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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最喜歡的一本書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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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最喜歡的一本書的作文有哪些呢?書是奇蹟——高爾基說:“書,要算要類在走向未來幸福富強的道路上所創造的一切奇蹟中最複雜最偉大的奇蹟。”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我最喜歡的一本書的作文,歡迎閱讀借鑑!

關於我最喜歡的一本書的作文

  關於我最喜歡的一本書的作文篇一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句話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小以來,我就愛看書,我的書架上已擠滿了薄薄厚厚、大大小小的書,可在這眾多的書中,我唯獨喜歡那本《魯濱遜漂流記》。

《魯濱遜漂流記》的作者是英國近代小說家丹尼爾·笛福。這本書主要講了:英國青年魯濱遜從小喜歡航海,然而,有一次在太平洋上遇難了,落到一個荒無人煙的小島上,之後,他運用船上所剩的食物和槍支彈藥來捕獵和食用,維持自身的衣、食、住、行,後來當沒有食物,他又用自己種的水稻和大麥,圈養山羊,這樣才得以生存下來,這樣的生存方法持續了28年,他終於在1686年12月19日被告一艘英格蘭的船拯救了。這本書告訴了我許多遇到困難時的解決方法以及在困難面前,不退縮,不向困難低頭,要勇敢地抬起頭來,與它抗爭,這樣才有機會克服困難,戰勝困難的道理。

魯濱遜的所作所為潛移默化地影響著我,使我在生活和學習中不斷地激勵自己做一個永不退縮的人。

記得有一次,一直定居在香港的哥哥回來探親,入住在我們家,每天下午,我看著哥哥打球時英俊瀟灑的身姿,我心血來潮,下決心學打籃球。當哥哥打完球回來時,我急忙跑到哥哥硬麵前,讓哥哥教我打籃球,起先他還還願意,後來經過我的再三懇求,哥哥終於答應了。

第二天,我與哥哥到樓下練球,他先教我一些規則和基本動作,然後就叫我自己練習,開始投球了,我使盡力氣拼命地地往上投,可總是竹籃打水一聲場空,偏偏投不到籃,雖然這只是兒童專用籃筐,可我身高不過130cm,但我不懈氣,繼續投籃,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了,可還沒投進一個。慢慢地,我沒有了之前的十足信心,像洩了氣的皮球一樣。心想:我既然沒有打球的天賦,就不要瞎摻和了。我哥哥在一邊看著我無精打采的樣子,說:“弟弟,這好像不是你的一貫作風吧?”對!我轉念一想:魯濱遜在那荒無人煙的島上遇到多少困難,可他都一一克服了,而我這點區區困難又算得了什麼呢?我想起一些之後又精神振作起來,繼續投籃,成功總是垂青於有恆心的人,我最後終於投進了一個球。漸漸地,我找到了投球的竅門,越來越準了,現在,我已成為百發百中的`神投手了,多次在小區的比賽中榮獲冠軍。

《魯濱遜漂流記》,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它激勵著我面對困難不懈氣,不低頭,勇敢地向困難挑戰,戰勝困難。

  關於我最喜歡的一本書的作文篇二

我喜歡閱讀課外書,而我最喜歡的就是《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是一部阿拉伯民間故事總集。“一千零一”是形容數目之多。《一千零一夜》也被叫作《天方夜譚》。這本書涉及的地方十分廣,從沙漠到歐亞大陸到海洋,從印度、波斯到中國......故事中的人物形形色色,有王公貴族、哈里發商人、哲學家、詩人、牧民、科學家、醫生、騙子、強盜、奴隸、魔法師......甚至還有能上天入地無所不能的神靈與魔鬼,有些故事還描寫奇珍異寶和名貴的動植物。這本書大多揭露統治者殘暴、奢華、愚蠢和贊楊貧苦人機智、勇敢、勇於反抗的精神。

《一千零一夜》的每一個故事都包含著一個道理,那就是善良的人會得到幸福、光明的生活,而一切黑暗勢力最終會被消滅,得到應得的報應。我最喜歡書中《鳥獸與木匠的故事》。這個故事講述了古代的一對孔雀因受到猛獸的侵襲,就飛到另一個島嶼安家。一天,他們遇到一隻鴨子,鴨子之前先後遇到獅子、毛驢、黑馬、駱駝和一個木匠。

