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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寫讀書的作文彙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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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作文吧,寫作文是培養人們的觀察力、聯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記憶力的重要手段。寫起作文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寫讀書的作文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寫讀書的作文彙編7篇

寫讀書的作文 篇1

如果把知識比作花朵,那書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識比酒瓶,那書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識比作夜空,那書籍就是那顆顆耀眼的星星。

談到讀書,我便忍不住把自己的心裡話一字不漏地說出來。

我從小就會聽大人們講故事,因為我覺得故事的內容很有趣。而且,我還認為讀書是每個人在人生必須經過的一條路。書可以讓整個世界變得更有趣,令人生變得豐富多彩,讓個人變得更有品味。

我仍然依記得,在我7歲的時候,我讀了拼音版的《國王的新衣》,我覺得故事中的兩個騙子非常狡猾、可惡。9歲時,我再一次翻開這本書,我想起了自己以前那天真而可笑的想法時,不禁為自己的幼稚感到有趣。12歲時,我再次讀此書時,我感謝故事中那個誠實的孩子給我的啟示。現在讀此書,我看到的是國王的虛偽與大臣們的貪生怕死令來感到可笑、可悲。

我愛看書,是書令我自由地翱翔在知識的海洋裡;是書令我愜意地徜徉在科學的世界中,是書令我學會了真、善、美;是書令我明白了是非黑白;是書教會了我獨立自強;是書讓我領會了人生的真諦……在看《魯濱遜漂流記》時,我看到了魯濱遜的勇敢、堅強,不畏困難的精神。想到了做人也要勇敢、堅強、不畏困難。在看《愛的教育》時,我深深地體會到了書中人物的善良,他們樂於助人,有一顆“同情之心“。在看《中華上下五千年》時,我知道了中國的悠久歷史與燦爛文化。讀書,可以讓我懂得許多人生哲理。書讓我知道了作為女性的尊嚴,像裴多菲說的“若為自由放,二者皆可拋。”伏爾泰曾說過“勞動是快活的根源。”這句話中,我知道了勞動也是一種快樂。達爾文說過一句話讓我感動,他說:“幸運喜歡照顧勇敢的人。”這句話使我懂得做人就要勇敢。

我感到我就是一個樸實的勞動者,辛苦的耕耘,而上帝喜歡照顧勤勞的人。我得到的不是水中月,而是累累碩果,似蜜的甜泉。我真佩服盧俊,他說:“耐心雖苦,成果卻甜。”

寫讀書的作文 篇2

書是人類的營養品,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些都是一些名人所說的關於書的名言,可見書對人類有多麼重要。書不僅僅是這些,它還是無私的老是,給我們帶來無盡的知識,書還可以陶冶情操,開闊視野,對人們來說,書是不可缺少的東西。

書,我家也不缺少,有滿滿三、四櫃子呢!近幾天,媽媽給我買了一本進口的電子書。它的顏色是黑的,外面再套上一個紅色的外殼,顯得很漂亮。它的用處可大了!你可以把亞馬遜網站任意書目下載到這本書中,且可隨意增減;它的亮度也可根據光線強弱進行調節,對眼睛視力不會有太大影響。不用上網,開啟就可以看了,因此我迷上了這本書,我每天看啊看啊,有時連吃飯也不吃,沒想卻惹禍了。

有一次,媽媽竟然對我說:“從今天開始,你只能在晚上看電子書,白天不能看了。”這個訊息對我來說如五雷轟頂,我一下子愣住了。坐到沙發上,我就開始策劃一場偷藏戲。好不容易捱到了晚上,我向媽媽要了電子書,看了好一會兒《明朝那些事兒》,等到媽媽進廁所時,我覺得時機成熟了,躡手躡腳地偷偷把電子書藏好,便拿著其他書看。沒了電子書,我覺得時間變得漫長起來。我有好幾次忍不住要把電子書拿出來,還好理智戰勝了慾望,我最終沒去拿。就這樣有驚無險的過了三四天,災難還是來了。有一天,我把電子書帶到了學校,以防萬一,回來卻發現我帶過去的新華字典不見了,媽媽不信,她還來檢查我的書包,一開始我還沒意識到災難臨近,卻沒想到老媽一下子拉開了書包,並拉開了我藏書的那一層,眼疾手快的拿出了電子書,對我厲聲說到:“你居然把電子書帶到學校裡去,上課也不用聽了,整天看小說好了。從明天開始,只能週末給你看了,平常只能看紙質書目了。”說完就怒氣衝衝地走了。我那時才叫真的欲哭無淚啊!

