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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拾金不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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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相信每個人都撿過錢或者丟過錢,數額或多或少。但不論多少,撿錢的主兒都會有些小興奮,而丟錢的尤其是丟大錢的必定會垂頭喪氣、後悔不迭,這也是必然。如果撿錢的及時歸還,丟錢的失而復得,就會變得皆大歡喜,而拾金不昧也確實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我的拾金不昧

歷數我自己過去的幾十年,同樣撿過錢也丟過錢,但是丟錢基本上都不記得了,想必不是大數目,毛毛雨而已;但撿錢的經歷中有兩次是我終生難以忘懷的,一次神奇,另一次對我的成長進步堪稱意義深遠。

前一次撿錢的神奇之處在於撿錢的地點不同凡響,也可以說是“搶錢”,搶了一家刺蝟的錢。記得五、六歲上,我還是每天拖著大鼻涕滿村子瘋玩兒的皮小子,打雞罵狗,抓鳥摸魚,那時膽子真大,很少覺得害怕,可以說沒有不去的地兒,沒有不做的事兒。當年因為老爸在村裡養豬場上班,我經常跟著他去養豬場竄上跳下,左衝右闖。那回我在一個豬圈旁,看見一隻大刺蝟“窸窸窣窣”地鑽進角落裡的一堆枯樹根下,出於好奇,我費勁地搬開了那堆樹根,原來這是刺蝟的家,此時大刺蝟正守護著一窩小刺蝟向我瞪著一雙黑黑的小眼睛,我盯著七八隻小刺蝟粉嘟嘟的身體,越發覺得好玩兒。就在彼時,眼前忽然銀光一閃,定睛觀瞧,你說奇怪不?在小刺蝟蠕動的身子底下竟然壓著兩枚硬幣!“見錢眼開”,我已顧不上許多,拾起根木棍三下兩下就把兩枚硬幣扒拉出來,一個五分的,一個二分的,二話不說抓起錢,“咣噹”一聲推上樹根,撒丫子就跑。

當我氣喘吁吁地找到老爸,斷斷續續敘述完我的歷險經歷,並展示手裡的七分錢後,老爸笑了,說,這肯定是刺蝟在路上撿了別人丟的錢,應該是我們這幾個飼養員的錢,這不,讓你小子搶回來了,行啊,自己留著買糖吃吧。拿著七分錢我既興奮又納悶,這刺蝟夠神的,它竟然認識錢,要不怎麼知道撿錢存在窩裡呢!?後來,準備“守株待兔”的我又去搬過那堆樹根,心裡盼望刺蝟又有存錢,可惜這次我失望而歸,不但沒有一分錢,連大小刺蝟也消失得無影無蹤。如今想來,挺對不起這刺蝟一家的,並不是因為搶了它家的七分錢(反正它們也用不著),而是逼迫著大刺蝟帶著一群小刺蝟搬家這事做得確實挺不厚道的!

不管如何那七分錢最後被我據為己有,因為那時年紀尚小,我還沒有聽過《小喇叭》廣播裡那首“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的兒歌,不然我準會把那七分錢“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儘管村裡沒有馬路也沒有警察,但是有學校,有老師,有校長。這不是我吹牛,後來我真的做到了。

另一次撿錢,我是親手把錢交到我們校長手上。由於數額“巨大”,絕對是拾金不昧的'級別,我也因此取得了人生中的第一次“重大榮譽”。當年,學校提倡同學們在課餘時間多做好事,班級裡每個小組都有“好人好事”登記本,每天早晨由各小組長記錄前一天每個組員做好事的內容和數量,每週彙總上報班主任講評。說實話,一個村子一千多口人,雖然不富裕,但是人們的日子過得循規蹈矩、四平八穩,這裡不像城市裡有車水馬龍的街道,有熙熙攘攘的人流,孩子們還能強行扶個老奶奶、老爺爺過個馬路,臨行不忘敬個少先隊禮,喊一聲“我們是紅領巾!”俺村裡的老奶奶老爺爺一般都比我們身體硬朗,走路“蹬蹬”的,哪用得著我們來扶,所以做件好事其實挺難的。還好的是,離我家不遠有一個公共廁所,我終於找到一件每天可做的好事,就是拿著那把禿掃把在每天下午放學後,把廁所的地面順手劃拉上幾把,天天如此,天天可以在“好人好事”登記本上大書一筆,“某某日,打掃公共廁所一次!”哈哈。

