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鄭州市區民辦國中招生工作依然採取“三統一”的方式,即“統一時間節點、統一評價流程、統一錄取”;階段性評價按照“一次報名,兩所學校,聯合評價,結果共享”的原則進行。
7月1日階段性評價
側重5個維度
招生工作採取“三統一”方式
市區民辦國中招生時間表6月1日,各民辦國中共同簽訂誠信招生公約。
6月5日下午,各民辦初中學校向市、區教育主管部門上報招生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6月15日~17日,在畢業國小或各區中招辦進行報名。
6月23日,學校確定評價地點。
6月27日~29日,到招生學校進行過程性評價。
7月1日上午9點~11點,進行綜合素質階段性評價,評價地點不得設在有關聯的公辦國中學校。
7月7日~9日,通知入圍學生名單,通知時間不得早於7月7日8點前,有意向瞭解學生情況的家長可以到學校查詢結果。
7月9日~12日,通知預錄學生和家長有關交費事宜。
7月12日~14日,錄取新生收費完畢,收費時間不得早於7月12日8點前。
7月16日,各民辦學校上報已交費的新生錄取名單,經市、區中招辦審批後履行錄取手續並註冊學籍。
7月20日,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結束。
階段性評價側重5個維度
國小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過程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兩項內容,並以過程性評價為主導。
過程性評價以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為主。
階段性評價體系側重於“品德發展水平、科學素養水平、身心發展水平、學業發展水平、興趣特長養成”5個維度。評價材料的選取和評價工具的選擇繼續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
當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新生直接“註冊登記入學”,不再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當報名人數多於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根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校自主錄取新生。
市教育局要求,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擅自提前開展招生、報名、錄取等任何工作;不得舉辦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舉辦,或委託社會培訓機構和其他社會機構舉辦,或同意或默許社會培訓機構和其他社會機構舉辦以學校校名冠名的以國小畢業生為物件的學科競賽、各類培訓班、“銜接班”、提高班、體驗班等。
■提醒
1。適合孩子的'才是最好的。選報學校時,家長要綜合考慮家庭經濟狀況、孩子內在需求和自我意願、學校辦學特色等。
2。過程性評價時需攜帶國小生素質教育報告冊(原件)和學生近期同底版一英寸免冠彩照3張。
3。已被民辦國中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就近分配,未被錄取的就近分配到公辦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