從這件事,讓我明白:書雖然可以增進知識,但也不能盲目看,應該在完成學習任務後再閱讀。

寫讀書的作文 篇3

讀書讓我領悟到了人生的真諦,每當我迷惑,彷徨時,書猶如一支明亮的火炬,指引我前進的方向,為我排憂解難,增強我的自信心;當我傷心時,書會告訴我,悲痛只是一時的,只要勇於去面對,快樂就會出現在你的生命中。 記得有一天,周老師發下了四本書,我看見有一本的題目是《西遊記》我想,我在電視裡看過一萬多遍了,於是心裡想到:我不看這本書了。老師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大聲喊道:“我我讀大學的時候都還在讀這本書,你們可不能小看它。”聽了這句話,我對這本書產生了極大的興趣,我隨便翻了幾頁,誰能料到,我居然越看越入迷,都已在書的海洋中翱遊了。 讀

書能夠讓人開啟心扉。還可以抵達語文書裡的知識,讓有趣的書成為我們最好的朋友。拿起一本書,讀到裡面的句子,有幾句我還滿喜歡,滿留戀的。 如:樹的方向,由風決定;人的方向,自己決定。所以,我一定要——以今日之我,勝昨日之我;以明日之我,勝今日之我! 不錯,命運是掌握在自己手中,只有自己能去主宰它。 同時,珍惜好每一天的一分一秒,不要讓自己覺得過得不充實,也不要毫無目標的生存著,這是我所感受到的,也在時刻的自我提醒。

寫讀書的作文 篇4

“一日無書,百事荒蕪。”書成了我最親密無間的好朋友,童年的讀書生活給我的童年蒙上了一層金色的薄紗。

我第一次和書接觸是剛上幼兒園的時候,那時我才五歲。上課時,幼兒園老師就會發給我們一些花花綠綠的書,因為沒有接觸過書,我給這些“寶貝”都換上了衣服,每天好奇地翻閱地它們,嘴裡還自言自語地念叨著。

後來,我迷上了童話。家裡收音機裡經常播放一些童話故事。每天晚上,我會在收音機旁傻傻地等待《小喇叭》欄目播放引人入勝的童話故事,我聽得如醉如痴。為了滿足我的要求,媽媽給我買了很多連環畫,我邊看圖,邊想象,讀得津津有味。

上國小了,我便迷戀上了一些篇幅較長的兒童文學。記得有一次我正在床上看《淘氣包馬小跳》,正讀到精彩的部分,媽媽大聲對我說:“去商店買一些鹽。”我極不情願地放下書,拿著錢,騎上自行車就出去了。一路上,我的腦海裡都是馬小跳,馬小跳在我眼前跳啊跳啊。到了商店,我想我來買什麼?“好吃的?好玩的?都不對!”我想啊想,啊!終於想起來了,是買鹽。等我回到家時,飯菜都涼了,我吃了一頓“冷盤”。

書是知識的海洋,書裡有精彩的世界。一本本書就像磁石一樣深深地吸引著我。就這樣我讀的書越來越多,書豐富了我的頭腦,開闊了我的眼界,讓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我一定持之以恆地沿著“書”的階梯,勇敢地向上攀登,到達書山的.頂峰,飽覽無限風光。

寫讀書的作文 篇5

近日,來自廣州某國小《學生機場席地而坐看書》的一組圖片,走紅網路。30多名四、五年級的孩子,在機場翻出準備好的書本席地而坐,進行閱讀。這本來是件好事,但我卻想就這件事情的幾處細節提出質疑。

首先,相關的帶隊老師說這次特別要求,不允許孩子們帶手機等電子裝置。這一點就不免有些不符合人性,有點作秀的成分。這是一個四、五年級孩子的遊學團啊。成年人出門在外都會很想念家人,經常打電話。這群小孩子出國在外,又怎會不思念家呢?如果有突發事件時,孩子們的安全又如何保證呢?遊學團的本質就是在遊玩兒之中體會文化習俗和英國的教育理念,孩子們是去開拓眼界的,不是去增長知識儲備量的。如果遊學都要步步緊抓,那還不如用那些錢報個輔導班呢,何必要出門去遊學呢?

接下來,便是中心環節,其實這只是孩子們的日常行為習慣。相信很多中國國小生也能做到。看到老師的這一句話,我的內心很受刺激。讀書當然是每個孩子,每個人都應有的習慣。可是,他們只是群十來歲的孩子,他們正處在玩鬧的年齡。面對即將啟程的旅途,我相信沒有幾個孩子是真的能靜下心來,深入閱讀的。他們之中絕對不乏眼睛盯著書,思緒卻飄在他處之人。

作為老師,他們應該知道:在機場這種喧鬧的環境下,許多人是無法沉靜的。老師們組織他們看書,還不如教一教他們在機場應該注意些什麼,如果發生緊急事件,應該如何來處理等等。這些知識對孩子們來說,更加實際。古人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現在萬里路就擺在面前,這麼好的實踐機會不去把握,為什麼偏要在如此紛擾的環境下讀書呢?因此,我很懷疑這些國小生的行為,他們是自己要讀呢?還是老師要求他們讀呢?還是讀給路人看呢?

