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開挖工程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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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一、 適用範圍1
二、 編制依據1
三、 重要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1
四、 預控措施2
1、基坑開挖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2
2、基坑開挖安全技術措施 2
五、 應急預案4
1、 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4
2、 項目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框圖5
3、 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及組織機構各部門職責5
4、 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6
5、 應急救援資源配備情況6
6、 應急響應7
7、 應急終止與現場恢復10
8、 應急預案培訓與演練11
9、 預案的評審與改進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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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開挖工程事故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適用於中鐵十九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所屬項目中涉及土方基坑開挖安全預控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4、《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
5、《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6、《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遼寧省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04】8號)。
7、《轉發關於加強重要危險源監督管理的意見的通知》(遼遼安監發【2003】55號)。
8、《關於下發中鐵十九局集團有限公司事故/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及重要危險源的通知》(公司安質【2004】48號)。
9、《關於加強安全、質量、環保預控工作的通知》(公司安質【2003】67號)。
10、參考《安全生產技術》(下冊)。
11、參考《安全員必讀》。
三、重要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
根據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過程(見公司安質【2003】67號文《關於加強安全、質量、環保預控工作的通知》中附件一: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確定的基坑開挖坍塌造成人員傷亡為重要危險源。
1、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為基坑開挖坍塌,發生地點為公司所屬各項目中有 2
深基坑開挖的工程。
2、可能影響範圍為施工作業場所,可能影響的人數為現場施工作業人員。
3、發生事故可能造成1人或數人傷亡、機械設備損壞,構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
四、預控措施
1、基坑開挖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⑴勘查現場,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礙物。
⑵做好施工場地防洪排水工作,場地周圍設置必要的截水溝、排水溝。 ⑶保護測量基準樁,以保證基坑開挖標高位置與尺寸準確無誤。 ⑷備好施工用電、用水,修好道路及其他設施。
⑸深基坑開挖要先做好檔牆圍護結構。
2、基坑開挖安全技術措施
⑴放坡開挖
①開挖深度不超過4m的基坑,當場地條件允許,並經驗算能保證土坡穩定時,可採用放坡開挖。
②開挖深度超過4m的基坑,有條件採用放坡開挖時,宜設置多級平台分層開挖,每級平台的寬度不宜小於1.5m。
③放坡開挖的基坑,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a.坡頂或坑邊不宜堆土或堆載,遇有不可避免的附加荷載時,穩定性驗算應計入附加荷載的影響。
b.基坑邊坡必須經過驗算,保證邊坡穩定。
c.土方開挖應在降水達到要求後,採用分層開挖的方法施工,分層厚度不宜超過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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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土質較差且施工期較長的基坑,邊坡宜採用鋼絲網水泥或其他材料進行護坡。
⑵有支護結構的基坑開挖
①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一致,並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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