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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蘇州外來務工子女小升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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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戶籍外來人口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供有效證件和相關材料到暫住地所在施教區國小報名。非本市戶籍外來人口適齡兒童申請就讀國小所需材料:

關於蘇州外來務工子女小升中政策

(1)非本市戶籍在城區(含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公、民辦國小畢業生,由畢業國小在資訊採集時收齊相關資料和憑證,統一辦理入學報名手續。

(2)非本市戶籍外地國小畢業生,要求在市區升入國中的,由父母攜帶相關資料,到居住地所在區(市區直屬、工業園區、高新區、吳中區、相城區和吳江區)教育部門登記、申請、報名,時間為:7月1~5日。

(3)非本市戶籍外地國小畢業生,申請就讀國中所需材料。

在蘇工作、居住滿一年以上並符合“三個穩定”(穩定的工作、穩定的收入、穩定的住所)條件的外來人員隨遷國小畢業生,要求在蘇升學的,由父母到居住地所屬教育行政部門辦理相應登記、報名手續,並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原戶籍地戶口本、身份證。

②本地公安部門辦理的有效居住證件(包括:居住證、臨時居住證或暫住證)。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蘇居(租)住證明,包括房產證、房卡、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材料。

④父母務工證明或其他合法經營(營業執照)的相關工作證明。務工(就業)證明,是指工作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或者人事關係證明材料。務工證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為依據,社會保險專案以市人保部門公佈的`為依據。從事家政服務、自謀職業等不適用保險暫行辦法的其他人員,需提供工作單位或者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社群開具的從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業證明或自謀職業證明。

⑤國小畢業證書、素質發展報告書、1寸照片兩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