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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國家出版基金專案申報時間要求和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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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國家出版基金專案申報,將於2017年7月31截止,為了方便大家,下面為大家整理了一些裝置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8年度國家出版基金專案申報時間要求和程式

  一、截止時間

2017年7月31日前

  二、申報要求

國家出版基金資助出版項目以圖書為主,同時資助少量科普、民族音樂和重大搶救性文化傳承方面的音像製品、數字出版物。重點資助原創性、思想性、學術性較強並具有重要社會價值、文化價值、科學價值和出版價值的專案,文獻資料整合、個人文集類專案從嚴把握。具體申報要求如下:

(一)申報單位須為國務院新聞出版廣電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出版機構,具有良好的出版業績和社會信譽,具備完成國家出版基金專案的條件和能力。

(二)列入國家重點出版物出版規劃和新聞出版改革發展專案庫的出版項目可優先申報。

(三)申報單位須擁有本專案的專有出版權或相關著作權,並確保本專案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名譽權、肖像權等合法權益。

(四)申報專案為學術著作的,須遵守學術著作出版規範要求。

(五)申報專案成稿率要求:

1.圖書專案須提供不少於60%的.書稿(辭書類專案提供不少於40%的書稿)。叢書專案成稿率總量不低於60%,且每本書均須提供部分書稿。

2.音像製品、數字出版項目須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劃方案和能夠據以判斷專案總體質量的樣片。

(六)申報專案數量要求:

1.符合申報條件的出版單位每家可申報3項。申報3項的,至少1項申請資助金額在50萬元以下。

2.在國家出版基金資助專案綜合績效考評中獲得2018年度申報名額獎勵的出版單位,可增加1個申報專案。

3.獲得第十三屆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第四屆中國出版政府獎正式獎、提名獎(僅限圖書獎、音像電子網路出版物獎和先進出版單位獎)的出版單位,可增加1個申報專案(各獎項不重複獎勵)。

(七)以下幾種情況的專案申報不予受理:

1. 2017年受到國家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兩次(含)以上行政處罰或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情況的出版單位所申報的專案。

2.在國家出版基金資助專案綜合績效考評中被取消2018年度申報資格的出版單位所申報的專案。

3.在出版環節已獲得中央財政性資金資助的專案。

4.2017年7月31日前已出版的專案。

(八)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申請書中資助經費預算表設定的條目、內容和計量單位編制預算,確保資料準確、依據充分、說明清楚。

(九)主管單位要嚴把政治導向關,並對所有申報專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內容質量及資金預算等進行嚴格稽核,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報送。

  三、申報程式

(一)申報單位登入國家出版基金規劃管理辦公室網站()下載並安裝“國家出版基金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資訊系統),使用本單位的使用者名稱密碼(另行通知)登入資訊系統,完成申請書填報並在線列印一式3份(同時儲存電子文件),簽字蓋章後連同申報材料光碟一式1份(含申請書電子文件、PDF格式書稿電子檔案或樣片、策劃方案word文件等。申報多個專案的,每個專案應單獨刻盤),報主管單位稽核。

書稿電子檔案須為經過排版的PDF格式檔案,並以單冊書稿內容為單位提供(不以章、節為單位),圖片、表格、公式等需排入內文相應位置,不單設檔案。叢書、套書的各冊書稿檔案須儲存在同一資料夾內。

(二)中央部門(單位)所屬京外出版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省(區、市)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專案申報。

(三)各省(區、市)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對申報單位提交的專案紙質申報材料進行稽核,並彙總報送國家出版基金規劃管理辦公室。同時,通過資訊系統對申報專案進行稽核提交。

中央主管單位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對申報單位提交的專案紙質申報材料進行稽核,並彙總報送國家出版基金規劃管理辦公室。

逾期報送不予受理。

(四)申報材料不予退還,請申報單位自行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