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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表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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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单位(个人)申报,学生工作部评选,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对2015年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及优秀班主任共1个单位和21个个人进行表彰,表彰名单如下:

学生工作表彰决定

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文艺法学部

二、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向江(学工部)、华杨(经管学部)、郑容(经管学部)、刘烨(经管学部)、彭桂芳(文法学部)、贺孝忠(理工农学部)

三、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陈远航(街舞协会)、宋程(记者协会)、贺孝忠(计算机协会)、周林(外语社)、符亮(真知实践协会)、何治民(旅游协会)、肖洪艳(法学协会)

四、优秀班主任

刘烨(14会计6班)、何治民(14旅游管理班)、王浚川(14级会计2班)、胡一礼(14级环境设计3班)、张艳艳(14级汉语言文学班)、袁琳(14级舞蹈班)、陈大富(14级园林2班)、杨振东(14级护理学2班)

希望获奖的单位及个人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希望全体学工人员向获奖的老师们学习,团结协作,积极工作,共创我院学生工作新篇章。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2015年3月

学生工作表彰决定 [篇2]

校属各单位:

为了及时总结学生工作方面的经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更好推动学生工作的发展,根据《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学生就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资助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共青团工作等方面的考核结果,对2015年度各系(院)全面学生工作进行了量化考评,最终评定出会计系、财政税务系、金融系为学校“2015年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现决定对获得先进的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为提升我校学生工作水平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各单位要认真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解放思想,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拼搏,开拓进取,共同推动我校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学生工作表彰决定 [篇3]

2015—2011学年度,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我校各级学生工作组织和广大学生工作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出精品、创品牌,成绩显著,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综合考核和认真评选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教育科学学院等13个“学生工作先进集体”、文学院等5个“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蒙古学学院等4个“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国际交流学院等5个“心 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以及教育科学学院2015级教育蒙班等94个“优良学风班”、 乌云萨娜等20名“优秀辅导员”(“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和张克玉等95名“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

希望全体师生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和工作态度。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决定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2015—2011学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附件: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5—2011学年度

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一、学生工作先进集体(13个)

教育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经济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地理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网络技术学院

二、就业工作先进集体(5个)

文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社会学民俗学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三、资助工作先进集体(4个)

蒙古学学院 旅游学院 体育学院 雕塑艺术研究院

四、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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