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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馬來西亞行前須知

留學馬來西亞 閱讀(1.15W)

相對低廉的費用,以及距離中國不遠,使得馬來西亞也成為了逐漸熱門的留學地,那麼去馬來西亞留學應該準備些什麼呢?下面跟yjbys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留學馬來西亞行前須知

 行李準備

行李分為隨身行李和托執行李,隨身行李規定如下:

1. 隨身行李的`重量不要超過10公斤。

2. 隨身的行李件數不要超過3件,一般以揹包和手提包最佳。

3. 行前檔案應隨身攜帶,不得有任何丟失。

4. 任何鋰電池、筆記本電腦、充電寶等電子裝置應放在隨身行李內。

5. 隨身行李內不可有打火機、液體物品、管制刀具、指甲刀等。

 托執行李規定如下:

1. 托執行李的重量有限制,在出發之前學生應明確托執行李的重量。如超出,機場按照每公斤500元收取。

2. 液體物品應在托執行李內。

3. 托執行李內攜帶:

2個單人床單(寬1.2米,長2米);枕頭;清涼油;薄棉被;拖鞋(夏天);個人洗刷物品;毛巾;浴巾;轉換插頭(英轉中);少許藥品(視個人情況);學習參考書(中文);其他學習用品;眼鏡(國外配鏡比較貴);少許食品

 行前檔案

1、護照,並檢查護照上籤證是否完整

2、學生應持有馬來西亞入境學生簽證批文,電子版請打印出來

3、學生應持有馬來西亞院校錄取通知書

4、學生應明確自己的航班起飛時間,航班號,行李重量等機票資訊。

備註:以上檔案必須隨身攜帶,過海關使用,不可丟失。

 出關流程

1. 亞航機票應從北京機場T2航站樓,學生在飛機起飛前最少3小時抵達制定航站樓。(根據學生買的具體機票而定)

2. 辦理行李託運,換登機牌。

3. 出中國海關。

4. 在機票上顯示的登記樓等待飛機。

5. 起飛

6. 抵達馬來西亞機場應跟著人流走,下了電梯在馬來西亞海關看到學校接機老師,接機老師持學校牌等待學生。

7. 回馬來西亞學校。

8. 辦理入學手續,住宿。

 拓展閱讀:

 馬來西亞留學行前須知海關規定(一)

入境:

1、入境前,訪客必須申報所有需納稅或違禁的物品。海關根據需要有權要求旅客開啟行李物品進行檢驗,此舉系基於1967年海關法第103條授權。在東、西馬間旅行不徵收關稅。沙巴州納閩島和吉打州的浮羅交怡島系免稅區,除進口橡膠、石油製品等需繳付關稅外,其他物品無需繳納。

2、綠色和紅色通道。在某些關口,尤其是機場使用紅色和綠色通道系統。未攜帶任何違禁或需納稅物品人士通行綠色通道,相反使用紅色通道,並主動向海關工作人員申報。

 馬來西亞留學行前須知海關規定(二)

根據1996年關稅法,納稅額以物品實際價值(或估價)的30%徵收。免徵稅物品如:自來水筆、打火機、書籍、報刊雜誌、香水、化裝品(不包括撲粉)、行動式收音機、手錶、照相機、攝相機、電腦、漁具、球類(除高爾夫球)、各種音樂器材(除鋼琴)等。

根據1988年海關法第19條,外籍訪客如能滿足下列條件可享受若干商品免納關稅待遇:

1、有關物品系由訪客隨身或放在行李中攜帶;

2、有關物品系平時經常使用的私用物品;

3、訪客需說服海關官員他並非馬來西亞居民並打算訪問馬國不少於72小時;訪客不能將有關優惠配額轉贈他人使用。有關物品名稱:酒類(不超過1公升)、香菸(不超過225克,相當於200支)、火柴(不超過100根)、化裝品、香皂、牙膏、新衣物(不超過3件)、新鞋(不超過1雙)、用於保健和清潔使用的行動式電動商品(每種不超過1件)、禮品(價值不超過400馬幣)、私用行動式商品和裝置。

 馬來西亞留學行前須知海關規定(三)

保證金制度。如訪客攜帶了私用需納稅物品,在海關交付相當於稅額30%的保證金可以將有關商品攜帶入境。保證金在出境時返還給有關訪客,前提條件是3個月以內出境,出境時需向海關人員出示有關商品和保證金收據以及交付30分馬幣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