴格按照政策規定,依法依規核實債務,徹底擠幹“水分”,堅持消除“人情債”、“糊塗債”,嚴禁弄虛作假,虛報、高報、瞞報債務。這次債務清理核實,以村為單位上報,以鄉鎮為單位彙總。一旦查實有弄虛作假問題,要嚴肅追究責任。

(四)嚴格督查驗收。工作專班要經常性的督導檢查,每個階段結束後,要組織人員進行抽查驗收,確保債務清理核實工作的質量和進度。對檢查當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研究,明確處理辦法。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結束後,縣級領導小組將組織專班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村,要重新進行清理化解,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債務風險專項整治方案4

根據中央關於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統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結合全市非金融企業債務風險初步排查情況,在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分別就市屬國有企業債務風險、政府融資平台債務風險排查防範作出安排部署的基礎上,重點就全市民營企業債務風險防範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和推動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各項要求,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堅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起決定性作用基礎上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積極化解民營企業債務風險,促進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目標任務

堅持“壓實責任、持續摸排、密切監測、分類處置”的總體思路,建立健全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分層次分類型加強對民營企業的指導幫扶和債務風險處置化解,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風險及重大社會風險。

(一)建立工作機制

發揮現有的安康市防範金融風險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設在市金融辦)作用,統籌全市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化解工作,指導各縣區制定債務排查化解方案,綜合運用各類支持政策,協作會商跨區域風險問題以及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政策協調等。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印發的《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將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防範工作列入本級促進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領導小組的工作計劃,縣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抓總,承擔轄區內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防範和處置化解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要建立各級領導包抓制度,重點幫扶全市各縣區重點企業債務風險的化解。要建立應急反應機制,平穩有序處置轄內企業突發債務風險,嚴防負面輿情事件出現。

(二)持續排查監測

各縣區要結合區域特點和轄內民營企業債務特點,制定民營企業債務風險動態排查方案,加強風險監測,切實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早發現、早介入”。安康銀保監分局和各縣級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主動配合向各縣區政府提供民營企業信貸風險相關情況。縣區政府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重點對大型骨幹、行業龍頭、就業大户等民營企業進行摸排,確保應排盡排、重點突出。通過實地調研、包抓走訪等現場方式和企業三表、税務徵繳、信用信息等非現場方式,摸清企業資產現金、負債擔保、投融資等真實底數,夯實基礎工作。要根據排查掌握的風險數據,“一企一檔”建立名單,實行清單式,表格化管理,原則上“一季度一彙總一分析一上報”。各縣區每季度將逾期貸款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逾期時間在90天以上的企業列入存在潛在債務風險名營企業名單,並將債務風險情況報送市防範金融風險聯席會議辦公室。

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銀行安康中支、安康銀保監分局等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全市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防範工作,按季度向市防範金融風險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報送。

(三)分類處置化解

各縣區要聚焦轄區內民營企業、分層次分類型加強指導幫扶和風險處置化解,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有關政策,結合不同企業債務情況、行業特點綜合施策。對遭遇流動性風險的民營企業要及時救助,對關係社會穩定的就業大户要重點關注,對限制性行業的殭屍企業要在做好債務處置和就業安置的前提下果斷出清。對列入存在潛在債務風險名單中的民營企業,各縣區每季度要將分類處置化解情況於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報市防範金融風險聯席會議辦公室。

三、防範化解措施

(一)組織資金幫助民企紓困。在處置化解民營企業風險過程中,企業要擔負主體責任,要“以我為主”充分挖掘自救潛力,積極處量低效資產,理性投資,迴歸主業,嚴禁逃廢債務。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積極採取措施,幫助企業紓困。一是積極對接引入銀行、券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發起設立市場化紓困基金,對遇到流動性問題、有市場前景、信用良好的大中型骨幹民營企業實施財務救助,支持其通過股權、債權投入等方式化解債務風險。二是針對中小民營企業資金需求“短、頻、急”特點,市金融辦、人行安康中支和安康銀保監分局要共同推動金融機構創新產品,有針對性解決當下中小民企普遍存在的短貸長用、期限錯配問題,幫助民企緩解流動性壓力,維護企業信用。(各縣區政府牽頭,市工信局、財政局、金融辦,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銀保監分局配合)

(二)發揮銀行債委會作用。要強化債委會機制的指導作用,推動金融機構加強會商,開展聯合授信,按照“最大行牽頭,成員行配合,協會組織,監管推動,信息共享,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每季度更新債委會信息,動態掌握情況;“一企一策”研究穩貸、續貸方案,不簡單停貸、斷貸;組織銀團貸款支持有市場前景的企業,按照穩預期、穩信貸、穩支持的“三穩”原則支持暫時性經營困難的企業;加強金融機構聯合授信管理,防止多頭授信、交叉授信導致企業出現融資過度、槓桿率過高現象。(安康銀保監分局牽頭,市金融辦、工信局配合)

(三)支持民營發債企業穩健運行。督導民營企業債券發行人規範運作,穩健經營,妥善化解債務兑付、股票質押風險。加強與股票掛牌交易、債券發行市場聯繫,及時研判轄區發債民營企業風險情況,支持民營企業在各類股票交易市場掛牌。(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財政局、金融辦、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銀保監分局配合)

(四)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要按照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的總體安排,對市屬財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增資擴股,設立縣區分支機構,提升政府性融資擔保能力,加強對民營企業進行擔保的績效考核,切實發揮擔保的增信分險的撬動作用。要積極引導擔保機構創新反擔保方式,拓寬抵押品範圍,探索以企業品牌、專利、訂單等作為抵押品的科學評估和抵押方式,拆解轄內民營企業互保的擔保鏈問題,定點清除融資梗阻,破解融資困境。(市財政局牽頭,市工信局、金融辦配合)

