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說青春無悔,可,真的能無悔嗎?
現在的我已經八年級,離小升中畢業也有兩年了,卻一直忘不了那些事。發現在我曾經的歲月裡,我對不起過很多人,也一直在後悔,卻,已經來不及了。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她。
在國小六年裡,我跟她是玩的最好的。她一直縱容著我,任我鬧,任我調侃,任我放肆。在當時的印象裡,好像就是:只要出了事,就有人擔著,只要有風雨,就有人擋住。她還有個親切的外號:玉米。她很樂觀,無論發生了什麼事,總一副什麼事都沒有的樣子。她也很護短,那時的我比較內向,就成了她重點保護物件。朋友什麼的,也都是她介紹給我,或者把我介紹給別人。
可我傷了她,在國小的'最後一天。
那天是因為她突然偏袒別人,然後我就不爽,鬧著要絕交。找了個傳話人,噼裡啪啦說了一大堆,總得來說就倆字:絕交!許是在小升中比較悲傷,而我又突然鬧著要絕交,她爆發了。
傳話的人帶回一堆罵人的詞,我當時就蒙在了那。可能是我被她保護的太好,那些詞我在那之前我都沒聽過。想要道歉,自尊心卻在這時跑了出來,阻撓著我。想要她先來找我,然後我順勢道歉。這麼一拖,就拖到了下午放學。
同學陸陸續續的走了,一個個笑著跟我告別,拉住了一個人,問:“你看見了玉米沒?”那人搖搖頭,說:“上午倒是看見她了,只不過很傷心,問她怎麼了,她也只說是畢業了,太傷心。”我扯起嘴角笑了笑:“謝謝”
我在原地站了好一會,隨後魂不守舍的走回了家。她沒說,沒有將我和她絕交的事說出來。說出來後,只怕同學們瞭解緣由後來指責我。
再後來,我也沒有找她。聽同學們說,她考進了外地的國中,她成績一直不錯,考上外地的國中似乎也是理所應當的事,只是,我再也沒機會了。再也沒機會和她道個歉,再也沒機會和她握手言和,再也,沒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