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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救援保障制度及措施

措施 閲讀(2.11W)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應急救援保障制度及措施

一、應急救援範圍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發生死傷或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產生重大影響的各類生產事故。包括因工程質量產生的事故、施工現場毗鄰建築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體倒塌等事故。

二、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為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公司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

(二) 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職責

1、負責發生特大事故後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工作的領導,成員按照預案分工,開展應急救援搶險工作;

2、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及組織實際訓練工作、建立通信與報警系統,儲備搶險、救援、救護方面的裝備和物資、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檢查工作。

3、發生事故時,發佈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向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通報事故的情況。必要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發出緊急救援請求。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並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成員要按照預案職責分工,盡職盡責。當接到大事故報告後,成員要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經組長同意,由所在部門按職務高低遞補。

三、完善的應急救援體系

為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一)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項目部在組織搶險、保護事故現場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向公司及相關部門報告;公司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綜合管理部門等報告,最遲不能超過1個小時;報告的內容主要有: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上報人姓名、聯繫電話。

(二)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前往事故現場,確定危險目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況,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三)各項目部及相關單位要按本預案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在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作戰,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四、採取應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一)各項目部要結合本項目部實際,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報公司備案。

1 、項目部在工程開工前,針對工程的具體情況,應當編制建築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建設工程的基本情況。含規模、結構類型、工程開工、竣工日期;

(2)、項目部基本情況。含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等姓名、證書號碼等;

(3)、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救援組織。包括具體責任人的職務、聯繫電話等;

(4)、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

(5)、安全事故救護單位。包括建設工程所在市、縣醫療救護中心、醫院的名稱、電話,行駛路線等;

(6)、對於易發生事故的高處墜落、觸電、起重設備傷害、坍塌、自然災害等應明確救援的方法、要求和具體措施。

2、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公司及監理審批後方可實施。

(二)各項目部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證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儘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

(三)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其他各種保障,包括根據自身需要,確定各救援組織器材裝備、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經費的來源、額度以及建立組織,落實專業急救援人員等。

五、做好應急救援預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專業隊伍的訓練

(一)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產調度負責,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2、檢查制度:每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結合生產安全工作,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例會制度:每季度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召開一次指揮小組成員和各專業隊負責人會議,檢查上季度工作,並針對存在問題,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4、總結評比制度:每次訓練和演習結束後應進行總結評 比獎勵和表彰先進。建立總結評比辦法和對於事故處理中有功和有過人員的獎罰措施。

(二)培訓和演練

1、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1)鑑別異常情況並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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