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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2017年會考預報名3月9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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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排,珠海2017年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預報名時間為3月9日至15日,列印、確認時間為3月16日至17日。全市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市招生辦將各單位上報的考生學籍資訊匯入會考管理系統,會考管理系統自動生成考生准考證號和初始密碼。考生憑市招生辦統一下發的准考證號和初始密碼登入珠海招生考試網會考管理系統,填寫考生個人基本資訊。考生可自行上網報名,也可在學校指導下集中上網報名。

珠海2017年會考預報名3月9日開始

符合下列條件的九年級畢業生可以在珠海報名參加會考:具有珠海戶籍的國中畢業生(含結業生及同等學力者);具有珠海初中學籍的非珠海戶籍應屆國中畢業生,可以在珠海報名參加會考;應屆九年級畢業且具有本市學籍的海外華僑子女、港澳臺胞子女,享受珠海戶籍考生待遇。

以下兩類人不能報名參加會考:國中階段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學生和高中階段學校的在校學生;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市教育局提醒,本市戶籍國中往屆生和本市戶籍在外地就讀的應屆九年級畢業生(簡稱“社青類考生”)到戶籍所在區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本市戶籍往屆生也可在珠海就讀的學校報名。

  關於做好珠海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報名及資格稽核工作的通知

橫琴新區社會事務局、各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社會工作局),市四中、市體校、市直屬民辦中學:

為做好我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報名和資格稽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考生預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9-15日,列印、確認時間為3月16日-17日。

(二)全市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市招生辦將各單位上報的考生學籍資訊匯入會考管理系統,會考管理系統自動生成考生准考證號和初始密碼。

(三)考生憑市招生辦統一下發的准考證號和初始密碼登入珠海招生考試網(網址)會考管理系統,填寫考生個人基本資訊,其會考生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戶籍等資訊由身份證識別系統自動讀入。

(四)考生可自行上網報名,也可在學校指導下集中上網報名。

(五)本市戶籍國中往屆生和本市戶籍在外地就讀的應屆九年級畢業生(簡稱“社青類考生”)到戶籍所在區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見附件1)報名;本市戶籍往屆生也可在我市就讀的學校報名。

  二、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九年級畢業生可以報考:

1.具有我市戶籍的國中畢業生(含結業生及同等學力者)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會考。

2.具有我市國中學籍的非我市戶籍應屆國中畢業生,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會考,其中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以報考公辦普通高中:

(1)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考生具有珠海市連續3年國中學籍;

(2)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考生父親或母親已在珠海市辦理了《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含)以上,並在有效期內;居住證資訊以公安部門核查的結果為準;

(3)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考生父親或母親在珠海市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或大病醫保)累計繳費滿1年(含)以上;社保資訊以人社部門核查的結果為準;

3.應屆九年級畢業且具有本市學籍的海外華僑子女、港澳臺胞子女,享受珠海戶籍考生待遇。

(二)下列人員限制報考:

1.有珠海戶籍的國中重讀生(包括已經畢業和讀完九年級課程無故不參加畢業考試者,或已讀完九年級第一學期無故停學半年再返校復讀者),不得報考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

2.無珠海戶籍的國中往屆生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3.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結業生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4.具有我市國中學籍的非我市戶籍應屆國中畢業生中,不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民辦普通高中和中職(含技工)學校。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國中階段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學生和高中階段學校的在校學生。

2.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三、指標生報考資格

(一)本市戶籍考生中,符合市教育局《關於印發珠海市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珠教〔2012〕004號)的相關規定者,具有指標生報考資格。

(二)非本市戶籍的應屆九年級畢業生中,符合《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是教育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會考工作意見的通知》(珠府辦〔2013〕16號)的相關規定者,具有指標生報考資格。即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是符合2017年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二是滿足2011年開始實施的《珠海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憑積分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暫行辦法》的入學條件、且國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學校就讀、並持有該校連續3年完整學籍。

