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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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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不同學科的特點和不同院系的招生要求,北京大學2017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採用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三種招生方式,擇優錄取。

北京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校本部)

  一、招生專業及導師

北京大學是一所擁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1個學科門類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擁有245個博士學位授予權專業。具體招生專業和研究方向見北京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網址:)。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具體資訊見各院系網站。

  二、學習方式和學習年限

1、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專業學位博士的學習方式見相關院系招生說明)。

2、已獲得碩士學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為4年;獲得學士學位申請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為5年;碩博連讀研究生,碩士、博士兩個學習階段基本年限不低於5年。

  三、報名資格

1、報名者須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2、報名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②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③本校在學高年級碩士研究生(申請碩博連讀研究生);

④獲得本科學士學位滿6年(到錄取年的 9月1日)的人員,可按照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以同等學力身份報名者,須在報考學科、專業或相近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上已發表兩篇以上學術論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獲得省、部級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研成果獎勵(排名前五名));

⑤獲得畢業院校推薦免試資格及名額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直博生,須在入學前取得學士學位)。

3、健康狀況符合北京大學研究生入學體檢標準。

4、報考專業學位博士者,除滿足報考基本條件外,還須符合院系對申請者提出的相關領域工作年限等條件的要求。

  四、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從2016年10月中旬開始,屆時詳見博士研究生報名公告(網址:)。

  五、提交報名材料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須按照招生簡章、報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說明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向報考院系提交下列材料(交、寄報名材料地址:考生所報北京大學各個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務辦公室,具體地點查詢網址:

):

1、北京大學 2017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請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址:)進行網上報名,上傳相關材料,並列印“北京大學2017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

2、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影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交所在培養單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證明信,錄取後須補交學歷和學位證書,稽核通過後方可報到註冊;只有學位證書而無畢業證書者,報名時須提交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影印件;持國(境)外學位證書者,報名時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3、身份證影印件。

4、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碩士畢業生可提供論文摘要和論文目錄等)。

5、畢業院校的正式成績單原件。

6、個人陳述(含對報考學科專業的認識、擬定研究計劃,3000 字左右,下載網址:)。

7、兩封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當專業技術職稱專家的'推薦信(下載網址:)。

8、三年內的外語考試成績證明覆印件,複試時攜帶原件進行確認(具體要求見各院系招生說明)。2016年下半年,我校將繼續舉行“北京大學博士研究生英語水平考試(PKU-GATE)”,該項考試成績將作為我校採用“申請-考核制”招生院系認可的有效外語成績(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9、報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10、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直博,需要提交的材料與推薦免試碩士生相同(詳見《北京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的辦法(校本部)》,網址:)。

  六、報名費用

參加“申請-考核制”招生的報名者,需繳納報名費每人次200元,於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址:)中網上支付。報名費用不予退還。申請直博者按照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規定交費。

  七、選拔方式

1、直博和碩博連讀

①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及名額的全國重點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條件及辦法與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相同(詳見《北京大學 2017 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的辦法(校本部)》,網址:)。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學關於推免工作的相關規定,推薦免試直博生應有推免資格及名額並應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成功報名。最終錄取資訊以教育部推免系統的資訊為準。直博生不參加10月開始的北京大學博士研究生網上報名。

②本校在學碩士研究生申請碩博連讀者,按照研究生院的規定和院系的考核辦法進行。

2、“申請-考核制”

2017年,北京大學所有院系均採用“申請-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申請-考核制”分初審和複試兩階段進行,由學院(系、所、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具體要求見各院系招生說明(網址:)。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還須加試(筆試)思想政治理論(人文、社科類加試科目為哲學,理工科類加試科目為自然辯證法)和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幹課程。

  八、錄取

研究生院根據院系考核結果,進行綜合評定,在2017年5月上旬前公佈擬錄取名單,並進行網上公示,2017年6月30日前發放錄取通知書。

  九、體檢

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醫院為北京大學校醫院,體檢標準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十、學費與獎助學金

1、學費

博士研究生須按照北京市發改委、教委、財政局審批的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2、獎助學金

為激勵博士研究生科研創新,北京大學已形成完善的獎助體系,詳情可參見研究生院獎助辦公室網頁(網址:)。

  十一、學生住宿

1、我校實行住宿收費制,住宿費用自理。

2、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以及通過專案形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學校不提供住宿。

3、參加國家專項計劃和北京大學聯合培養專案的博士研究生,學校可協助安排住宿,費用自理。

  十二、畢業生就業派遣

人事檔案按規定轉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按國家和學校有關就業政策辦理相關派遣手續;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畢業後應回原工作單位或自謀職業,學校不負責其就業派遣;若原為在職人員,在學習期間由於原單位撤消、合併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單位者,由學生自謀職業。

  十三、違紀處罰

對在報名或考核中有違規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校生,將通知其所在學校,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資訊公開與監督

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研究生院或各學院(系、所、中心)將通過網站公佈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關說明、考核程式、進入複試的名單和擬錄取名單。

2、對招生錄取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報名者可向各學院(系、所、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提出申訴;若仍有爭議,可向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訴。

  十五、其他事項

1、2017年我校繼續在多學科交叉領域招收博士研究生,交叉學科情況介紹詳見《2017年重點交叉學科招生簡介》(網址:)。

2、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3、北京大學醫學部、深圳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及獎助學金等有關資訊,詳見其招生簡章。

4、若國家在 2017年招生年度出臺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並將及時予以公告。

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