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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要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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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要是用於記載、傳達會議情況、會議精神和議定事項所使用的一種公文。那麼會議紀要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會議紀要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會議紀要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1、客觀、真實、概括地反映會議的主要內容

會議紀要首先要客觀、真實地反映會議基本情況、會議討論事項、會議精神以及會議決定事項,不能任意增刪,也不能提高會議主題和精神。即使在會議上產生不同的意見、觀點,也不能迴避,要在會議紀要中既反映出達成一致的共識,也要反映出不同意見和聲音,這在學術性會議紀要中尤其重要。會議紀要還應集中、概括、突出重點。會議紀要不是對會議所有情況有聞必錄,而是在會議記錄的基礎上經過概括、整理,摘其要點、主要精神和主要事項,這也是會議紀要區別會議記錄的基本特點。

  2、會議紀要與決議的區別

會議紀要和決議都是通過一定的會議,並帶有指導性的公文,在具體運用中容易產生混淆。若仔細分辨,兩者仍然存在著明顯的區別。第一,兩種公文的內空有所不同,決議的內容涉及一些比較重大的事項和問題,具有較強的約束力。決議的事項也比較單一。會議紀要涉及的問題可大可小,切涉及的事項或問題可以是若干問題,如一次辦公會議就可以發會議紀要,但不能發決議。同時,決議一般反映會議的觀點和達成的共識,而會議紀要既可表現會議的共識,也可表現不同的觀點、意見。第二,兩者形成的程式不同。會議紀要是在會議記錄、會議檔案等基礎上,經過整理、歸納出來的',經會議領導人或領導機關簽發即可釋出。會議決議必須通過相關的正式會議,按法定程式通過後,才能釋出生效。第三,兩者的效力不同。決議由於要經過一定的會議,按法定程式通過,所以,具有很強的權威性,其指令性和約束力都很強,有關部門必須遵照執行,會議紀要雖有指示性,但指令性和約束力不是很業,多用於辦事的依據。第四,適用的範圍不問。會議紀要是國家行政機關和黨內機關均可使用的公文,而決議一般只限於黨內機關使用。

  3、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的區別

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都是會議產生的檔案,並且都是會議的客觀記錄,但兩者仍然存在著較大的區別,不能混為一談。首先,兩者的性質和功能不同。會議紀要是法定行政文,會議記錄是事務性公文。前者具有一定的法定效力,後者只具有資科和備忘作用。其次,兩種公文具體寫法也不一樣,會議記錄是會議的原始記錄,必須按會議的程序逐項記錄,不做任何加工,是會議原始面貌的客觀記錄,是隨著會議程序而進行,隨著會議結束而結束。會議紀要則是在會議結束之後,根據會議記錄與會議檔案整理、歸納而成的,它不是會議的原始記錄,但卻客觀、真實地反映會議的主要精神和主要事項。因此,會議記錄是會議紀要的基礎,會議紀要是會議記錄的概括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