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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新加坡留學有哪些注意事項

留學新加坡 閱讀(1.97W)

一、注意瞭解中介機構的資質

赴新加坡留學有哪些注意事項

如當事人通過中介機構申辦留學手續,請注意該機構的資質,瞭解其申請的學校及專案是否合法或具有當地教育部門的認證資格,以免上當受騙。

二、事先了解前往國相關情況

當事人可事先了解新加坡學校對外國留學生的相關規定,同時儘可能收集該國的風土人情、宗教信仰、氣候情況、治安狀況、流行疫情、醫療條件、交通狀況以及相關法規,以便採取相應措施。

三、檢查中國護照有效期等專案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7條規定:“普通護照的登記專案包括:護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護照的簽發日期、有效期、簽發地點和簽發機關。普通護照的有效期為:護照持有人未滿16週歲的5年,16週歲以上的10年。普通護照的具體簽發辦法,由公安部規定”。由此,當事人應檢查所持中國護照的有效期等專案,以免因護照有效期不符合新加坡的要求以及護照持有人姓名拼寫或出生日期等專案的誤差,導致簽證的拒發或出入境時的不便。 四、提前辦妥前往國的簽證 根據國際慣例,即使當事人取得了一國簽證,該國邊防機關仍有權拒絕其入境且無須說明理由。為此,當事人應提前辦妥赴新加坡簽證,並確認其所取得的新加坡入境簽證的有效期、停留期與其所申請的學習計劃一致。

五、辦妥相關文書公證認證手續

除新加坡方面專門規定外,當事人最好在相關涉外公證機構辦妥“最後學歷學位”、“主要成績單”、“無犯罪記錄”、“出生證明”、“婚姻狀況”等公證手續後,依法通過福建外辦向新加坡駐廈門總領事館申辦領事認證,以備不時之需。 六、妥善處理國內戶口事宜 自1986年12月26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1994年7月修訂並重新發布實施)第7條規定:“居住國內的公民辦妥前往國家的簽證或者入境許可證件後,應當在出境前辦理戶口手續。出境定居的,須到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戶籍辦公室登出戶口。短期出境的,辦理臨時外出的戶口登記,返回後憑護照在原居住地恢復常住戶口”。據此,當事人應在出國前向國內戶口所在地主管部門詢辦相關事宜。

七、與家人和朋友保持聯絡

出國前,當事人最好與家人或朋友約定好聯絡方式。建議:當事人在護照上寫明家人或朋友的地址、電話號碼,以備緊急情況下有關部門能夠及時與他們聯絡;為其所持用的護照、簽證、身份證件留有影印件並與該原件分開保管;準備幾張護照相片,以備不時之需。

八、慎重選擇個人攜帶的物品

各國海關嚴禁攜帶毒品、國際禁運物品、受保護動植物製品及本國禁止攜帶的其他物品等出入境。新加坡不允許帶口香糖、香菸等入境。如當事人因自身疾病須帶藥品,應備齊醫生開具的處方、藥品的英文說明及購藥發票等。

九、適當注意華僑與華人的區分

通俗地說,華僑是指在國外定居的中國公民,華人是指具有中國血統的外國籍人。據統計,新加坡華人佔其總人口的2/3以上。當事人可適當注意華僑與華人的區分並與當地人友好相處。

十、及時與中國駐外使領館聯絡

由於留學需在新加坡停留一段時間,請當事人到達目的地後及時與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聯絡:一是進行公民登記,以便於出現緊急情況時,大使館能夠及時與之取得聯絡;二是向大使館教育部門諮詢當地中國留學生相關情況,以便於學習或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