毛驢、黑馬和駱駝都受到人類的危害,獅子為保護它們而想去殺人除害。但是,木匠的花言巧語使獅子放鬆了警惕,被木匠騙進籠子裡燒死了。鴨子看到這一幕,十分害怕,逃了兩天兩夜的路,來到孔雀棲息的大樹下。鴨子把它的經歷告訴孔雀,讓孔雀知道了最可怕的不是猛獸而是人類。後來有羚羊來了,為了御防人類的捕殺,羚羊和孔雀結為盟友一起過安定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人類還是找到它們,嚇得孔雀和羚羊跑了,只有鴨子拿不定主意,呆呆地站地那兒不動,被人類捉住了。

剩下羚羊和孔雀在那兒生活下去,它們齊心協力一起防止人類對它們的傷害。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要破壞大自然,不要濫殺野生動物,不然的活總有一天,所有的動物都會離我們人類而去,而我們人類的朋友就會越來越少了。 我經常捧著《一千零一夜》這本書來讀,故事中的人物鬥智鬥勇和離奇的故事,那大如海島的鯨魚、翼若垂天的神鷹、巨石般的鳥蛋、在空中自由飛翱翔的鳥木馬、神奇的戒指......令人匪夷所思,看得我眼花瞭亂。這些離奇曲折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越讀越想知道故事的下文,想一口氣把這本書讀完。《一千零一夜》在我空閒的時候給我帶來無窮的樂趣,還開拓了我的視野,使我懂得了許多道理,所以我喜歡!

  關於我最喜歡的一本書的作文篇三

在我上幼兒園的時候,就經常聽媽媽在我耳邊嘮叨:“孩子,你要從小開始學好本領,長大後才能實現自己的理想。可別像媽媽這樣,只能懷著遺憾過日子。”即使我現在已上了國小三年級,也不太明白媽媽說的話。直到今年暑假,我看了《五毛錢的願望》這本書之後,才真正領悟媽媽話裡的含義。

這本書裡講的是在巫師樹村有一個叫泰德司。布林的小矮子,他賣給三個小朋友每人一張許願卡,每張五毛錢,用右手大拇指按著卡片上的紅點許願,願望就會實現。一個叫波莉的小朋友,她是個大嘴巴,心裡怎麼想嘴上就怎麼說,大家都不喜歡她,所以她的願望是別人都喜歡她;還有一個叫羅威娜的小朋友,她十五歲就開始談戀愛,她的願望是男朋友永遠不要離開她;最後一個小朋友叫亞當,他家的農場沒有水,他的願望是農場所有的地方都有水。最後這三個小朋友的願望都實現了嗎?讓我來告訴你吧。

波莉只要說不好聽的話,她說出來的話就變成“咕—呱呱,咕咕—呱呱”牛蛙的叫聲;羅威娜希望她男朋友永遠不要離開她,結果她男朋友變成了一棵大樹;亞當家的農場最後幾乎變成了噴泉廣場。雖然書中三個人都實現了自己的願望。但當他們美夢成真時,一切並不如他們想象的那樣愉快,他們都付出了更大的代價!因為他們的願望卻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實現,事情竟朝著可怕的方向發展。最後只好找到司徒·米特用他的卡片解除了所有的願望。

讀到這裡,再回顧媽媽時常說的話,我不由得恍然大悟,也明白了許多道理:永遠別指望天上會掉下餡餅,要想實現自己的願望,就必須靠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才能取得成功。我想,這幾年來,媽媽不斷在我身邊支援我、鼓勵我,看到我在泉州市文化局舉辦的才藝大比拼中獲得銀獎,她那激動又高興的表情,無非也是要讓我明白“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的道理。

莎士比亞說過:“書是營養品”。《五毛錢的願望》這本書為我增添了許多知識營養,讓我明白很多事理,我想告訴小朋友們:人生的目標不要太大,認準了一件事情,投入興趣與熱情堅持去做,你就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