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技能>建築施工>

二級建造師備考策略

建築施工 閱讀(1.16W)

今天小編分享一篇講解二級建造師考試用書及備考策略的文章,希望大家看後有收穫。

二級建造師備考策略

  1.應考者應如何理解《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的作用?

(1)對大綱作用的理解

應試者在準備建造師考試前應充分解讀《考試大綱》的內在精神、大綱的要求、報名的條件、考試的科目和對章、節、目、條下具體掌握、熟悉、瞭解等知識點的解讀,包括案例分析樣題的解讀。這對於我們進一步理解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和學習指導用書是非常有幫助的。《考試大綱》不僅是對應考者的指導,也是對考試指導用書編制、命題者出卷的指導,是各方行為的指南,它具有法律的效力,必須共同遵守。

(2)對大綱編制方式的理解

大綱的編寫方式是在吸收我國二級註冊建築師等其他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的經驗基礎上,創造了模組式的大綱結構和編碼結構,不僅使大綱更加詳細、明確,而且便於查詢、複習。大綱編碼採用8位編碼結構,可以清晰地表明專業、級別以及章、節、目、條的結構,當然對於知識的體系性、系統性、聯絡性有一定的影響,這需要應考者已具備一定的專業和管理知識,專案管理的系統知識和專業實踐知識,要把建造師考試理解為執業資格考試,而不是學歷教育或一門課程理論知識的簡單掌握。

(3)對考試專業科目調整的理解

根據全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考試說明第三條“考試內容及試題型別”的規定,全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綜合考試和專業考試。綜合考試包括《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兩個科目;專業考試為《專業工程管理和實務》一個科目,2004年版該科目分為房屋建築、公路、水利水電、電力、礦山、冶煉、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機電安裝、裝飾裝修10個專業;2007年版調整為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6個專業。即將原“房屋建築、裝飾裝修”合併為“建築工程”、 將原“礦山、冶煉(土木部分內容)”合併為“礦業工程”、 將原“電力、石油化工、機電安裝、冶煉(機電部分內容)”合併為“機電工程”。調整中未變動的專業類別有3個:公路、水利水電、市政公用。應試者要充分關注《考試大綱》2004年版和2007年版的異同點,調整、變動、增加部分的內容往往是下次考試命題的重要內容。

(4)對報考科目內容的理解

應考者在報名時根據工作需要和自身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進行考試。即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按“2+1”設定,綜合知識與能力考2門,專業知識與能力考1門。綜合考試以各專業通用部分的《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為內容,突出共性,各專業應考人員均應知曉。專業考試突出和強調各專業的技術、施工管理以及各專業的法律法規、相關知識的特點,具有非常強的專業性。

(5)對題型的理解

執業資格考試採用標準化試卷,綜合科目試題的題型分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專業試題的題型分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綜合(案例)分析題。又根據建設部建市監函[2004]20號《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命題有關問題會議紀要》的通知,二級建造師各科目考試時間、題型、題量、分值按下表1設定。

二級建造師各科目考試時間、題型、題量、分值 表1

序號 科目名稱 考試時間(小時) 題型 題量 滿分

1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2 單選題 多選題 單選題 60 多選題 20 100

2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3 單選題 多選題 單選題 70 多選題 25 120

3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3 單選題 多選題

案例題 單選題 40 多選題 10

案例題 3 120

其中案例題60分

  2.應考者應如何解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的作用?

調整《考試大綱》後的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涉及的內容更多,範圍更廣,專業面更寬,且考試的時間更緊張,具體試題的出題深度,尤其是專業考試科目的綜合案例試題到底是如何調整很難把握。二級建造師考試已經歷過二次,通過的人數也達到了一定的數量,以前“原則上應保證考題難易、大小、長短、寬窄適中,題目要簡明準確”的規則可能會有一定的調整,可能會從控制通過率、增加難度係數、增加綜合性和複雜性、增強判斷分析能力上提高整個執業考試的水平。

針對《考試大綱》的調整,《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作了相應的調整,為緊扣《考試大綱》的要求,作了大量的補充和適當的修訂,特別在知識點理解和案例分析等方面作了更全面的補充,對應考者知識點的全面掌握和考試範圍、深度和廣度上的把握作了很好的界定和衡量,也是命題者命題的主要依據。

考試範圍完全限於由建設部組織編寫、人事部審定的《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中明確的內容;考試的深度基本限於《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所涉及的內容深度;在專業考試中的綜合性和靈活性應是對各專業技術、施工管理以及各專業的法律法規、相關知識在實踐中的綜合應用,所考知識點不會超出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的範圍和深度。因此,在複習過程中,應考者應始終以大綱為依據,以考試用書為內容,以現行的法律法規為基礎進行重點複習。對大綱上沒有的'、考試用書中沒有涉及的、實際工作中有爭議的、法律法規中有表述不一的,在命題中一般不會出現,應考者不必再花時間去複習、考慮,也即應考者應重點吃透考試大綱中知識點,緊緊圍繞考試用書中涉及的內容和深度,並靈活掌握和應用這些知識點的概念和內容,加上自身在實踐中的體會,應是我們應考者複習、應考中重點注意的問題。

  3.對應考者複習方法有何建議?

(1)以系統性知識瞭解為基礎,以知識考點為重點的複習方法

考試大綱是國家對二級建造師綜合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是命題的依據,是應考者複習範圍和複習內容的依據,也是考試用書編寫的依據。考試用書是對考試大綱中知識點的解釋,是對問題的回答,不涉及“為什麼”和過程推導。考試用書的編寫方式其章、節、目、條的編碼與相應考試大綱完全保持一致,內容完全是針對考試大綱的知識點編寫的,它不同於一般系統闡述一門學科的教材,所以應該注意到,這種編寫方式一方面非常有利於應考者查閱、複習,要求和答案也非常清晰明瞭;另一方面,由於知識點之間的系統性、邏輯性、推理性、關聯性相對薄弱,對於應考者來講理解、記憶和弄清知識點的內在含義和相互關係較困難。因此,建議應考者可以查閱有關教材和參考資料,對於真正掌握、熟悉和了解有關考試大綱中的知識點來講是非常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