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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執業藥師考試考後資格稽核需要的材料

2016-08-05 執業藥師

2015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資格稽核需要攜帶的材料如下:

1、首次報考人員於網上報名後,須用A4紙列印《資格考試申報表》(不需要另外提供照片),統一於規定的稽核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名點進行現場稽核:

(1)單位介紹信或直接在《資格考試申報表》上蓋章(以上均須註明從事藥學相關業務工作年限)。

(2)身份證、畢業證書的原件及影印件。

(3)符合免試條件的.還須提供有關執業資格證書及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2、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溫馨提醒:2015年執業藥師考試有陝西、湖南、山西、重慶、廣東、雲南六省地區在成績公佈後,再對合格人員進行考後資格稽核。

標籤:考後 藥師 執業 考試 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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