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升學>大學聯考>

2015年浙江大學聯考時間安排及志願填報等細則

大學聯考 閱讀(1.98W)

《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昨日出臺,大學聯考時間、分值、志願、錄取的相關細則隨之公佈。今年,我省共有31.79萬人參加大學聯考。今年大學聯考,繼續實行在全科學考(會考)基礎上的分類測試、分批選拔、綜合評價、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選拔模式,時間為6月7日—9日。

2015年浙江大學聯考時間安排及志願填報等細則

  考試和分值

  今年大學聯考實行分類考試

今年大學聯考實行分類考試。文理科考試科目分三類設定。一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綜合(文/理)、自選模組;二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綜合(文/理);三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理)、外語、技術(資訊科技/通用技術)。

藝術、體育類考試科目分本、專科兩類。本科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綜合(文/理)、藝術專業/體育術科。專科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理)、外語、藝術專業/體育術科。

自選模組設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門學科的18個選修模組(每門課2個選修模組)共18題(每個模組1道試題),由考生任意選答6題。

技術科目(包括資訊科技和通用技術)考試成績既用於高校招生錄取,又用於評定學業水平等第。

外語考試分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

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滿分各為150分,其中英語筆試滿分120分,英語聽力考試滿分30分;綜合(文/理)滿分300分;自選模組滿分60分;技術滿分100分,由通用技術和資訊科技兩科目成績按各佔50%的比例合成。

考生文化成績總分按報考(含兼報)的不同考試類別分別合成。文理科一類為“3+綜合+自選模組”的總分,滿分為810分;二類為“3+綜合”的總分,滿分為750分;三類為“3+技術”的總分,滿分為550分。

  2015年大學聯考日期安排

  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

採用“寫實性評價+等第評價”

對參加高中新課改的應屆畢業生需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品質與素養、學習與能力、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等六方面。

綜合素質評價採用全省統一標準的“寫實性評價+等第評價”的方式,評價過程公開,評價結果經考生所在學校公示後,形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資訊表》。其中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四個方面採用等第評價,分A、P、E(分別表示好、合格、需努力)三等;學習能力主要通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等第(A、B、C、E,即優、良、合格、不合格)反映。

  志願設定

  文理科每所高校均設6個專業志願

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設定平行志願,各批的提前錄取院校為傳統志願。

藝術類第一批為傳統志願,藝術類第二、三批和體育類的本、專科批均為平行志願。

根據平行志願錄取情況,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專業,進行徵求志願。

對平行志願和徵求志願投檔錄取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專業,視情進行降分徵求志願。

各批平行志願(即平行一志願,下同)、徵求志願(即平行二志願,下同)以及降分徵求志願(即平行三志願,下同)均設定A、B、C、D、E5個高校志願(降分徵求志願另再增設院校服從志願)。文理科每所高校均設6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藝術、體育類每所高校均設3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

文理科各批提前錄取院校設5個院校傳統志願和院校服從志願;藝術各批提前錄取院校設2個院校傳統志願,第一批設3個院校傳統志願。每所高校設3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

  志願填報

  網上填報要注意時間節點

志願實行網上填報,“浙江省教育考試網”為唯一填報志願的網站,網址為:。

考生需按選報的考試類別在相應批次填報志願,考生未選報的類別只能參加對應批次徵求志願填報。

文理科第一批和第一批的提前錄取院校、藝術第一批和第二批本科、體育類本科、高職單考單招的院校同時填報志願,網上填報時間為6月26日至6月27日。文理科第二批和藝術、體育類專科批同時填報志願,文理科第三批單獨填報,具體網上填報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網上志願填報後不進行現場確認。

普通高校自主選拔合格考生以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合格考生,今年起實行網上填報志願,在6月26日至6月27日與文理科第一批等填報同時進行,不再進行現場確認;已填報志願但又放棄的.考生,該批只能通過填報徵求志願參加錄取。

平行志願、徵求志願和降分徵求志願網上填報時間截止後一律不得改動。考生務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碼資訊。

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碼資訊外洩以及填報志願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錄取批次

  文理科和藝術類各分三批進行

文理科錄取工作分三批進行,分別對應三個考試類別科目組。

第一批為“985”、“211”高校和經批准列入該批的本科高校專業,對應一類考試科目;第二批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獨立學院、民辦高校)的本科專業,對應二類考試科目;第三批為高職(專科)院校專業,對應三類考試科目。

提前錄取的學校按規定分別安排到各批提前錄取。

藝術類錄取分三批進行。第一批為31所獨立設定的藝術類院校、清華等13所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其他專業校考和進入“211工程”建設院校及經批准列入該批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第二批為專業省統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第三批為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

  體育類錄取分本、專科(高職)兩批進行。

  投檔辦法

總分相同,按文化總分、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投檔

錄取工作於7月上旬開始。平行志願投檔辦法:按科類及考試類別,根據考生總分(文化總分加政策加分)從高到低依次對考生所填報的平行志願從A院校到E院校的順序逐個檢索,被檢索的志願中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

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高低,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投檔。單科順序排列:一類考試科目文科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自選模組,理科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自選模組;二類考試科目排序,剔除自選模組,其他科目排列與一類相同;三類考試科目文科為語文、數學、外語、技術,理科為數學、語文、外語、技術。

同一學校總分、文化總分和單科成績均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檔。

各批平行志願和徵求志願均實行一輪投檔。考生每次填報的5個志願最多隻有一次投檔機會,一旦被投檔到其中一個院校,其餘4個志願即失效。若投檔後被退檔,其他志願也不能再投檔。

平行志願和徵求志願的退檔考生和檔案未能投出的考生可參加後續的徵求志願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