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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學碩士在美國留學申請的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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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建築學碩士申請條件

建築學碩士在美國留學申請的申請條件

美國建築學碩士專案的申請除了一般的文書材料之外,大多數都有作品集的要求。而且美國的建築學碩士專案類別繁多,不同的專案是針對不同的申請者背景來設定,所以在申請時一定要區分清楚自己所要申請的專案,以免引起申請的失敗。

一般來說,在美國有三種建築學的碩士專案,一種是專門為有建築學本科背景的學生,在中國大多指有五年建築學本科學位的學生;另一種是針對非建築學本科背景的申請者;還有一種是偏研究型,主要是為將來繼續攻讀博士走學術路線來準備。接下來我將就幾個學校的建築學碩士專案來具體進行分析。

  1.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加州伯克利分校的建築學碩士專案有兩種,Master of Architecture 和Master of Science in Architecture,後者是我上面所說的偏研究型碩士,適合要走學術路線的申請者來申請。這個專案對申請者的專案無嚴格的要求,無建築學背景的學生也可申請,但是需要修48學分,而建築學本科背景的學生只需要修讀32學分即可。該專案有以下5個方向:Building Science and Sustainability; Design Theories, Methods, and Practices; Environmental Design and Urbanism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History of Architecture and Urbanism; Social and Cultural Processes in Architecture and Urbanism

Master of Architecture 這個專案針對申請者的不同背景又可細分為三個小專案,一是為有五年建築學本科專業背景開設的一年專案;一是為學過建築學專業但為取得建築學學位的申請者開設的兩年專案,最後是為無任何建築學背景的學生申請的三年專案。

加州伯克利分校對免除TOEFL 的申請者需要提供GRE 成績,其他申請者只需提供託福或雅思的成績。申請時託福和雅思的最低要求分別為68和7,GPA 3.0.

  2. University of Michigan-Ann Arbor

密歇根安娜堡分校和加州伯克利分校在建築學碩士專案的設定上類似,也是有兩類,Master of Architecture 和Master of Science Degree in Architecture。前者又分為三年和兩年的專案,三年適合於非建築學背景的申請者,兩年專案則適合於本科為建築學背景學生申請。Master of Science Degree in Architecture 專案時長為2.5年,研究方向包括:Design Health, Digital Technologies, Material Systems, Conservation, and Design Research。該專案適合於有建築學或相關背景的學生申請。兩個建築學碩士專案都要求託福100以上,GRE 無最低要求。

  3. University of Florida

弗洛裡達大學的建築學碩士專案和之前兩個學校稍有不同,其建築學碩士專案分為兩年和一年的專案,前者適合於非建築學本科背景學生,而後者則為獲得建築學本科學位的學生開設。這個學校最大的特點就是學生在讀碩士期間,可以選擇修讀另外一個碩士學位,而且在夏季時可以給學生提供實習的機會。

除了上面的這兩個專案之外,弗洛裡達大學的研究型專案分得比較細,有. Acoustics Program, . Architectural Studies Program, . Historic Preservation, . Pedagogy Program.

至於申請要求,大學期間最後60學分的GPA 不低於3.0, GRE 1000+, TOEFL 80+

  美國留學的擇校原則

每年美國中學生擇校來臨時刻,眾多學生和家長把目光投向該季出籠的美國最佳學校排行。儘管這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學校,但美國逾3400所高等院校,至少為大家提供了多層次,廣角度,多元化的選擇。但是,在中國,由於大部分公眾無法得到詳盡的美國本科院校的資料,而各大學的自己的官方網站提供的資訊也有限,提到選擇學校,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去查排名。大家一致公認的最具有權威的美國大學排名榜,是由《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也就我們經常所說的WS所主編的。

首先,我們來科普一下美國高等院校的排名。在美國,一個基本的共識是從簡單定量的角度評判一個大學,並不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不僅誤導學生,更有可能誤導學校,使他們專注於流於形式,做表面文章,而不是紮紮實實的辦學教學質量。而且另外一方面講,每一個學生都是特殊的個體,各有其長短,有其個性化的追求,以及由此而引發的對課業,社交,環境不同的需求。這些需求之間不具有可比性。所以,大家更傾向於倡導選擇最適合個人發展的學校這一理念。

美國政府對大學並不做任何排名:一個非常流行的大眾雜誌出了一份報告,就叫做‘美國大學排名’,但不意味著這就是一個官方的排名。馬蘭說,美國官方之外有各種各樣的大學排行,而每個排名的認證標準各不相同,所以全部放在一起比較,前100所的學校都不相同,而大學排名和大學下屬學院或者授課專業,排名又不一樣。

光看大學排名,學生很有可能會錯失良機,她鼓勵學生在選擇學校時,多考慮學校的地理區域,可供選擇的優勢專業、獎學金等實際因素。

  擇校原則事實上包含了四層意思:

1)正確認識排名。

2)做好自己的功課,

3)端正態度,認識自我

4)理性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