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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留學學位制度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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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瑞典的學位分大學教育及大學後教育兩大系列。在大學教育系列內有大專畢業證(Hogskoleexamen,Diploma)、學士學位(Kandidatexamen,Bachelor's degree)、碩士學位(Magisterexamen,Master's degree)及職業學位(Yrkesexamen,Professional degree)。現就大學教育系列內的證書及學位分述如下:

瑞典留學學位制度介紹

  大專畢業證書:

該畢業證書實際相當於兩年的全時制教育,學生至少要完成80個學分後方可獲得。在瑞典,每一學分相當於一週的全時學習,每學期完成全時學習可獲20個學分。

  學士學位:

該學位實際相當於3年的全日制教育,學生至少要完成120個學分的學習以後方可獲得。其中在專業領域裡至少要完成60個學分(三個學期)的學習,所要求完成的論文至少相當10個學分。

  碩士學位:

該學位相當於4年的'全日制教育,學生至少要完成160個學分的學習以後方可獲得。其中在專業領域裡至少要完成80個學分(4個學期)的學習,所要求完成的論文至少相當20個學分或完成兩篇各10個學分的論文。

  職業學位:

自20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根據社會某些行業的需要以及與歐盟其他國家的學位與求職相銜接,從1993年起推出該種學位。職業學位的標準一般由學校自行制定,沒有全國統一的標準;也沒有全國性的權威機構具體管理和指導。

職業學位的學習期限不固定,主要取決於學生本人的具體情況和不同的職業背景。職業學位主要滿足學生從事某些職業的需要而設,如醫學、工程學或農學碩士以及義務教育學校的教育學學士等,職業學位的種類總共有51種。

  在大學後教育系列有博士學位和副博士學位:

在瑞典的研究領域大約有450個不同的專業,博士生教育實際上是大學畢業後再一個4年的全日制教育階段。在這一階段學生要完成160個學分,以課程和交流的方式進行理論學習和科學研究,最終完成比較系統的論文後方可以獲得博士學位。

某些學科的博士學位只需要兩年時間,但同樣需要課程學習和論文;在兩年內獲得所需學分的學生可以獲得副博士學位。在瑞典有權授予博士和副博士學位的機構,是瑞典的大學及與大學有關的研究機構和少數大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