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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設計色彩搭配與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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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設計是人為環境設計的一部分,主要指的是“建築內部空間的理性創造方法”。換句話說,室內設計是一種以科學技術為基礎,藝術為形式來表現的,目的在於塑造一個精神與物質並重的,既有生活品位,又有文化內涵的室內生活環境。

室內設計色彩搭配與運用

談室內設計的藝術表現性,無疑就涉及到了美,美離不開藝術,美離不開和諧,美離不開色彩,室內色彩設計無疑在室內藝術設計即表現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馬克斯在他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說到,人類是“按照任何物種的尺度來生產的”,即“依照美的尺度來生產的”。從石器時代的穴居草棚到近代高樓大廈,無不顯示出建築形式的美,如:比例、和諧、色調、質感、均衡、韻律、構圖、序列等等。色彩被廣泛運用於藝術活動的實踐中,色彩也無一例外地在現代室內設計以及運用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色彩豐富了世界,同時,色彩本身也是一個非常豐富的世界,它不僅客觀存在,也是人類視覺感官的重要感覺方面。在這個豐富的色彩世界裡,不同的色彩有其不同的.性質,顯現出不同的特徵。於是,人類也就對自己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自然現象有了較為深刻的認識。早在哥德時代,就把色彩區分為兩類:一類是陽性的,即:黃、紅黃(橙)、黃紅(硃砂),它們呈現出一種“積極的、活躍的和奮鬥的”姿態;另一類是陰性的,即:藍、紅藍、藍紅,它們適合於一種“不安的、柔和的和嚮往的”情緒。在這裡,哥德所說的陰性和陽性,就是色彩的冷或暖。可以這樣講,只要有色彩關係存在,色彩就有冷暖之分,這一特性具有很大的普遍性。色彩本身包含著豐富的情感內涵,色彩的表情是以聯想為基礎的,如“綠色喚起我們對自然的種種設想,而藍色則像水那樣清涼。紅色是會令人激動的,能使人聯想到火、血和革命的含義。”人們內心的情感、審美的情感可以通過色彩來體現。

清代的李漁提倡居室要在儉樸、平凡中有新意,以追求內心的閒情逸致,切不可效仿他人。他說:“居室之制,貴精不貴麗;貴新奇大雅,不貴織巧爛燦。凡人止好富麗者,非好富麗,因其不能創與標新,舍富麗無所見長,只得以此塞責。”這裡提到的“新”“奇”“雅”以及“創與標新”,並不是一味地追求高貴華麗,是精而不麗。現代室內裝飾設計,不論是居室還是公共空間環境,無論是在使用功能方面,還是在大眾的心理感受方面,都要求能夠滿足現代人的審美需求,更多的提供便利舒適的服務,以實現環境氣氛與心情的和諧,給消費大眾存留一份好心情。要使室內空間有一個和諧的、使人心悅的色彩氛圍,使其充滿某種情調,讓使用者從中獲得愉悅的心境和美妙的感覺,色彩設計就顯得尤為重要。

室內色彩不僅是創造視覺效果、調整氣氛和心境表達的重要因素,而且具有性格的表現、光線的調節、空間的調整、活動的配合以及氣候的適應等功能。室內色彩從結構的角度上講分為三部分:首先是背景色彩。指的是室內固定的天花板、牆壁、門窗和地板等這些室內大面積的色彩。根據面積原理,這部分色彩適於採用彩度較弱的沉靜的顏色,使其充分發揮背景色彩的烘托作用。其次是主體色彩。指的是那些可以移動的傢俱和陳設部分的中等面積的色彩組成部分,這些才真正是表現主要色彩效果的載體,這部分的設計在整個室內色彩設計中極為重要。再就是強調色彩。指的是最易發生變化的擺設品部分的小面積色彩,也是最強烈的色彩部分,這部分的處理可根據性格愛好、環境的需要,起到一種畫龍點睛的作用。

設計師向來最關心和研究的主要是色彩的和諧。怎樣才能使色彩的搭配更加趨於合理,如何能使各種色調變化最融洽地相互結合在一起。按規律,室內色彩設計大致可分為兩大類:關係色類和對比色類。關係色類,包括單色相和類似色相;對比色類,包括分裂補色、雙重補色、三角色、四角色等多種色彩設計型別。總之,無論哪一型別的色彩計劃,都必須考慮根據室內設計效果的綜合需要加以制定。合理運用色彩和諧的配置,常常會使人感受並且保持一種全新的、愉悅的心情和飽滿的精神狀態。色彩環境對於人的精神狀態的影響是最為重要的,也是設計師們所關注的。哥德曾提到“一個俏皮的法國人自稱,由於夫人把她室內的傢俱顏色從藍色改變成了深紅色,他對夫人談話的聲調也改變了。”可見,色彩氛圍以及由此呈現出的某種情調,會極大地影響人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