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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2017年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簡章

專業碩士輔導 閱讀(2.71W)

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複合型人才的需要,增強研究生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積極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培養應用型人才,我校2017年繼續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具體招生專業學位類別及領域、招生學院、擬招生人數等資訊詳見本簡章附招生專業目錄。

中國人民大學2017年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簡章

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我校2017年在公共管理、農村與區域發展、食品加工與安全、軟體工程、法律碩士、工商管理(含高階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即EMBA)、稅務、會計等專業學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關於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請參閱教育部網站()所列《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檔案內容。

  一、招生資訊釋出

我校碩士生招生資訊均在網上釋出,考生可隨時登入研究生招生網查詢有關資訊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過微信檢視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微信公眾平臺(訂閱號)釋出的最新資訊,搜尋公眾號“中國人民大學研招辦”或“rucyzb”即可關注。

考生須自行從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資訊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從我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 )下載初試成績通知、複試通知等。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全日制考生(除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外),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同等學力者報考我校,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報名時英語應達到國家四級水平或其他語種相應級別水平;

②複試時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幹課程;

③複試時提交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相當於學士學位水平的論文(字數不少於1萬字),或在報刊上發表的三篇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文章。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6)對於黨校學歷的考生,具有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的可以報考,其餘的黨校學歷不能報考。

(7)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其學歷(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8)國防生及現役軍人報考,按解放軍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9)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報考法律碩士(法學)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須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前四位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偵查學專業不屬法學門類,該專業畢業生不得報考)。

6.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須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前四位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9月1日)。

(1)同等學力者報考我校,複試時須提交一篇一萬字以上相當於學士學位論文水平的論文(經濟學、管理學類)或三篇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在報刊、雜誌上發表的文章(經濟學、管理學類)。

(2)對於黨校本科學歷的考生,具有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的可以報考,其餘的黨校本科學歷不能報考。

(3)在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其學歷(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4)國防生及現役軍人報考,按解放軍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三)報名參加軟體工程、農村與區域發展、食品加工與安全、法律碩士、稅務、會計碩士等專業學位非全日制考生,原則上報考條件參照全日制考生要求,具體條件詳見報考專業學位招生簡章。

(四)推薦免試碩士生的報考條件詳見《中國人民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辦法》,個別不招收推薦免試生的專業學位在附表-中國人民大學2017年專業學位招生專業目錄的備註欄中註明。

(五)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請參照《中國人民大學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收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三、報名程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根據教育部檔案規定,請按要求正確選擇報名點。

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推薦免試生在教育部推薦免試服務系統內完成報名手續,已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用辦理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統一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手續;未落實錄取單位的推免生的推薦免試資格自動失效,參照統考考生的要求進行報名。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2.網上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以下簡稱“研招網”)

教育網網址:

公眾網網址:

3.報考費繳納方式及標準等資訊,屆時請登陸研招網檢視“報名公告”。

4.網上報名填寫報考資訊時的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須仔細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中國人民大學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參加考試或複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考生提交報考資訊後,不論是否已支付報考費,所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等資訊將不得修改。網上支付報考費前,請務必核准資訊,因錯選上述三項資訊而誤繳的報考費,將不予退還;此時,考生若要更正報名資訊,必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前,重新註冊、報名、繳費,逾期不再補報。

(3)除“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以外的其它報名資訊,考生可在網上報名起止時間內,使用已註冊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修改。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以報名時填報的資訊為準,之後不得更改。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6)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資訊,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7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7)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我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資訊。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資訊。

(9)“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資訊為準。

(10)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1.網上報名成功後,考生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生持學生證,要求每學期均註冊,蓋註冊章),按報考點指定的時間及地點配合採集電子資訊、現場確認報名資訊。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上述證件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如發現偽造,報考點將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2.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11月10-12日

3.現場確認地點:

選擇中國人民大學報考點的考生,請屆時登入我校研究生招生網檢視具體地點;

選擇外埠考點的考生,請檢視該報考點的相關通知。

4.現場確認注意事項:

(1)考生錯選報考點、報考單位、考試方式,或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網上報名資訊,報名無效,已支付的報考費不退還。

(2)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3)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4)在校研究生報考,現場資訊確認時應提交在讀學校研究生培養管理部門同意報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員簽字、聯絡方式、部門蓋章的原件),否則不予確認。

(5)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資訊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須如實、準確提交報名資訊和報名材料,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交的報考資訊不真實,我校將取消其報考資格和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2.我校部分通知將通過手機簡訊的方式傳送,請正確填寫手機號並保持手機暢通(考試時間除外)。

3.考生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等資訊必須一致,如不一致,須在報名前去公安部門更正,否則不予確認。

4.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資格審查、發放准考證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資訊和現場提交的材料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資訊,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我校將配合公安機關暫扣偽造證件,取消報考資格,並通報考生所在單位。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請於2016年11月30日前將報考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郵寄至我校相應招生院系,方可準考。

准考證發放時間:待定,考生可憑網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寫字。

  五、考核程式

  (一)初試

1.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2.考生初試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證》上做具體規定。其中,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證》上要求自行攜帶,並接受監考人員檢查。

3.初試時間:

報考專業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圖書情報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初試時間如下:2016年12月24日。

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初試時間如下:2016年12月24日、25日。

4.初試地點:

在中國人民大學報名的考生,初試地點為中國人民大學,具體考場由我校在《准考證》上通知。

在外地報考點報名的考生,按照報考點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參加初試。

5.初試科目:請詳見附表招生專業目錄,或各學院公佈的各專業學位招生簡章。

6.初試成績查詢:按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時間段內在研招網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網自行查詢。

7.關於初試考試的特別說明: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將按照刑法修正案有關條款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注: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卷、不指定參考書目。

  (二)複試:包括複試和體檢

我校實行差額複試。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可申請參加提前批覆試,具體條件、申請辦法及提前複試流程詳見商學院、公共管理學院的相關招生簡章及通知。

1.複試資訊釋出:考生於2017年3月初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網,查詢我校碩士生複試基本要求,並登陸各學院網站查詢複試名單和複試辦法。請進入複試的考生登陸研究生招生網自行支付複試費並下載複試通知。

2.複試時間:2017年3月中下旬,請考生屆時參見複試通知。

3.複試地點:中國人民大學,請考生屆時參見複試通知。

4.複試基本要求:

我校是經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確定本校複試分數線的高校之一。我校將結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報考生源情況,以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自行確定進入複試的基本要求。對應屆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實行統一的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對報考各專業學位考生提出應試科目總分要求和單科分數要求。

根據教育部檔案規定,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專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專案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上述符合加分條件考生在複試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複試內容、複試時須提交材料等要求請參見各專業學位招生簡章。

6.體檢:複試時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醫院為我校校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7.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再次組織複試。

  六、錄取程式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根據規定,被錄取的考生依情況同我校簽訂協議書。

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對符合攻讀我校碩士學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錄取碩士生髮放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為2017年6月上旬。

  七、調劑

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學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資訊,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達到教育部規定的複試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聯絡其他招生單位進行調劑複試及錄取。

  八、學費標準、學習方式、年限和獎助辦法參見相關學院專業學位招生簡章。

  九、其他?

(一)我校不允許學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二)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專業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按照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被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並被授予碩士學位。

(三)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四)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入學報到時,我校將根據上級部門的規定對新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復查,複查未通過者,將被取消研究生入學資格。

  十、聯絡方式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站:

中國人民大學研招辦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59號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872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院諮詢電話:010-62515340

中國人民大學查號臺:010-62511301

各院系諮詢電話詳見研究生招生網或各專業學位招生簡章。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