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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造價員考試指南大全

造價員 閱讀(5.29K)

造價員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大綱、通用專業和考試科目,各造價管理協會或歸口管理機構(簡稱管理機構)和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專業委員會(簡稱專業委員會)負責組織命題和考試。通用專業分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兩個專業,通用考試科目包括:

2016年造價員考試指南大全

①工程造價基礎知識;②土建工程或安裝工程(可任選一門)。其他專業和考試科目由各管理機構、專業委員會根據本地區、本行業的需要設定,並報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備案。

  (1)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員的資格考試:①工程造價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②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工作滿1年。

工程造價專業大專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可向管理機構或專業委員會申請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

  (2)資格證書的頒發。

造價員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管理機構、專業委員會頒發由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同一印製的“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及專用章。“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是造價員從事工程造價業務的資格證明

  【從業】

造價員可以從事與本人取得的“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專業相符合的建設工程造價工作。造價員應在本人承擔的工程造價業務檔案上簽字、加蓋專用章,並承擔相應的崗位責任。

造價員跨地區或行業變動工作,並繼續從事建設工程造價工作的,應持調出手續、“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和專用章,到調入所在地管理機構或專業委員會申請辦理變更手續,換髮資格證書和專用章。

造價員不得同時受聘於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

  【資格證書的管理】

(1)證書的檢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原則上每3年檢驗一次,由各管理機構和各專業委員會負責具體實施。驗證的內容為本人從事工程造價工作的業績、繼續教育情況、職業道德等。

(2)驗證不合格或登出資格證書和專用章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驗證不合格或登出“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和專用章:

1)無工作業績的;

2)脫離工程造價業務崗位的;

3)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的;

4)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的.;

5)在建設工程造價活動中有不良記錄的;

6)塗改“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和轉借專用章的;

7)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以造價員名義從業的。

  【繼續教育】

造價員每3年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原則上不得小於30小時,各管理機構和各專業委員會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各地區、行業繼續教育的教材編寫及培訓組織工作由各管理機構、專業委員會分別負責。

  【自律管理】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負責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的行業自律管理工作。各地區管理機構在本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下,負責本地區造價員的自律管理工作。各專業委員會負責本行業造價員的自律管理工作。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行業自律工作受建設部標準定額司指導和監督。

  【造價員職業道德準則】

(1)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忠於職守,恪守職業道德,自覺抵制商業賄賂;

(2)應遵守工程造價行業的技術規範和規程,保證工程造價業務檔案的質量;

(3)應保守委託人的商業祕密;

(4)不准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執業;

(5)與委託人有利害關係時,應當主動迴避;

(6)接受繼續教育,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7)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計價行為,有權向國家有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