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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單雙打比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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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單雙打比賽規則你是否瞭解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乒乓球單雙打比賽規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乒乓球單雙打比賽規則

乒乓球競賽規則,內容為除國際乒聯手冊的第二章乒乓球比賽規則、第三章國際競賽規程、第四章世界級比賽和奧運會比賽規程之外,根據國際乒聯的更改,撤銷了上一版的第六章和第七章,將《世界級比賽及國際乒批准的比賽——競賽官員指南》和《國際公開錦標賽建議》另列。

1.1.1球檯的上層表面叫做比賽檯面,應為與水平面平行的長方形,長2.74米,寬1.525米,由地面向上至檯面高76釐米。

1.1.2比賽檯面不包括球檯檯面的側面。

1.1.3比賽檯面可用任何材料製成,應具有一致的彈性,即當標準球從離檯面30釐米高處落至檯面時,彈起高度應約為23釐米。

1.1.4比賽檯面應呈均勻的暗色,無光澤,沿每個2.74米的比賽檯面邊緣各有一條2釐米寬的白色邊線,沿每個1.525米的比賽檯面邊緣各有一條2釐米寬的白色端線。

1.1.5比賽檯面由一個與端線平行的垂直的球網劃分為兩個相等的臺區,各臺區的整個面積應是一個整體。

1.1.6雙打時,各臺區應由一條3毫米寬的白色中線,劃分為兩個相等的“半區”。中線與邊線平行,並應視為右半區的一部分。

球網裝置

1.2.1球網裝置包括球網、懸網繩、網柱及將它們固定在球檯上的夾鉗部分。

1.2.2球網應懸掛在一根繩子上,繩子兩端系在高15.5釐米的直立網柱上,網柱外緣離開邊線外緣的距離為15.25釐米。

1.2.3整個球網的頂端距離比賽檯面15.25釐米。

1.2.4整個球網的底邊應儘量貼近比賽檯面,其兩端應儘量貼近網柱。

1.3 球

1.3.1球應為圓球體,直徑為40毫米。

1.3.2球重2.7克。

1.3.3球應用賽璐璐或類似的材料製成,呈白色、黃色或橙色,且無光澤。

1.4 球拍

1.4.1球拍的大小,形狀和重量不限,但底板應平整、堅硬.

1.4.2底板厚度至少應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強底板的粘合層可用諸如碳纖維,玻璃纖維或壓縮紙等纖維材料,每層粘合層不超過底板總厚度的7.5%或0.35毫米。

1.4.3用來擊球的拍面應用一層顆粒向外的普通顆粒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2毫米;或用顆粒向內或向外的海綿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4毫米.

”普通顆粒膠”是一層無泡沫的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其顆粒必須以每平方釐米不少於10顆,不多於50顆的平均密度分佈整個表面。

"海綿膠"即在一層泡沫橡膠上覆蓋一層普通顆粒膠,普遍顆粒膠的厚度不超過2毫米。

1.4.4覆蓋物應覆蓋整個拍面,但不得超過其邊緣。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執握部分可不予以覆蓋,也可用任何材料覆蓋。

1.4.5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夾層、覆蓋物以及粘合層均應為厚度均勻的一個整體。

1.4.6球拍兩面不論是否有覆蓋物,必須無光澤,且一面為鮮紅色,另一面為黑色。拍身邊緣上的包邊應無光澤,不得呈白色。

1.4.7由於意外的損壞、磨損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體性和顏色上的一致性出現輕微的差異。只要未明顯改變拍面的效能,可以允許使用。

1.4.8比賽開始時及比賽過程中運動員需要更換球拍時,必須向對方和裁判員展示他將要使用的球拍,並允許他們檢查。

1.5 定義

1.5.1“回合”:球處於比賽狀態的一段時間。1.5.2“球處比賽狀態”,從發球時,球被有意向上拋起前,靜止在不執拍手掌上的一瞬間。到該回合被判得分或重發球。

1.5.3“重發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1.5.4“一分”:判分的回合。

1.5.5“執拍手”:正握著球拍的手。

1.5.6“不執怕手”:未握著球拍的手。

1.5.7“擊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執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觸球.

1.5.8 "阻擋”:對方擊球后,處於比賽狀態的球尚未觸及本方臺區也未超過比賽檯面或其端線,即觸及本方運動員或其穿帶的任何物品。

1.5.9“發球員":在一個回合中,首先擊球的運動員.

1.5.10“接發球員:在一個回合中,第二個擊球的運動員.

1.5.11"裁判員:被指定管理一場比賽的人,

1.5.12“裁判助理":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協助裁判員工作的人.

1.5.13運動員“穿或帶”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個回合開始時穿或帶的任何物品。

1.5.14球從突出臺外的球網裝置之下或之外經過,或回擊的球越過球網後又回彈過網,均應視作已”超過或繞過”球網裝置。

1.5.15球檯的“端線”包括端線兩端的無限延長線。

1.6 合法發球

1.6.1發球時,球應放在不執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張開和伸平。球應是靜止的,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和比賽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1.6.2發球員須用手把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不得使球旋轉,並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後上升不少於16釐米。

1.6.3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首先觸及本方臺區,然後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臺區。在雙打中,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1.6.4從拋球前球靜止的最後一瞬間到擊球時,球和球拍應在比賽檯面的水平面之上。

1.6.5擊球時,球應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但不能超過發球員身體(手臂、頭或腿除外)離端線最遠的部分。

1.6.6運動員發球時,有責任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

如果裁判員懷疑發球員某個發球動作的正確性,並且他或者副裁判員都不能確信該發球動作不合法,一場比賽中此現象第一次出現時,裁判員可以警告發球員而不予判分.

在同一場比賽中,如果運動員發球動作的正確性再次受到懷疑,不管是否出於同樣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無論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時候,只要發球員明顯沒有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他將被判失一分,無需警告。

1.6.7運動員因身體傷病而不能嚴格遵守合法發球的某些規定時,可由裁判員做出決定免予執行,但須在賽前向裁判員說明。

1.7合法還擊

1.7.1對方發球或還擊後,本方運動員必須擊球,使球直接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或觸及球網裝置後,再觸及對方臺區。

1.8比賽次序

1.8.1在單打中,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後兩者交替合法還擊。

1.8.2在雙打中,首先由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後由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再由接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此後,運動員按此次序輪流合法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