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對本人的考試成績有異議要求複核的,應在考試成績公佈之後,諮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進行成績複核。就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核查範圍僅限於:
(1)主觀題試卷。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對主觀題評分標準掌握上的異議不屬於核查範圍;
(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無考試成績的;
(3)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核查時間:在考試合格標準公佈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理核查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手續:1、考生向省專業資格考試中心機構遞交書面申請,填寫《 省 年 考試成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一份(樣式附後);2、《申請表》經所在單位稽核蓋章後交省專業資格考試中心。
核查結果公佈時間:試卷在省評卷的,省考試中心在收到《申請表》後,在網站公佈合格標準日期後60天內給予答覆;試卷由國家統一評卷的,報人事部考試中心核查,並由省資格考試中心得到回覆後即予答覆。
年 考試成績複核申請表
姓 名 | 工作單位 | 手 機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身份證號 | 准考證號 | |||||||||
申請複核考試科目 | 原成績 | |||||||||
申請複核理由: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 ||||||||||
單位意見: (章) 年 月 日 | 市人事局考試機構意見: (章) 年 月 日 | |||||||||
省人事考試局收件人: 年 月 日 | 複核結果: 經辦人: 年 月 日 | |||||||||
注: 1、考生對考試結果有疑問,可在考試合格標準公佈後30天內(以網站公佈合格標準時間為準)辦理查卷手續,過期不予受理;
2、查卷是指查卷申請人在答題紙或答題卡上所作的答案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有違紀記錄或其他異常情況進行復查;對主觀題評分標準掌握上的分歧及客觀題成績不屬於查卷受理範圍。
3、“單位意見”中的“單位”指考生所在單位。
4、此表由各市人事局考試機構或考生本人報(送)省人事考試局。省人事考試局負責評閱的試卷,自合格標準公佈之日起60天內給予答覆;全國統一評閱的試卷,省人事考試局自合格標準公佈之日起40天內將查卷申請彙總報部考試中心,待收到部考試中心回覆後三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