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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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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的行使從來都離不開義務的履行。經營者與消費者,各有其合法權益和合法義務。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演講稿,歡迎大家參考!

2017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演講稿

  【1】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演講稿

各位領導,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大家好:

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確定今年的主題為"消費與服務"。所以,我演講的題目是“消費•服務,我的責任”。

著名相聲演員王培元曾經講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買了一套沙發,沙發買回家沒多久,兩個扶手竟然長出了蘿蔔纓子,扒開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兩根大蘿蔔做的。這個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實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經營者在利益的驅使下攪亂市場規則,泯滅了服務本質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卻往往是我們消費者不懂法,不知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的一味縱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過這樣一首歌:“霧裡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這變幻莫測的世界。”詞作者閻肅曾說這首歌是送給"3.15"的,希望消費者能夠藉助一雙慧眼,將這經濟生活中的紛擾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這幾年,砸汽車,砸空調的新聞越來越多,殊不知,以損壞產品來引起關注做法直接是錯誤的,這一砸,痛快了,這一砸,證據也沒了,證據都沒有了,談何要廠商賠償損失呢?

那麼在紛紛擾擾的經濟生活中,誰是我們可藉助的那雙慧眼呢?那就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還是學生的我們做為一個消費者的角色不多,但這並不代表這個節日和我們沒有關係,當我們在旅途勞頓後,喝到假冒的礦泉水,我們是默不作聲的扔掉還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論?當我們在報紙上看到劣質及過期啤酒瓶還在傷人,我們除了為傷者感到痛心,有沒有想到他應當如何維護應有的權益?當我們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沒有告訴他們消費權益正受到了損害?當殘留農藥的蔬菜還在市場販賣、當三無產品還排放在商店的貨架上……所有的這一切,當我們遇到的時候,我們應該站出來,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我們做為一個消費者應有的權益!

十幾年來,"3•15"從一個國外泊來的普通紀念日,已經演變為中國消費大眾維權的一個節日、一面旗幟。每年春天的這個時候,她都會再一次擦亮我們的信念和勇氣,讓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經營者、消費者的心靈。

同學們!

讓我們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慾薰心的製假造假者;

讓我們一起為那些勇敢的站出來,維護自己和大眾權利的.先行者鼓掌吶喊;

讓我們一起呼喚法制的力量為我們的幸福生活保駕護航。

我的講話完了。謝謝大家。

  【2】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演講稿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在這生機勃勃的三月裡,大地回春,萬物生長。我們的生活不僅需要舒適愜意的自然環境,也呼喚著更加和諧的人文環境,而其中,消費環境更是我們每個人,每一天都身處其中,自然得到了更多的關注。

每年央視的“3、15”晚會,都會在“爆猛料”的節奏中,顛覆著我們的認知。很多我們普遍認同的知名品牌,經常消費的各種商品,樂於瀏覽的各大電商網站,都被爆出了讓消費者難以接受的安全問題或欺詐行為。誰都明白:維護消費權益,遠遠不是辦一臺晚會就能解決。對於我國經濟發展來說:消費有力量,經濟才有動力。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就是維護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希望。

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將每年的3月15日確立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2015年消費者權益日的主題定為:“攜手共治、暢享消費”。政府和企業聯手,法律和道德同行,才能真正賜予消費者維權的力量。

消費是實現生產價值的最後環節。在“網際網路+”時代,消費結構與消費行為還將發生更深刻的變化。維護消費權益,如同一枚硬幣——正面是是保護消費者合法利益,背面則是捍衛市場執行規則、保障生產經營者合法權益。適應經濟新常態,在法治思維中完善交易規則,依法推進消費維權,才能讓我們的經濟發展健康理性,才能讓我們每個人盡享消費帶來的樂趣。

權利的行使從來都離不開義務的履行。經營者與消費者,各有其合法權益和合法義務。消費者權利的維護,從來都不應定位為雙方的針鋒相對。消費者應該履行的義務,首先就是“依法行使權利”,包括尊重經營者的人格;遠離違法消費;摒棄揮霍資源的浪費性消費;自覺抵制假冒偽劣商品;節制庸俗的炫耀式消費、攀比式消費;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用合法方式維權,等等。

實際上,在社會這個大舞臺上,人們大都在交替扮演著經營者與消費者的角色。因此,不論是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還是認真履行消費者義務,我們都是受益者。公民意識從我起步,維護消費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