  四、報名流程及須提交資料

(一)報名流程

1.提交報名資料:考生按規定提交相應資料;

2.資格審查:報名點(學校或區教育主管部門)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稽核;

3.領取考生號及初始密碼:報名點將會考管理系統自動生成的准考證號和初始密碼發放給考生;

4.網上預報名,讀取二代身份證資訊:考生憑準考證號和密碼登入會考管理系統,完成網上預報名工作;

5.電子攝像:考生原則上在報名點現場攝像。對不能現場攝像的考生,需提供本人電子照片,規格168×240畫素,大小在10k以下;

6.辦理確認手續:各報名點在規定時間內列印《報名資訊校對錶》給考生核對,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對錶中各項內容逐一核對,凡身份證資訊與戶口簿資訊不一致的,以戶口簿資訊為準。考生資訊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7.繳費,考生按廣東省物價局規定標準(10元/科)繳納考試費。

(二)考生須提交資料

1.二代身份證及戶口簿影印件(原件備查);

2.在外地就讀的本市戶籍考生,應提交所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註明全國統一學籍號並加蓋當地縣區級以上學籍管理部門公章),地理、生物國中學業考試等級證明(或成績證明—須註明考生分數及科目滿分,加蓋當地縣區級以上教育局招生考試部門公章)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合格證明;

3.港澳考生應提交身份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影印件(原件備查)。臺灣考生應提交市級臺務部門出具的證明和戶口簿、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影印件(原件備查)。

4.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應提交:父親或母親在珠海辦理的居住證影印件(原件備查)和在珠海市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或大病醫保)繳費記錄;

5.往屆生應提交九年義務教育證書影印件(原件備查);

6.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還應提交相應證明檔案的影印件(原件備查)。

  五、照顧政策

根據市教育局有關檔案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具有珠海市戶籍的`應屆考生可以享受降分投檔的政策性照顧:

(一)下列各類考生可在低於錄取控制分數線10分以內,由市招生辦提供名單及考生基本資訊給學校審閱錄取:

1.少數民族考生(提供珠海市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少數民族考生情況登記表--附件2、戶口簿)。

2.駐國家確定的一類至六類“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至三類“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作戰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個人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或者個人平時榮獲三等功3次及以上,或者個人榮獲國家、軍隊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及一至六級傷殘軍人的子女。具體按珠海市教育局、珠海警備區政治部《關於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政幹〔2015〕27號)執行。

(二)下列各類考生可在低於錄取控制分數線2分以內,由市招生辦提供名單及考生基本資訊給學校審閱錄取:

1.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提供市級僑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戶口簿或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考生父母具備華僑身份的證明、出生證明、護照)。

2.臺灣省青年(提供市級臺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戶口簿、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以上各類證明交驗原件、提交A4紙影印件,學校須在稽核完畢後張榜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七天。符合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考生報名資格稽核及確認工作。各區、直屬國中須在報名規定時間內做好考生報名資訊確認和照顧政策加分資料彙總工作,並及時做好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資格稽核和指標生資格確認工作。

(二)各單位要以對考生負責態度,認真仔細做好有關報名資格稽核工作。務必做到資料準確,無錯漏。各區、直屬國中須於2017年2月23日前將《珠海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生學籍資訊表》(附件2)報送市招生辦;於2017年4月8日前將考生申請照顧政策加分資料彙總、初審後報送市招生辦;於2017年5月12日前將《珠海市2017年普通高中指標生資格考生資訊表》(附件3)報市招生辦。聯絡人:唐成慶、陳啟鎏、餘嘉妍,電話:2124373,郵箱:。

(三)各單位要及時做好考生報名資格稽核及公示工作。對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資格稽核結果和指標生資格確認名單,應及時公佈,主動接受考生及家長監督。

會考報名及資格稽核工作是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基礎,事關廣大考生切身利益。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精心組織、加強管理,確保會考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珠海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