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培訓>單證員>

2017年單證員考試操作與繕制複習知識點

單證員 閱讀(1.89W)

根據規定,對出口紡織品的配額,由國家外經貿部在每年年初,將配額數直接分配給承擔紡織品出口計劃並有出口實績的、有紡織品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對外經貿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國家外經貿部分配的配額數,負責對外簽發紡織品出口許可證書。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分享2017年單證員考試操作與繕制複習知識點,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2017年單證員考試操作與繕制複習知識點

  保險單據

在CIF合同中,出口人在向銀行或進口人收款時,提交符合買賣合同及/或信用證規定的保險單據是一項義務。

當出口人辦妥投保手續後,保險公司即根據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繕制保險單。保險單主要有以下內容:

•保險公司名稱。

•單據名稱。

•編號。

•被保險人名稱。通常是信用證的受益人,並加空白背書,便於辦理保險單轉讓

•嘜頭。保險公司在本欄目常採取僅打上“同X X號發票”(AsperlnvoiceN。……)方式,這是因為發生保險索賠時,索賠方必須提供發票,便於兩種單據互相參照。

•包裝及數量。由保險公司按投保單填列。按慣例,保險單據的貨物包裝和數量應與提單和發票內容相一致。

•保險貨物名稱。可使用貨物的統稱,但須與提單等單據相一致,並不得與信用證中貨物的描述相牴觸。

•保險金額。UCPS00第34條f款規定,保險單據必須以信用證同樣貨幣表示,並按信

用證規定的金額投保,如信用證未規定時,保險金額不應低於貨物的`CIF價值的110%,金額大小寫應一致。

•保費及費率。除非信用證另有規定,一般採用“按商定”(asarranged)方式填制。

•裝載運輸工具。參照提單,註上承運貨物的船舶名稱與航次。如投保時已明確要在

中途轉船,須在第一程船名後加注第二程船名,如第二程船名未能預知,則在第一程船名後加注"and/orsteamers”。

•開航日期。海運時,繕打“按提單”(asperB/L)即可,其他運輸方式類同。

•運輸起訖地點。參照提單。如中途須轉船,應列明“轉運”(withtranshipment)宇樣。

  對出口紡織品的配額

根據規定,對出口紡織品的配額,由國家外經貿部在每年年初,將配額數直接分配給承擔紡織品出口計劃並有出口實績的、有紡織品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對外經貿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國家外經貿部分配的配額數,負責對外簽發紡織品出口許可證書。

辦理紡織品配額出口許可證書的基本程式是:

一、預購空白出口證書。持有配額的外貿企業,可持介紹信預先向省級對外經貿行政管理部門購買紡織品配額出口所需的空白許可證書。

二、填制證書。企業在按對外成交合同將貨物出運前,填制紡織品出口許可證書。

三、送審、簽證。企業將填制的紡織品出口許可證書,送交省級對外經貿行政管理部門稽核。同時,須提交合同 (副本)、商業發票、信用證(副本)。省級對外經貿行政管理部門稽核無誤後,輸入電腦。若數量沒有超額,則簽字並加蓋外經貿部紡織品專用章,證書正式生 效。五份紡織品出口證書中,一份(正本)由申請企業交進口商,作為進口商向本國海關辦理報關或向其政府申領進口許可證的憑據;一份(副本)由企業隨出口報 關單交我國海關,憑以查驗放行;其餘三份(副本),分別由簽證部門留存(一份)、核銷(一份)和申請企業留存(一份)。

說明

1.未分得紡織品配額的出口企業,不得經營對配額地區的配額品種的出口業務。分得紡織品配額的出口企業亦不得超過分得的配額數對外成交出口,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將由企業負責。紡織品配額一般不用於紡織品的來料加工、補償貿易或合資(合作)經營專案。

2.各協議國家和地區的紡織品出口許可證書並不完全相同,除表式的顏色有所區別外,有的尚需出具產地證書、裝船證書、手工製品證書。因此,企業在辦理出口許可證書時,須接受簽證機關的指導。

3.每一份出口許可證書只能有一個類別產品,如果一批貨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類別時,應分別按不同類別出具兩份以至多份出口許可證書。

4.證書的數量欄內所用的計量單位,一定要與協議所規定的計量單位一致。對歐洲共同體十二國簽發的出口許可證書,計量單位還要加填以公斤為單位的貨物淨重數量。

5.出口許可證書欄目必須使用打字機並用英文填制,不得用中文填寫。若用第三國文字,需在貨物品名欄中註上英文品名。

6.出口許可證書籤發後,關鍵欄目(如類別號、協議年度、數量)不得塗改,其他欄目如需更改或撤銷,應將原證交簽證機關處理,不得自行銷燬。

7.輸往歐洲共同體十二國的配額類別商品,如屬於轉口或加工後復出口到十二國以外國家的,可以毋需出具出口許可證書,只要由企業將出口報關單送交簽證機關加蓋專用章並註明“不佔配額”,海關即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