我們都說:在正確的地點,要做正確的事情。在學校裡面,孩子們就應該積極學習知識;在課外就應該積極參加活動,獲取成長。他們的行為,在我看來,就是為了讀書而讀書,為了顯得自己是個學生而讀書,為了顯得學校優秀老師認真負責而讀書。他們就是在不正確的地方幹了正確的事,這是荒謬而毫無意義的。

讀書最怕的就是為了讀而讀。我們不能掉進入這個陷阱。老師培養孩子們讀書的習慣,這個沒錯,但是,不能把讀書作為譁眾取寵的手段。只有當孩子們真正意識到讀書的必要並且主動閱讀時,讀書才會變得有意義。如果能做到這一點,即使這群孩子帶著手機,我想他們也會拿著手機讀電子書,而非被逼無奈,在機場的地上,捧著書本,思緒萬千。

所以學校啊,真的應該反思一下你們的教育方式了,學生們真的願意在那裡閱讀嗎?別讓他們為了讀書而讀書就好。

寫讀書的作文 篇6

喜歡聞淡淡的書香,思緒瀰漫於寂寥的星空。可能是疏星、幽月下的柔柳、翠禾透著些許清新。也可能是稠雲、碧落裡的絲絲點點勾勒著未萌動的憧憬。

大多時候,靜靜的坐著。摩挲著溫軟的扉頁,想著故事的動人之處,便思索著何處為點睛之筆。可許久之後都是悵然而歸。為何呢?因為故事的通篇都有伏筆的影子,都是有用的成分。不像我,寫了老半天中心思想還沒出來。所以現在只好品品別人的好文章吧!

休息片刻,一種閒適的迴歸。

沒有倦鳥歸巢,秋葉鋪地的蕭瑟;沒有鱗次櫛比、摩肩接踵的繁華。只有踏在鬆軟的河沙上,想著海浪的味道,臆想著海風的撲面而至,甜美的味道縈於耳畔。最後卻不得不回到現實、回到喧囂的城市:做一個愛學習的好孩子。

於是,用書陶醉自己。

讀過很多很多故事,從未發現如我般任務存在。於是便認為故事全是虛構的,他們只是為了名和利,僅此而已。直到淡淡的青色胡茬帶來晚秋的遲暮成熟,才發現,每個少年都是多變的。他可能愛一個人愛到死去活來,下一秒就形同陌路了。所以我我不總是我。

常常也乖乖的坐著,猶如料峭的春風吹過枝椏般的輕的讀完一篇文章。只不過,讀完後的心底依然揮不去那些悵然和無奈:甜蜜的故事有一星半點的遺憾,更何況那一幀幀悲慘畫面呢?

一直想做個書中的過客,這樣就不會流連忘返、用情過深了。可忍不住的,還是那顆少年心呀!

所以,只好讀書著想。這是中很不好的習慣,因為你隨時可能忘乎所以,但我喜歡。因為這讓我忘記那些惱人的事。譬如沉重的學習壓力。

讀書著想,我喜歡這四個字,就好像書於我不再只是一件工具。它可以是我最好的祕密好友,也可以是我的特別老師。

我喜歡讀書著想。

寫讀書的作文 篇7

我認識的一個人,他的外貌非常可愛,圓圓的小臉蛋,小小的眼睛,扁扁的鼻子和一個大大的嘴巴,同學們都喜歡叫他為:小胖子。你們知道他是誰嗎?沒錯了,他正是--我自己。我是一個五年級的國小生,我非常熱愛看書。平時放假的時候,我一做完作業就去圖書館裡看書、借書。這個圖書館的兒童書籍,我都差不多看了四分之一了。連自己的房間都差不多就像一個小圖書館似的。

記得有一次,我在房間裡看書時,忽然聽見媽媽大聲地對我說:“吃飯了,別看了。你看這麼久會傷眼的。”而我聽到後,依然沒有站起來去吃飯,而是,我繼續看下去,等媽媽來到我的房間,我說:“快到結尾了,再等一會兒。”媽媽聽見後覺得很無奈,只好把書給沒收了,我依依不捨地走出房間來到一樓,看見有我最愛吃的滷水雞翅。但是,吃起來並不香。因為故事中的人物的悲歡離合,常常使我牽腸掛肚,直到看完為止。不然我是絕對不會這麼輕易放棄的。吃完飯後,我迫不及待地跑回房間,把那本書看完。

還有一次更有趣的事,我邊吃著雪糕,邊聚精會神地看書,當看到好笑時,我會跟著哈哈大笑!媽媽走過來拍拍我的肩膀,笑了笑說:“你自己看看。”我聽見後,一臉毫不知情的樣子,看著媽媽。然後問:“媽媽你為什麼哈哈大笑啊?”媽媽聽見後,這才收回笑聲,指著我的褲子,對我說:“你看看你的褲子。”我低頭看了看褲子,噢!原來雪糕一點一滴地滴在我的褲子上,成了一朵小花,這件事媽媽還經常拿來取笑我呢!

這就是我,一個熱愛看書的人。