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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體育大學聯考招生簡章

體育大學聯考 閱讀(2.07W)

  一、報考條件

2016年河北體育大學聯考招生簡章

普通體育類專業包括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符合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年齡不超過22週歲的考生均可按普通體育類報名。教練員、體育教師、優秀運動員(指省級以上優秀運動隊的隊員)可放寬到28週歲。一般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任何一眼裸視不低於4.70。報名辦法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5]26號)執行。

  二、招生計劃

以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2016年各院校招生計劃為準。

  三、專業考試

1. 凡按普通體育類報名的.考生均須參加河北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按照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參加河北省普通體育類專業考試的考生,須簽訂《同意接受興奮劑檢查和不使用興奮劑的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2. 考試內容:100米跑、立定三級跳遠、原地推鉛球、800米跑等四項,每項100分,滿分400分。

3. 報到要求:考生報到時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報考證》,並按規定交納專業考試費。不接受未辦理大學聯考報名手續、沒有居民身份證或《報考證》的考生參加考試。

4. 考試時間定在2016年4月份,具體考試安排另行通知。

  四、文化考試

報考普通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體育文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和文科綜合,體育理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滿分均為150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滿分均為300分,四科成績均計入總分。

  五、填報志願

普通體育類專業考生填報志願分批次進行。志願設定以《河北省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為準。

  六、錄取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體條件符合要求、專業和文化成績均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一般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所報志願順序投檔。

投檔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按國家規定的投檔比例進行投檔;對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錄取規則與我省投檔規則不同的,投檔比例可不受招生計劃120%的限制。

錄取規則由招生院校根據學校實際制定並向社會公佈。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按照我省投檔規則向招生院校投檔後,招生院校在投檔生源範圍內按照事先向社會公佈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七、監督、查詢與申訴

考生專業考試成績經考生當場簽字確認,當天公佈,有疑問的考生可於當天或次日進行申訴。

  八、違規處理

河北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體育類專業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省教育考試院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大學聯考誠信電子檔案。

  九、其他

1. 參加普通體育類專業考試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2. 本簡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