幸運的是,不久之後我便做了一件很大的好事,我撿了一張10元錢。那可是當年人民幣中的最大面額,俗稱“大團結”。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我並不知道它的真正使用價值,10元錢我認識,但還真沒有花過!那年,讀國小四年級的我學習成績還算不錯,就是東遊西竄的習慣一直沒變,其實村裡可玩兒的地方並不多,學校、大隊部還有合作社(大家都這麼叫,就是村裡唯一的商店)。那是一個星期天下午,我從合作社逛了一圈出來,雖然兜裡沒錢買不了什麼東西,但是看看“琳琅滿目”的商品過過眼癮也好。溜溜達達、東張西望往家裡走,中途路過一個柴和垛,我有意無意踢著腳邊散亂一地的柴草,忽然,柴散錢現!眼前頓時恍惚,一張10元人民幣!如今我要感嘆,那時學校思想品德教育真的是深入學生心底,我撿起錢時沒有一絲私心雜念,毫不猶豫地迅速趕到校長家。實事求是地講,在送錢的過程裡,“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的歌聲是否一直迴響在耳邊,我確實忘了。

當然,對於我拾金不昧的“壯舉”,學校給予了充分肯定和大力表彰。表彰大會上,在全校老師同學們的掌聲中,校長親手為我頒發了一面比平常大許多的獎狀,而且外配一個實木木框,真是高階大氣上檔次。回到家,父親自是非常高興,把這面大獎狀專門釘在北牆上的正中位置。年底,我又如期被評為班級的“三好學生”,還有幸代表學校參加了農場的“三好學生”代表大會。關於會議上各位領導的發言早無從記起,但讓我記憶猶新的卻是會後的那一頓午飯。午飯是在我們農場的總場中學食堂吃的,這是我是平生第一次在食堂就餐,饅頭香、菜香氤氳,讓我禁不住偷偷抽了幾下鼻子,小心翼翼地隨著大家一起到視窗拿饅頭打菜,既新鮮又興奮。主食是兩個刀切卷子,菜是一盆蔥頭炒肉,沒想到的是,這大鍋菜的味道竟是如此好吃,現在回味起來竟還脣齒留香,垂涎不已。我當時就想:如果能每天在這裡吃飯就太好了!天隨人願,夢想成真。幾年後,我考上高中,在這個食堂就餐整整三年。不過,卻再也吃不出那頓午餐的味道,“時位之移人也”,或許,食之甘味也和環境、時間以及當事人的心情有很大關係!

大家一定很關心,就是那10元錢到底是誰丟的呢?其實我也一直想知道。直到多年後聽過一位知情老師的分析,我這才恍然大悟,茅塞頓開。他說,“那不會是合作社盜搶案中散落的吧?”哦,沒錯,應該是!那個案件發生在深夜,一個小偷破窗進入合作社砸開儲錢櫃,合作社值班人員被驚醒,高呼“抓小偷”,犯罪嫌疑人胡亂抓了幾把紙幣硬幣倉皇出逃。第二天,小偷便被抓獲歸案,被盜錢款大部分被追回,只是還有少部分被慌亂中的小偷散落“民間”。“瞎貓逮著死耗子”,半年後這其中一張有幸被我撿到,也成就了我拾金不昧的美名。

“昨天所有的榮譽,已變成遙遠的回憶。”初心未改,我會從頭再來。不過,幾十年過去,如今撿錢的概率真是越來越低,因為人們身上帶的錢越來越少,“拿個手機走天下”已經成為現實,但也無妨,雖然影響我再一次拾金不昧,但是讓眾多小偷們就此失業,這才是更大的好事,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