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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大學管理學院2017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實施細則

會計碩士 閱讀(2.93W)

根據蘭州大學《關於做好2017年蘭州大學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檔案精神,為做好我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經我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對我院2017年會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辦法公佈如下:

蘭州大學管理學院2017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實施細則

  一、複試物件:

1.2017年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第一志願報考管理學院且符合學院會計(專業學位)複試分數線的考生。實行差額複試,擇優錄取。

  二、複試方式

複試由筆試和麵試兩部分組成。

筆試科目見《蘭州大學2017碩士招生簡章》,閉卷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為100分。

面試包括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三、複試安排

(一)體檢

時間:2017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

地點:蘭州大學盤旋路校區校醫院

注:空腹,帶有效證件,一寸照片1張,體檢費40元。(體檢費由蘭州大學校醫院收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不參加體檢者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報到

報到時間:2017年3月30日上午9:00—12:00

報到地點:蘭州大學盤旋路校區齊雲樓1223室

(三)複試考生報到時須提交以下證件

1.《准考證》原件及影印件(A4幅面影印);

2.《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A4幅面影印);

3.《畢業證》(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畢業證入學時查驗)原件及影印件;有學位證書的還需提供《學位證》原件及影印件。(A4幅面影印);

注:網上報名未完成學歷(或學籍)稽核,須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4.有正式工作單位的上線在職考生,在複試報到時必須提供其在職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並註明是否在職培養;

5.享受“支教團”計劃的考生、“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國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複試報到時還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6. 已經在蘭州新區、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白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簡稱蘭州“四區”)工作的在職人員,以及志願去蘭州“四區”工作的應屆本科生,在複試時提供蘭州“四區”管委會和具體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身份證明。

7.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均需繳納複試考試費50元/生(注:根據甘發改收費〔2010〕1915號收費標準,筆試科目30元/門/生,外國語口語及聽力測試費20元/生。)

(四)複試考試安排

1.筆試

(1)會計學

時間:2017年3月30日下午14:30—17:30

地點:蘭州大學醫學校區杏林樓,具體教室另行通知。

(2)思想政治理論

時間:2017年3月30日下午18:30—21:30

地點:蘭州大學醫學校區杏林樓,具體教室另行通知。

注:參加以上考試的考生須提前十分鐘攜准考證、身份證入場,對號入座。遲到十五分鐘不得入場。

2.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時間:2017年3月31日9:00—17:00

地點:蘭州大學醫學校區杏林樓,具體教室另行通知。

3.綜合能力測試(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時間:2017年3月31日9:00—17:00

地點:蘭州大學醫學校區杏林樓,具體教室另行通知。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時間:2017年3月31日9:00—17:00

地點:蘭州大學醫學校區杏林樓,具體教室另行通知。

注: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計入面試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複試成績公佈

時間:4月1日

方式:同時在齊雲樓12樓管理學院資訊欄及學院網頁對複試成績進行公佈。

(六)複試成績計算及擬錄取名單確定

1.複試成績計算辦法

MPAcc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3)﹡50%+(複試專業課筆試成績*90%+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10%)﹡15%+(綜合能力測試成績﹡80%+外語聽力及口語成績﹡20%)﹡35%

2.擬錄取名單確定

會計(專業學位)擬錄取20名,根據總成績排名和分專業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名單,少數骨幹及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單獨排名。

不參加複試者和複試成績不及格(筆試成績+面試成績<120)者不予錄取。

注:擬錄取為定向培養的考生,在擬錄取前均須簽訂相關協議書。

(七)導師的確定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需雙向選擇確定導師並填寫《管理學院擬錄取研究生導師選擇志願表》。

(八)學業獎學金確定

學業獎學金在新生入學後統一按照相關政策評定。

  四、其他事項

(一)具有複試資格的考生,請主動在本通知釋出後,在3月29日(週三)前於正常工作時間與學院聯絡確認(聯絡電話0931-8912466,已與學院聯絡確認的考生不需再次確認)。

(二)未按要求參加複試者,視為自動放棄複試資格。

(三)學院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0931-8912253

學校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0931-8912168

  五、未盡事宜按照蘭州大學有關檔案執行

附件 1 管理學院2017年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複試準考名單

蘭州大學管理學院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