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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泰州國中級經濟師報考條件

經濟師 閲讀(2.94W)

2017年泰州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17日—31日,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4日。本次考試報名採取先審核後繳費的組織方式,資格審核時間8月1日。2017年泰州初中級經濟師報考條件如下:

2017年泰州國中級經濟師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

報考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應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助理資格滿4年;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4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結)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年;

5.獲碩士學位,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年;

6.獲博士學位。

(三)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時間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網上報名流程:登錄泰州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鏈接→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台(請考生根據報考級別進入指定網頁)”→網上報名→考生註冊→考生登錄→註冊照片維護→上傳電子照片→點擊“進入網上報名”菜單→選擇考試名稱→選擇省份(江蘇省)→閲讀報考須知→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準確填寫並保存相關報考信息(選擇“地市”時,請選擇“江蘇省泰州市”)→單擊“報名信息確認”→繳費。

  報名組織

(一)本次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的方法,諮詢電話:(0523)86397550、86891051。

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僅包含2016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外省轉入考生視同新考生

1、網上報名時間: 2017年7月17日—31日。

2、網上報名流程:登錄泰州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鏈接→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台(請考生根據報考級別進入指定網頁)”→網上報名→考生註冊→考生登錄→註冊照片維護→上傳電子照片→點擊“進入網上報名”菜單→選擇考試名稱→選擇省份(江蘇省)→閲讀報考須知→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準確填寫並保存相關報考信息(選擇“地市”時,請選擇“江蘇省泰州市”)→單擊“報名信息確認”→繳費。

3、“新考生”請於2017年8月1日至泰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號二樓)進行資格審核,否則視作放棄報名。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請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完成網上支付,繳費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4日,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報名自動放棄處理。

“老考生”(2016年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經網上支付成功後即完成報名,無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繳費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4日,逾期不繳費者,視作放棄報名。

(二)關於考生註冊。

一個身份證號只能在本系統註冊一次,今後凡在國家統一網報平台報名本考試和其他考試時,考生無需再次註冊。請考生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碼,一旦丟失,將無法再次進行網上註冊、報名等操作。

(三)關於電子照片。

考生上傳電子照片前需登錄泰州市人事考試網首頁,點擊首頁左側“國家網報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圖片鏈接,下載電子照片審核工具,根據軟件提示安裝、上傳照片、系統自動審核、保存照片至本機。

(四)關於現場資格審核。

“新考生”應提供以下報考材料

1.網上下載打印的2017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限中級,考生須在誠信承諾欄內簽字,並在“單位意見”欄內由所在單位填寫下列內容:“該同志工作滿XX年,其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XX年”,並加蓋單位公章)。

2.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複印件。

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後,在審核中被核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的,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補充説明:

①市審核機構將通過教育部學信網核查考生畢業證書的真實性。因2002年(不包括2002年)前的畢業證書無法在教育部學信網上查驗,如審核工作人員對學歷證明有疑問的,請考生提供檔案託管部門或學校審核蓋章的畢業生登記表、學籍卡等佐證材料。

②市審核機構將通過市社保系統進行核查考生單位信息。如因工作單位信息與社保系統不一致或無法查詢的,請考生自行提供單位工資發放名冊(包括考生本人信息且加蓋單位公章)或勞動合同原件及複印件等佐證材料。

③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後,在審核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④因考生資格審核通過後需使用條形碼專用掃描設備進行掃描確認,請考生務必採用激光打印機打印報名表。

注:為方便聯繫考生,請在報名表右上角空白處工整、準確填寫本人手機號碼。

(五)考試結束後採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六)凡需考試費用票據的考生可於2017年9月18日- 22日憑本人身份證至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綜合部領取,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聯繫電話:(0523)86888539。

(七)“泰州人事考試”微信公眾平台已於2014年8月正式開通。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通過該平台,及時、準確地發佈人事考試相關信息,考生可通過手機隨時隨地獲取考試資訊。使用方法:1.直接用手機微信“掃一掃”功能掃描二維碼(登錄 首頁查詢)。2.搜索公眾號“泰州人事考試”或微信號“tzrsks”添加關注即可。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15年8月29日通過,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涉及考試工作相關條款,請廣大考生認真學習,誠信應考,避免因違反《刑法》規定而受到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