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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註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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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很多人身在建築行業,對二級建造師註冊管理還不是很瞭解,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二級建造師註冊管理,希望能幫助到你。

二級建造師註冊管理

二級建造師註冊管理:

(一)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註冊登記,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為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註冊管理機構。

(二)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註冊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頒發轄區內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註冊證》,並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註冊管理機構備案。

(三)申請註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2、無犯罪記錄;

3、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建造師崗位上工作;

4、經所在單位考核合格

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

建造師執業資格註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應到原註冊管理機構辦理再次註冊手續。在註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者,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再次註冊者,除應符合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外,還須提供接受繼續教育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