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邊境口岸入境;
1、持有被意政府承認的有效護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旅行證件(該證件應允許持有人自由返回發證國);
2、擁有可證實其入境目的及停留條件的檔案,證實其擁有足夠的資金以確保在意停留期間的花費及支付回國或前往第三國的'旅費.(已居住在申根國家並取得正式居留的外國人則不在此列);
(二)持有有效入境或過境簽證;
1、已居住在申根國家並取得正式居留的外國人,若停留期不超過3個月可免簽證。但如以工作或實習的目的進入意,則不享受上述免籤待遇。
2、已取得意正式居留的外國人,也免簽證。
(三)無不準入境記錄;
(四)不被認為威脅到意的公共秩序、國家安全和國際關係。
(五)凡未滿足上述條件中任何一條者,即使持有入境或過境簽證也將被意邊防當局拒絕入境。
特別提示:意政府對拐騙兒童相當重視,因此若攜帶未成年兒童入境最好準備好親屬關係公證,若讓他人攜帶則還需準備好委託書,以防海關檢查。不要攜帶假冒名牌產品,否則可能遭到高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