(五)推進銀企信息充分共享。把金融服務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小微企業信貸產品信息查詢平台建設作為工作重點,一方面實現對市場主體的信用建檔,另一方面為小微企業查找符合自身需求的銀行信貸產品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服務。推行第三方企業綜合信用等級評價制度,支持信用服務機構創新信用服務產品,為銀行機構識別信用風險、甄選客户、貸後管理等提供全流程、專業化的信用管理服務,有效防範信貸風險。(市發改委、人行安康中支牽頭,市電子政務辦、工信局、金融辦配合)

(六)強化司法保障。完善“府院聯動”工作機制,協調解決好出險企業案件受理審判執行過程中涉及的債務處理、職工安置、税收優惠等問題,嚴格區分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規範涉案財產的處理。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落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財產權的各項政策措施。(各縣區政府協調本級人民法院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統籌,夯實責任。切實強化安康市金融風險防控聯席會議對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化解工作的統籌和政策協調,有效指導各項工作開展。各縣區、各相關部門要增強政治擔當意識,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增強防範化解民營企業債務風險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儘快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配備精幹人員,啟動轄內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化解工作。本項工作的實施時間初定為2年(20xx-20xx年),之後視全市民營企業債務風險狀況另行統籌安排。

(二)緊密配合,強化協作。民營企業的債務風險成因複雜,排查化解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涉及企業多工作量大,處置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級各部門要緊密配合,及時溝通,有效協作,堅持分類施策,綜合運用經濟、金融、法律等各項政策措施排查處置好企業債務風險,債務摸排、監測要切實做好保密工作,確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強化督導,加強考核。市金融風險防控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定期對各單位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和通報,通報情況作為市政府對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相關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對排查過程中領導重視程度不夠,工作機制不健全,排查過程流於形式,應急處置不當等問題,要視問題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或提請市紀委監委、組織部進行行政問責和相應組織處理。

債務風險專項整治方案5

為進一步強化我市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範,規範企業舉債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效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按照常態化、規範化管理要求,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等相關規定,參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相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確企業債務範圍

根據企業債務的性質及償還責任,企業債務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一)直接負債。企業向市內外金融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借款,負有償還義務的債務。

(二)間接負債。主要指企業發行的各種債券、向市財政及行政企事業單位的借款。

(三)或有負債。企業為市屬國有企業以外的單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非國有企業等單位提供擔保,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企業負有連帶償債責任的債務。

二、建立規範的企業融資機制

(一)編制年度融資計劃。各企業要根據市委市政府重點項目建設以及自身發展需要,認真編制舉債融資計劃,計算融資成本,做好風險評估,明確資金用途與方向;要全面反映企業上年年末債務餘額、可用債務資金餘額、當年舉債額度、債務支出用途、需償還的債務本息及償債資金來源等重要信息。

(二)規範融資舉借程序。有融資需求的企業都應制定融資方案,向市國資公司提交融資貸款書面申請,由市國資公司按程序做好審批工作。

(三)制止違規擔保事項。市屬國有企業對外擔保必須向市國資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明確擬擔保主體、擔保額度、擔保方式和擔保風險防控以及被擔保單位償債能力等信息,堅決制止違規擔保事項。

(四)制定融資償債計劃。各企業在編制舉債融資計劃的同時,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償債計劃。償債計劃應包括貸款單位、貸款總額、貸款年限、貸款利率、償債時限、每次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償債資金來源、責任人等。各企業應建立融資台賬,加強貸款合同管理,合理籌集資金,及時償付到期的債務。

三、建立債務風險動態管控機制

為防範和控制企業債務風險,應建立健全債務風險管控機制,實行動態化管理,確保企業債務風險可控。

(一)加強債務資金使用管理。各企業要嚴格按照融資貸款的用途合理使用債務資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強債務資金管理,及時、準確地掌握債務資金使用情況,嚴防債務項目資金被擠佔挪用,嚴禁債務資金閒置,不斷降低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債務統計報告制度。各企業要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按月報送本企業債務構成、償還、使用情況報表。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按月彙總、分析企業債務情況,隨時掌握企業債務規模、債務結構、資金使用和風險狀況,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四、加強融資成本管控

(一)嚴格控制企業融資成本。各企業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融資成本的管控,實行融資機構利率比選制度,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原則上企業融資綜合成本最高不得超過市政府研究決定的貸款利率最新上浮標準。

(二)鼓勵企業多種方式融資。引導和鼓勵企業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打好“融資組合拳”,可採取發行債券、動產擔保融資、團體貸款、融資租賃、PPP等多種融資模式,切實改變目前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的融資方式,分散融資風險,降低融資成本,實現融資多元化。

(三)置換較高成本存量債務。要按項目類別、融資渠道、融資成本、還款計劃和方式等,逐項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較高債務。通過多種方式逐步置換,減輕企業利息負擔,優化企業債務結構。

五、建立債務風險管理機制

(一)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按照客觀、全面、科學的原則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實際的債務風險預警系統,設立並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風險預警指標,全面反映企業整體償債能力、債務增長速度、當期償債壓力等,為市委、市政府決策及時提供依據。

(二)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當企業出現償債困難時,債務人要履行償債責任,及時報告債務風險,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通過控制項目規模、處置存量資產、動用償債準備金、債務重組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三)建立債務考核問責機制。要把企業債務納入企業負責人薪酬考核以及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強化對企業債務的考核、審計和責任追究。要強化舉債責任意識,嚴格執行舉債審批程序和資金使用規定,對脱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風險防控不力、不按要求報告債務情況、提供虛假信息等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