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標準:
考試成績在各科目中以100為滿分計算,每科目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所有4個科目在2年內全部合格者可申請該級專業技術資格。
考試範圍:
(一)適用人員範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內科學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設定:內科學考試專業設定內科學、心血管內科學、呼吸內科學、消化內科學、腎內科學、神經內科學、內分泌學、血液病學、結核病學、傳染病學、風溼與臨床免疫學、職業病學共12個專業。
(三)考試科目設定:考試共分“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均採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