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生效的合同和協議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沒有生效或因為一些條件而失效。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房屋施工承包合同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簽約時間和地點
1.1 本合同當事人
1.1.1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1.1.2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浙江省東陽市橫店影視產業實驗區商務樓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1.2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1.3 本合同簽訂地點: 。
第三條 標的房屋
3.1 標的房屋為位於 市 路 號 的由發包人持有的“ ”專案地上第 層整層(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發包建築面積約為 平方米。甲方同時將房產附屬通道、樓梯、設施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場地、位置等提供給乙方及其顧客使用。
3.2標的房屋總租賃建築面積及其各部分租賃建築面積以雙方123
14.5 標的房屋場內除發包人投資的裝置、設施的物業管理由承包人負責,具體為:
14.5.1 標的房屋場內保安、保潔。
14.5.2 標的房屋場內所有機電裝置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和修理、執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顧客使用不當造成的裝置、設施、結構損壞,由承包人承擔維修費用或更換費用,所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承包人承擔。
14.5.3 承包人在承包期間內自行投資的裝置、設施、裝修及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修理、更新。
14.6 發包人根據本條約定應承擔的物業管理責任,發包人、產權人或業主委員會(注:發包人、產權人蔘加業主委員會)可以委託物業管理企業管理,承包人不和物業管理企業發生物業管理法律關係,發包人和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干預承包人根據本條約定行使相應的物業管理權利和義務。
14.7 關於物業管理的責任劃分及費用分攤,在雙方辦理交房手續時根據工程的實際狀況和本條約定的原則,在與物業管理公司根據上述物管原則簽定《物業管理合同》時明確。
第十六條 投保責任劃分
16.1 所有權不屬承包人的房屋和裝置、設施,其保險責任歸發包人。
16.2 所有權屬承包人的裝置、商品和商業經營責任,其保險責任歸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