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表達是對學生在國中階段英語學習的綜合考查,涉及篇章結構、句子構成、短語使用和單詞拼寫等多方面內容,以下就會考書面表達的寫作方法和注意事項進行指導:
一、認真審題,確定時態人稱,同時關注題材格式
時態:故事性文章一般用過去時,其中表達感受時可用現在時。
說明性或議論性文章一般用現在時,舉例時可用過去時。
根據題目要求也會出現時態的交錯使用,如過去和現在的對比等。
如果句中出現了時間狀語,時態則要遵循時間狀語。
如ago,last過去時
next,in將來時等
人稱:注意在句子中人稱的統一。
例如:Thanks to the teachers, we have improved our English.
其中we和our就是人稱的.統一。
格式:注意書信格式的開頭和結尾。
二、找全資訊點,緊扣主題,突出重點
切忌只看表格中或所列1、2、3中的資訊點。一定把題讀全,找齊資訊點,建議用鉛筆標出,寫完後再塗掉。
根據題目,可適當增加合理內容。
特別注意文章要有開頭和結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